贝伊斯厄坦斯达城那被美喻为“冰雪女神的媚惑”的夜幕来临了,当然,当这座城年纪最小最频繁受到伟大的米舍尔德曼大祭司责骂的雪雅玛蒂祭司以少女的怀春之情深切而陶醉地仰望着纷飞的雪花从被各种奇光异彩渲染的夜幕中飘临时,她并不知道明天这时候将再也不能如此恬静地欣赏这一幕。
“哦,我得回去了,勒瑞斯大叔该等急了吧~”
身着孔雀蓝色民族服饰的少女甩着编成好几股的长辫,轻盈地跳下石墩,和这个民族其他族人的喜好一样,戴在少女双手上的各式镯子玉珠叮当脆响,挂在腰带上的宝石珠串翻滚着,表露出主人的好心情。
雪雅玛蒂的心情是很好,如果一年有三百六十天都是灾难日的话,那么今天就是少数几个好日子里的幸运日,不仅平平安安没有闯祸地度过了一天,大祭司还派给她一个任务,在侍奉风铃之塔的所有祭司中,米舍尔德曼大祭司会把任务派给最不机灵最不聪明最笨手笨脚最会闯祸最丢三落四的她,虽然并不是什么至关重要的任务,至少说明大祭司愿意认同和信任她的能力了。今天不是她的幸运日还是什么?
她愉快地穿过以往熟悉的大街,一边浏览两旁的彩灯摊铺一边提着木箱奔奔跳跳地穿行在人群中。雪中之城最美丽的时刻没过于暮晚之后的夜景,那些看腻了一成不变的雪被夜晚的灯市照得五彩缤纷,各色的魔光石和琉璃石把房屋街道装点得分外妖娆,有时,天空飘落下来的雪会因为这些五光十色的魔法灯变成各色各样的颜色,人们喜欢在忙碌的一天之后,在这时候纷纷涌上街道,看看杂耍,逛逛商铺,成群结队地在大街上唱歌跳舞,热闹非凡。这就是淳朴烂漫的亚斯达人,有着天生优美嘹亮的歌喉,有着生性向往浪漫的热情,即使生活在气候恶劣的风雪中依然能夜夜笙歌欢度良宵。所以,他们才能把自己的城建造得如此美丽。
雪雅玛蒂很喜欢欣赏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观察人们的表情引发各种奇思妙想,贝伊斯厄坦斯达城不大,她又是城里的祭司,不管走到哪都会碰到熟人,那些人看到她的时候喜欢喊她“迷糊鬼玛蒂”,当然是没有恶意的,她喜欢他们的亲切称呼,所以,她就更喜欢往人多的地方钻。今天也是一样,沿着城中最大的南北大街一路向南,她碰到很多认识的人向她打招呼,然后问她是不是又偷懒溜出来贪玩。于是她就自豪地说:“没有!我今天是奉了大祭司的命令,有任务在身的!”她说的时候,还会特地把印有朗克雅斯图教团(注解一)象徽的木箱提高一点,好让人们了解她要去的目的地。
“呀,迷糊鬼玛蒂今天要去城座?”当人们领悟到那个象徽的意思表示雪雅玛蒂这样不经事的小丫头要进本城城主居住的城座里,他们当然会提起十二万分的心,祈祷这个小丫头别在城主的院子里闯祸。
雪雅玛蒂无视他们的担忧,继续自豪地说:“恩!大祭司让我把前些时候进贡给教团的陈年美酒分给自卫军一点,他们为我们守护这座城的安全,实在辛苦他们了,适当的要慰劳他们一下。”少女还没到懂事的年龄,这些话中有大半是米舍尔德曼对她的教导,不过她自己说起来却也有模有样的。
一旁的人欣然点头称赞:“迷糊鬼玛蒂终于有点懂事了嘛,那快去吧。不过这时候最好别进城座找他们。”
“诶?为什么?”
“自卫军那帮酒鬼这时候肯定在桑维拉的酒馆里啦!”另外的人补充道。
“哦,是么?”雪雅玛蒂嘟着嘴,心想这世上还有比她会偷懒的人,这时候她正在为大祭司派给她的任务到处奔波,可保卫全城民安全的自卫军士兵们却在享乐?“哦,也是,哥哥好象说过,士兵们喜欢在傍晚以后偶尔去去酒馆什么的……”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合情合理,城里的人们都那么会享受夜晚,自卫军没道理例外。
“不是偶尔,是每天,呵呵,城里酒量最好的男人们全在自卫军里啊。”和雪雅玛蒂搭话的妇人笑呵呵地说。少女想了想:“呃,勒瑞斯大叔也去那吗?”
“哟,可不就是他带头去的,勒瑞斯是我们城里的头号酒徒啊!不过听说他从来没喝醉过。”
“是吗,那我现在就去酒馆,谢谢米瑟古太太。”
雪雅玛蒂礼貌地朝对方鞠躬,于是转向往另一条街奔跳而去。不过她才走了没几步,迎面一股强劲的冲力擦过她的肩膀,她还没看清楚对方的影子,直接一屁股坐在雪地里。
“哎呀!谁啊?!”她气呼呼地睁开眼回头寻找着罪魁祸首,远远的,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搂着一个女孩冲向街道尽头,不一会便没影了。好心情一下子被打击得烟消云散,雪雅玛蒂气愤地喃喃,“什么人啊,真没礼貌,撞了人连声道歉都不说!”
她爬起来,一旁认识她的人慰问了几句,并和她有同样的好奇:“奇怪,刚才那个男人抱在怀里的女人,好象不是本族人……”
少女朝男人消失的方向望了望,人影早已淹没在人群中,只有来往的路人嬉闹着,似乎留下一抹淡淡的遗憾。
管他呢!
她很快忘了这件扫兴的事,又过了两条街,终于看到城里有名的桑维拉酒馆门前两盏巨大的悬空魔法灯柱发出火焰一般温暖的光芒,哪怕在这条街的几百米开外,都能隐隐望见这两盏门灯,它们是老板娘桑维拉引以为傲的地方,城里不会有第二家酒馆拥有这样奢华的门灯。它们当然也为老板娘招揽了不少生意,其中除了自卫军以外,大多是城里三十到四十左右的单身青年,因为有自卫军作为酒馆的常客时常能带动店里的气氛,加上老板娘选用的服务员都是风韵十足的女郎,天性豪放的亚斯达的浪子们自然就会主动聚集到这,谈遍雪国的美女,尝尽贝伊斯厄坦斯达的美酒。千万不要以为桑维拉是靠她的美女服务员取胜,她的招牌可是城中独一无二的美酒供应,即便是价格略微昂贵了一点。
如果是别的地方的祭司出现在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恐怕会有失身份,在贝伊斯厄坦斯达城却没有人在意这样的事。雪雅玛蒂瞧了瞧那两盏有名的琉璃石灯,大大方方地推开酒馆的门,门上的金铃叮当作响,不过立刻就被里面的喧闹吞没了,迎面扑来一股美酒的醇香,使人神志放松,视野跟着恍惚迷离起来。
她还没走几步,就立刻有人认出了她。
“哦!那不是‘迷糊鬼玛蒂’吗?嗨嗨,祭司小姐,快来这坐!大爷我赏你一壶好酒!”向她搭讪的显然是一位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士兵,那人歪歪斜斜地朝她晃过来,穿在身上的护甲此时也少却了往日的风采,变成一种累赘。雪雅玛蒂一边笑着,一边想对方肯定很想脱掉那副沉重的家伙。
她避过神志不清的士兵,往宽敞的店面四周扫视一圈,由于那位士兵的叫嚣,现在,酒馆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令她一时有点尴尬。
“勒瑞斯大叔!”她终于在一群和刚才的士兵同样东歪西倒的醉汉中央找到了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看起来与其说是自卫军分队长更像是某商铺老板,一出城座就会脱掉护甲,带着配剑来酒官放松的中年大叔。在她出声以前,勒瑞斯似乎正对他的几个小兵们大发雷霆,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他顶着颇算清醒的目光寻望过来,口气里没有一点醉意:“哦!是小精灵雪儿啊!”全城中只有两个人会这么叫她,勒瑞斯大叔是其中之一,“雪儿,快过来这边坐!——你们!给小姑娘让个位子!哦,醉鬼,别往我这挤!”
雪雅玛蒂在拥挤的酒客间挨身挤过去,不管是醉了还是半醉还是没醉的酒客们都一一向她堆笑,她便和往常向街道上的居民打招呼那样朝他们一一回礼,这其中有些是她认识的,有些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不过亚斯达人民不在乎陌生与否,不在乎人际关系。
她来到大叔身边时,大叔正在拼命推开身周几个不断向他倒来的小兵:“你看这帮家伙,酒量那么差还敢跟我混!喂!我说你们,敌人要是这时候打过来,你们准备和他们打醉拳吗?”大叔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生气,却又有点三分醉意七分醒的嘲弄意味。所以,他身旁的士兵们根本不在意,带着满口酒气调侃大叔:“他们要是打过来,我请他们喝酒!哈哈哈哈~”
“唉!真不象话!日子太太平了,士兵不像士兵,军队不像军队!”勒瑞斯大叔吹吹胡腮,灌下满满一杯啤酒后才看到站在旁边暗暗偷笑的雪雅玛蒂,“哦,坐这吧。滚开,醉鬼!”他狠狠把倒在沙发上的士兵往边上潦倒,留出一个席位。
雪雅玛蒂坐下后才发现,被大叔潦倒的青年竟是她的哥哥法尔玛德,而对方抬起头,踉跄地爬回来,在妹妹脸上琢磨了半天,显出陌生的表情:“你……长得很像雪儿嘛~~哈哈!”
“哥!你怎么醉成这样!”少女哭笑不得地扶起哥哥的臂膀,转而向勒瑞斯质问,“大叔!你又带哥哥来这种地方!”法尔玛德以前滴酒不占,但是自从被编入勒瑞斯的队伍后,时常酒气熏天地回家,作为亚斯达民族的人,父母见到这样的儿子只认为是终于长大成*人的表现,可是作为妹妹,见到一贯衣观整洁,温文尔雅的哥哥变成酒徒,总觉得有种堕落的味道。尽管法尔玛德清醒的时候一如既往是个出类拔萃品德端正的青年,但是现在,却醉得连妹妹都不认识了!
勒瑞斯大叔把浓眉一横,义正严词地说:“是这小子自己要跟来的!”
“哈哈哈哈,玛蒂妹妹,我告诉你吧,这是他们俩的赌约。”沙发另一头仰天躺倒的戈麦丹突然狂声大笑,他和法尔玛德同岁,也是法尔玛德打小一起闹到大的哥们,所以,关于法尔玛德的事,他比作为妹妹的雪雅玛蒂更有权威,“你哥哥和大叔打赌,如果他比剑输了,就跟我们一起来酒馆喝酒,像你哥哥那样从来不进酒馆,还怎么能算亚斯达的男人!”
“所以,”赌约人之一的勒瑞斯举起酒杯,豪放粗犷的声音几乎能镇压下其他吵闹,“这小子一天赢不了我,就要一直陪我喝酒!”
“大叔,你这样会带坏哥哥的……”雪雅玛蒂看看趴倒在沙发上的哥哥,又怀疑地看向大叔。法尔玛德是城里数一数二的魔法剑士,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满眼是酒的大叔真如传闻中那么厉害,“大叔,你真的每次都能赢哥哥?”
“诶?你不知道?”戈麦丹压着粗嗓门诧异,“大叔他以前年轻的时候是得到过国王加冕的荣誉骑士哦,不过自从和西瞬国结盟后,按照条约规定,大部分骑士都退役或下谴到边城来了,谁让西瞬国的公主带过来那么大个骑士团嘛!唉唉~结果变成,我们的国家不靠自己的军队保护,却要人家的骑士团作正规军!”他说着说着便破口大骂,似乎是醉意上来,之后的话谁都不能分辨。
雪雅玛蒂虽然不太懂这方面的东西,但是她看到勒瑞斯大叔眼里隐隐的闪过一丝悲哀,好象明白了什么。
“大叔……”
“啊,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日子太平,哪需要什么骑士。”中年大叔凝视着躺倒的法尔玛德,眼芒里流露着榛榛关切,“雪儿,你老哥虽然魔法了得,剑技却不咋地,我在用我的方法让他开窍。所以嘛,你不觉得他应该陪我喝酒吗?”
少女嘟起嘴,左右为难:“这种理由有点不太象样啊,大叔~~~~”
“哈哈哈哈——”
勒瑞斯仰面灌酒,酣畅淋漓:“要是真有敌人打过来,光靠魔法可不行,会躲会逃才是真本事!哈哈,这说法虽然奇怪了点。不过——这年头哪来的敌人。”
和平,这是同邻国打了几十年的仗后,最终得到同盟国西瞬国的帮助取得了同邻国停战协议后深入每一个亚斯达人民心中的宝贵财富。所以,贝伊斯厄坦斯达城的今夜能这样辉煌灿烂。可是雪雅玛蒂看着大叔眼里,那一抹如鸿沟般深刻的没落,突然觉得,即使在大部分人幸福的时候,还是会有人不幸的吧……
“但是,只要大部分人幸福就可以了。”勒瑞斯大叔似乎看穿了少女的心思,抚摸着少女的头顶,醉意朦胧地笑道,“我们这种人,也只不过求得酒足饭饱,名誉荣耀什么的毕竟是过眼云烟。特别你哥哥这种,让他去杀人,还真叫人担心啊!”
不知怎么的,雪雅玛蒂眼中的大叔似乎更加惆怅难耐了。
“来啊!你们这帮酒鬼!”中年大叔突然挺身站起来,高举酒杯大喝,“还没醉的跟我一起唱!”
“唱……什么……?”几个表情木纳的士兵抬起沉重的眼皮看着队长,另有几个比较清醒的却也站不挺身,只能靠着沙发举起酒杯在半空中摇摇欲坠。
“唱我们的队歌!笨蛋,教过你们多少遍了!起来,给我大声唱!”勒瑞斯大叔兴致高昂,边鼓舞士兵们提起劲,边冲吧台那吆喝,“老板娘!再拿几杯啤酒!还有……”他低头看了看雪雅玛蒂,“有果汁么?”
老板娘清脆地笑起来:“大叔,您也醉了么?我开的是酒馆啊。”
“哦……那就……鸡尾酒吧?”他是问非问地盯着雪雅玛蒂,后者窘迫地笑了笑。大叔又吼喝道,“干脆点,小姑娘!那么点鸡尾酒弄不倒你的!你看看他们,各个像娘们似的!起来,小子们!给我唱《征服吧,勇士们!》!”
零零散散的有几个士兵应和着,然后,不成曲调的《征服吧,勇士们!》在一群熙熙攘攘的笑声中唱响,那是勒瑞斯带领他的部下们自编的喝酒歌,歌词大意就是征服美女和酒,用民族小调唱出来,虽然有点调侃的味道,在酒馆这种氛围里却让人回味无穷。雪雅玛蒂听了几遍,不由自主地跟着小声哼唱,再过一会便也站起来,和大叔一起手舞足蹈。
“大叔!把箱子打开。”借着几分醉意,她开始放开嗓门吼喝。
“箱子?”几个未倒的士兵已经包围着印有教团象徽的木箱,埋首研究,“嘿,这里面是啥?”
“是大祭司让我送给你们的进贡酒,都是非常珍贵的。”她还没说完,士兵们已经把里面的酒瓶取出来:“嘿,好家伙!这都是名酒啊!”雪雅玛蒂不禁觉得好笑,那几个刚才还醉得不醒人事的士兵似乎一看到酒就两眼发光,精神又振奋起来了。
勒瑞斯大叔于是面向店里所有人大吼:“兄弟们!有酒量的来这边喝大祭司给我们的好酒!喝之前记得要对为我们带来美酒的祭司小姐感恩!老板娘,拿开瓶器来!!”
“吼~~~~~~~”
酒馆里沸腾了,酒客们聚作一团,开怀畅饮,连几个没力气爬起来的都一个劲地伸长手讨酒。陈年美酒的香味迷惑了所有人,他们唱着,跳着,闹着,一首《征服吧,勇士们!》不停地荡漾在每个角落。
欢畅的士兵们当然和雪雅玛蒂一样不知道,这是他们贝伊斯厄坦斯达人民迎来的最后一个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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