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四章 浮云游子意
作者:seeter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12

黄昏时分,走进门的时候,路杰斯看见花晓正赤足立在床前,对着满床的衣物发呆。

明天就是册封仪式了,沸腾了近一周的狼图宫庭终于得以安静。这应该会让很多人大松一口气吧。特别是那些被妻女掏空了腰包的王公贵族们。

“啊,我只是在估价。”花晓回过头,挑了挑眉,“出于女人爱好衣服的天性,我真舍不得把它们都卖掉啊。”

“什么?你连这些衣服的主意都要打?”即便是知晓她所有赚钱鬼点子的路杰斯,也不由为之震惊,“给你可怜的新城留点面子吧,不要让所有人都以为你穷疯了。”

“我的确是很穷啊。再说,是红耶去卖又不是我,我大可装作不知道。”花晓轻松地道。

“胡扯。偷主人财物去卖的仆从只有一个下场,鞭苔至死。”路杰斯浓黑的眉紧紧皱起,跨前一步,将花晓拉到怀里,“你以为别人都是傻瓜吗?把你捞钱的小爪子收一收,这衣服,我不准你卖。”

衣服是他老大送的。他说不给卖就不卖吧。

花晓耸耸肩:

“遵命。”

她在无奈的时候总会微微撅起嘴,有种细小的,孩子气式的可爱。路杰斯脸色稍霁,忍不住亲了亲那张小嘴。接着就变成深吻。

花晓连躲闪的功夫都没有,路杰斯火热的舌就已经探了进来,不容分说地攫取占有。他的粗暴让花晓的舌尖有点发疼,花晓稍稍蹙眉。不知怎地,路杰斯最近是越来越蛮横了。花晓主动伸手攀上路杰斯粗壮地颈项。以期对方能和缓一些。

但这个举动显然弄巧成拙。

路杰斯松开花晓,低喘一声,红着双眼。转手就将她扔到床上。下一刻,整个人也跟着压了上来。

“等等。”花晓吃惊地往后退。.1 6K小说网,手机站wap,16k.cN.现在天还没黑。他们都没用晚餐,最重要的一点,今晚她不是应该向神祈福的吗?她压根就没想过要跟他上床,“这不合规矩……”

“别管那些,我说地话就是规矩。”路杰斯轻而易举地撕开花晓的单薄睡衣。脸色不知是因为欲火还是花晓地推拒,阴沉得骇人,“听着,我是你的王,是你终身都要侍奉的主君,我可以纵容你,但你永远都不能拒绝我。”

忍耐。一定要忍耐。

花晓紧紧地咬住牙,拼命地嘱咐自己。明天仪式一完,立刻就可以走人。届时再也不用看见这张脸,听到这些混帐透顶的废话。

路杰斯突然抱住她转了个身,让花晓转成上方。

握住她的手。放到衣领上,路杰斯凝视着花晓:

“你来服侍我。就象第一次你教我那样。”

流窜在全身地欲望已如野兽般咆哮奔腾。路杰斯很清楚,如果由自己主动。只怕会再也克制不住,那力道,一定会弄伤她。原本他是不注意这些事的,但明天……明天她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席仪式,他不想看到她为此怨恨的眼。

花晓却显然没发觉路杰斯的这份用心。她气得全身都几乎要发抖,直到动用了森林之心,将神识扩展开去,接受到草木们安静宁和的气息,才总算维持住镇定。

“好吧。如果这是您的意愿。”

花晓听见自己平平的,不带任何温度的声音。

路杰斯皱起了眉。有什么地方不对。但下一刻,他就再也无暇去想其它了。花晓的手,已经灵活地解开他地衣扣,抚触到他的肌肤上。

她真的会配制魔药吧,否则,为何仅是这样温热地,轻轻的碰触,他就已经觉得愉悦之极,神魂都要随之飞起来一样呢。

路杰斯入迷地握住她地腰,因用剑而粗糙地掌心在起伏有致的线条上有力游移。

呻吟与低沉地喘息交替宛转。

残阳如血的光芒透过窗户照进来,映在缠绵不休的肢体上,亮丽而冰冷如绸。

翌日。

图海王宫。

十六根天青色的石柱撑起拱形的穹顶,在朝阳的勾勒中更显威严肃穆。

末端高大的王座上,路杰斯含着微微的笑意,手指轻轻叩击椅扶,静静等待。

平生第一次觉得,穿着里三层外四层的王服,腰佩华贵而完全不中用的礼剑,坐在这块石头上,也不是件太愚蠢的事。

想到那女人会因他的赐福,而真心地挑起笑容----当然,也仅可能是眼里露出一丝满意---路杰斯就觉得心里漾满了温柔,很是愉快。

嗯,昨晚真是美妙……唯一的遗憾就是为了赶今天的仪式,还没天亮就匆匆离开了,实在是意犹未尽。

今晚一定要好好地补上。

国王些微的出神中,礼官已用宏亮的嗓门,宣布荆城城主晋见。

人还没进大殿,骚动就象轻风拂过树林,在两侧观礼的人群里传递开来。

路杰斯好笑地看着下边廷臣们的失态,不知那鬼主意多端的女人又在玩什么花样。该不会是把她那身布料极少,叫什么超短裙的衣服给穿来了吧?想到那两条雪白修长到耀眼的美腿,路杰斯敲击的手指停了一停。

要是她真敢那样,哼,就等着今晚死去活来吧。再哭也不会饶过她。

但是他猜错了。

花晓自阶下而来,一步步地映入他眼帘。

先是被束在银冠里,暗红如醇酒的头发,接着是光洁好看的额头,子夜般漆黑的双瞳。再一步,整张绝艳而妩媚的脸就这样出现在他的视界。

等到她连最后一步都跨上来时,路杰斯终于明白众臣们为什么惊叹了。

花晓今日的装束,与前数日,截然不同。

宫宴上,花晓总是一袭飘逸长裙,或华丽,或简洁,即便是再嫉恨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极具闺秀之妍态。今日大殿上,花晓却赫然换了一套战士铠甲。

银亮的胸铠为了保护**,而优美地向外隆起。肩到上臂却只以黑色皮束相连,下臂部分套着一付同样泛着银色光芒的臂甲,臂甲外侧稍稍扩出,看在外行眼里,那是羽翼般美丽的装饰,行家眼里,却知道这是用来格档的小小盾牌。

下身几乎也是一样。大腿的部位稍稍改动了一下,加了付银链甲,莹白肌肤隐约可见。小腿的防具除了没有盾牌之外,和臂甲的形状花纹基本相仿。脚上穿了一双镶银黑皮短靴,行走间利落轻快,飒爽带风狼图国男子为尊,虽有女子习武,真正的女战士却极少。花晓一介城主之尊,却悍然以女战士的装束出现,顿时英姿凛凛,惊艳全场。

也许西凡是唯一一个皱起眉头的。

她穿上了战服,究竟想暗示什么?

路杰斯何等眼光,一下就看出那是实打实的战士防具,而非打扮用的装饰。

是了,她还曾同他一起退敌过呢。

路杰斯心中止不住地欢喜,不知不觉地站起身来,还好这时花晓已单膝点地,跪在他面前,国王这才免于失态之虞。

顺手拔出礼剑,点在花晓双肩,行赐福礼。

这个仪式,代表花晓正式成为荆城城主,拥有最重要的比如说传承权和指派权这类东西。

一时间,花晓双目幽深难懂,谁也看不清那是什么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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