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七年的春夏之际,一个叫做斯文赫定的高鼻子蓝眼睛白皮肤的男人,在一个肤色黧黑燕窝深陷的男人引导下,终于,在罗布泊的西岸边的沙丘上发现了我——风,一个沉睡了两千多年的匈奴女子,墓前的柽柳,已经风吹雨打卸落繁密了的枝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桩,依然坚守在千百年的位置,默然招引着人们的视线。没有广告的于是,我轻浅的微笑又呈现在楼兰的阳光下。
安归呢?在一个个陌生人的视线中,我没能找到安归。
安归是楼兰王,他的父亲是楼兰王,他的弟弟尉屠焉也是楼兰王。
楼兰,是飘洒在罗布泊湖西岸离汉界最近的国家,罗布泊是巨大的咸水湖。站在楼兰的城墙上,数十条支流奔入罗布泊,罗布泊的水如同巨大无边的蓝色绸缎,被风温柔的鼓着,然后一直蓝到天边,直到视线的尽头。湖岸上,郁郁葱葱的树林中有绿的胡杨红的柽柳,夹杂粉的蓝的黄的花朵,五彩缤纷,淋漓斑斓。芦苇荻草丛中,是肥沃的沼泽地,楼兰肥料的来源。
“那是令人向往的地方……”安归站在父王的草原上,挥动着马鞭对我说。成群的羊如云般缓缓在草丛中时隐时现时聚时散,变幻无穷。那是,安归还不知道“世外桃源”一词。
安归的身份很尴尬,父王对他的态度徘徊在贵宾和囚徒之间。因为安归的父亲义不容辞的做了楼兰王,为了在汉匈的夹缝之间求得生存,十年前,十五岁的安归质于匈奴,来到草原;他的弟弟,十三岁的尉屠焉质于汉朝,入居长安。
父王常常站在帐篷外,头顶帽子上插着高高的孔雀翎,看着我和安归嬉戏。我们也常常骑马游玩在无边的草原上。那时的水,清凉;那时的天,蔚蓝;那时的鸟鸣,温柔如同新嫁娘的耳语。
风儿轻轻的拂过我的脸,安归轻唤着:“风——”目光所及却在了楼兰的方向。
我对父王说过多次:“我要嫁安归。”
父王抚着我的头顶,冒顶上的孔雀翎就摇摆不定:“我把你嫁给草原上最英勇的男人。”
“他能射下天上飞翔的雄鹰,能赶走叼羊的豺狼,能驯服最暴躁的烈马,能超越你最优秀的骑手。他就是草原上最英勇的男人。”
父王说:“他是楼兰人,不是匈奴人。”
是的,安归不是匈奴人。他的肤色黧黑,眼窝深陷,卷发黄褐,鼻梁挺直高耸。和我虽然有相似之处,却与我的父王与我的兄长们黑红的脸膛平平的颧骨完全不一样。
又是一个春天,草原沉浸在各种花香的氤氲之中,我随着轻风起舞,宽大的衣袍散开,犹如一朵五彩的蘑菇盛开在蔚蓝的天穹下碧绿的草原中。
我的舞蹈不同于我的父王我的兄长的舞蹈。他们只是伸手提肘跳跃摇摆,他们的脖子和身子僵硬不动。而我的脖颈天生的会转动,手腕是天生的柔软,身子是天生的灵动,旋舞起来,就是一团缤纷的光影,陆离斑驳。我的父王和我的族人并不奇怪。据说,我从未谋面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一个从楼兰抢来的带着面纱的女子。我的母亲用面纱遮挡了她姣好的面容,却遮挡不了她的舞姿,于是,我的父亲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着强大的骑兵抢了我的母亲。我想,父亲对她是千般宠百般爱的,因为,他脾气暴躁却对我百依百顺,因为,他为我取名“风”,在唤着“风儿”的时候,是不是又想起了那个风般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的女人呢?那一抹温柔,是不是为诞下我而去的女人绽开的呢?
尘土飞扬处,使者的马匹停在安归的帐篷前。此后,安归的脸色苍白站在我的野花堆前,他说:“风,我的父王死了,一定是为楼兰,心力交瘁劳累而死的。”
“你不能回楼兰!你不要做楼兰王!你叔祖,你父王,都是为了楼兰逝去的……”
“风,那是我的责任。我不做王,尉屠焉就必须做了。我不能让他承担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安归断然说。
安归回帐篷收拾回国物件,父王策马而来:“风儿,你可以嫁给安归。我会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可是,”停了停,他又说:“你必须为你的族人获得楼兰做一个承诺。”
我欢天喜地的。因为,我只是听到了我可以嫁给安归,只是听到可以跟着安归到他的故国楼兰。安归说过,那是一个最富有的文明地带。那里有成群的鸟唱着歌,有成群的犀牛摇着舞,有无数的珍宝在阳光下闪烁。那里的柽柳铺天盖地卫护着楼兰,那里的孔雀开着最绚烂的羽翅。
我的婚礼在草原的夜晚盛开。平旷的草原上,宽大的帐篷之间,系上了红红绿绿的布条。我的头顶上有孔雀河畔最绚烂的孔雀翎羽,族人们在我的发际戴上最细巧的帽子,我的手腕脚踝套上最精致的金饰铃铛。熊熊篝火中,罕见的鹿肉熊肉,还有整只整条的牛羊架在木架上横在火焰上,一柄柄刀从族人的腰间拔出,割下一块块肉,然后蘸上楼兰的盐巴,散发的肉香味,让我的族人就着大碗的奶酪大碗的烈酒狼吞虎咽,劲歌狂舞。
歌声升起来了,人群沸腾起来了。 安归的忧伤似乎被婚礼的喜庆淡化,在他的注视中,我舞起时,他也起舞。我的腕上脚踝上的铃铛,他手中的铃鼓,响成一片,成了匈奴草原上的绝响。
父王的嫁妆是丰厚的。羊群,马队,绵延在楼兰和匈奴之间,随着我到了楼兰。
我在安归的怀里,站在城墙上极目纵横,罗布泊,一匹巨大的蓝色绸缎在阳光下轻轻地鼓动着又消失在天地相连之处。两岸的绿色连绵不绝。落入湖面的阳光,立体又虚幻地耀眼着。佛塔,在丛林中悄然挺出。一切,这里犹如前世来过一般,没有丝毫陌生。
回首,有庞大的建筑屹立在山巅。那里,有我的寝宫,柽柳制作的门窗的宫殿里,堆满了美玉琥珀金银。
“这就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楼兰。这里有匈奴人和汉人梦寐以求的奇珍异宝,有美玉琥珀金银,有盐巴胡椒葡萄,有水牛大象孔雀犀牛狮子。我们的楼兰更是盛产名驹良骥。这都是罗布泊的湖神赐给我们的宝藏……”
“可是,安归,人这么少。”我看着田野里躬耕的农人,看着赶着骆驼群前来休憩的商队,看着归来的车队——那是从罗布泊湖里捞起的盐巴,我微微笑了。
“户千五百七十,口万四千一百,胜兵二千九百十二人。”安归愤愤地,“如若没有张骞,汉人也就不能知晓楼兰的存在,我的父亲也不必做楼兰王,我也不必和尉屠焉分离那么久……”
不止一次听他说起尉屠焉,他的弟弟,十三岁质于汉朝的少年。
“尉屠焉是什么模样呢?和安归一般的外貌吗?一般的浓眉吗?”我思忖着。
安归没有忘记抚慰我:“在匈奴做人质,我也很高兴认识了你……”
父王和汉朝的使者频繁降临,周旋在二者之间的安归常常彻夜难眠,在高耸的寝宫中,睁大着眼,直至曙光掩盖夜明珠的光芒。父王的使者总是说要探望我知道我的近况,仿若是走亲戚一般。只有我知道,父王除了惦念我之外,更要联络楼兰,同化楼兰。使者每次回去,安归总是有极多的礼物带回,除了凶猛的狮子,他们什么都要。
“不要再给礼物了,安归。你知道,这不再是礼物了……”
“风,我要让楼兰的天更蓝,湖水更清,树更绿,鸟更多,阳光更明媚,我要让楼兰的每个人都幸福安康。我要让楼兰不再害怕匈奴,不再害怕汉朝,让尉屠焉和我不再分离……”
安归有时闲暇,也带着我策马纵入柽柳林的深入,躺在灌木丛中,柽柳的红色的花和繁密的枝叶拂在我们的脸上,痒痒的。他抚着我微微隆起的腹部说。
傅介子青帽素衣,再次坐在楼兰驿馆的上座:“此行,我给王带来大批金银和一个好消息,要与王私语。”
珠帘后的我,看见我的夫君楼兰王安归放下手中的刀,刀上的鹿肉冒着腾腾热气。安归欠身,侧耳于傅介子身边。我的惊叫尚未出口,傅介子身边的两位英武的汉人挺剑。两柄利剑训练有素毫厘不差地架在安归的颈间。一股血泉,从安归的颈间喷涌而出。
“楼兰王安归,因背信弃义于汉朝,大汉天子命格杀无论。令其弟尉屠焉继位!”宽阔的驿馆中间,一群轻纱素裙的女子僵立了,她们凝固于右手上扬左手横于颈间的姿态。我的心凝固了,时间凝固了,空气凝固了。两个英武的汉人青年倏忽归于原位,雕塑般立在傅介子的身后,仿若刚才只不过在安归的琥珀夜光杯中斟了一巡葡萄酒。傅介子清朗的声音若隐若现,成了楼兰驿站的背景。
“风——”血液源源不断的流出,安归的手想拔刀,却又改变了方向,朝前伸着,在空中抓着什么。
我掀开珠帘,拥他入怀。
“风,尉屠焉,我的弟弟。立他为王……让楼兰的人永远居住在楼兰……”
忍住眼泪,我点点头。
楼兰的大臣蜂拥而至,环绕在我的身边:“请女王主事!国不可一日无君!”我拿过安归的佩刀,刀柄上祖母绿宝石熠熠生辉。站在安归的尸体旁,我掀开了面纱:“我是女王,我将以我的生命完成楼兰先王安归的遗愿!我将保护楼兰,保护罗布泊,直至尉屠焉归来!”
尽管汉人的卫队在楼兰的大街小巷逡巡,父王的骑兵队也接二连三奔来。他们带来的只有父王的一句话:“回来吧,我的孩子,只要你离开楼兰,我就能让你的孩子做楼兰王,我会踏平楼兰的每寸土地,将它收拾平坦,再让你的孩子做王!回来吧,草原最英勇的男人还在等着你。”
踏平了楼兰,赶走了汉人,可是,我的臣民,我的同胞们也失去了家园啊。我要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我抚着肚子,腹中的孩子似乎也不安,开始踢打我的肚子:“我将守护楼兰人的家园,这是安归的愿望,也是我的责任。”
飒飒而过的风,吹散了罗布泊的湖面,吹乱了胡杨林。楼兰,因为失去了安归而陷于惊恐之中。我天明即起,挽弓立于城墙,遥望湖水和胡杨林交错的尽头,那是尉屠焉回家必经的地方。尉屠焉,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子,我殷殷等着他,就像是弃妇等待久行的丈夫,这般的执着,这般的焦心。因为,他是安归——我心爱的人的弟弟。他在多年以前,曾和安归一起跃入澄碧的罗布泊洗涤身上的沙尘,曾经和安归一起在胡杨林中捉过秘藏,曾经和安归一起习过射骑,曾经和安归一起细数过十二年之前的楼兰的星辰。那时的楼兰,想必星空比今夜的楼兰星空更明更亮。
“尉屠焉要回来了。”傅介子站在我的寝宫外高声禀报,说是禀报,更像下通牒。
我手持祖母绿钻石的佩刀,带着楼兰人,列队在南城门下。我努力让自己脸色平静些,却也忍耐不住猜想:“他是傅介子一样呢还是安归一般?”
辚辚车声,踏踏马蹄,尘土飞扬之中,尉屠焉翻身下马,在他昂首进入城门时,我越众拦住他双手捧上:“给你!”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面纱上,接过宝刀,入鞘,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庞。而我,因为安归的托付,已不再放下面纱。我不再是一个女子,而是楼兰的保护者,我没有理由让我面容躲藏起来。我必须让他们看见我坚定的面容。无论是汉朝使者还是匈奴骑兵,还是我的楼兰同胞。
交接仪式很简单,但我要作为主人带他进入他将入主的宫殿。并肩而行,他的深陷的眼窝,挺直的鼻梁,都是安归式的,轻浅又凝重的笑容,凝固在他的唇边。
他的黑红相间的头巾,黑红相间的衣衫,在楼兰的清丽中,越发像一串串响着忧伤歌声的回忆。
楼兰王宫的傍晚,在余晖中燃烧,丝绸的帘幔,洁白的瓷器,一切都涂上了夕阳的火红,像安归的鲜血,真的很像很像。
尉屠焉回国三个多月了,汉朝的使节来得更频繁。我常常听着尉屠焉命名为未央宫的寝宫中传来推杯换盏丝竹之乐的笑声。那是尉屠焉的长安老朋友了,毕竟,他在汉朝生活了十二年。
汉兵把持着各个交通要道,匈奴的使者已经无法直接入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父王派了草原上最骁勇的艾鲁塔潜入我的寝宫,接我出楼兰回匈奴。
我倚在和安归双栖双息的榻上:“我是楼兰人,我将与楼兰共存亡!”
“走吧,风,汉匈之间已经剑拔弩张,我们无法抵抗汉,也无法逃避匈奴,要逃避鱼肉,我们只有迁都。迁国,是我们唯一可走的路。我要在伊循建国,那也是一片水草肥沃的宝地。”
安归的墓前,已经一片萋萋芳草。罗布泊的氺总是能及时浇灌这块土地的每一个角落。
“楼兰弱小,但只要拿起武器,每个人都是同仇敌忾英勇善战。我的同胞们个个英武,素谙马上战斗,长于驱车拼杀,弓箭娴熟,总能让敌军心惊胆颤望风披靡……”
安归躺在草原上对我说过。那时,他双眼渺渺,总在我的视线和思维不能及之处。
我呻吟着,眼前这个安归般的少年啊。
“我们一定能重建家园!”尉屠焉有着安归的坚定。
“我们可以重建房子,可是,我们的牛羊马匹呢?”
“我们会带走。”
“我们的祖先呢?”
“长驻于我们的心中,我们时刻可以祭拜他们的英魂!”和安归一样俊朗的眉梢飞扬着,尉屠焉的语言越来越坚定:
“风,你答应我,我会像安归一样爱着你,宠着你,用生命护着你!你是楼兰人的王后,永远的王后!”
“罗布泊的湖神呢?”我捏紧面纱,丝绸的裙衫在微风中轻轻飘荡,悄无声息。裙衫是尉屠焉从汉朝带回的。五彩斑斓的丝绸已经堆满了我的寝宫,连柽柳做成的门窗上也挂满了丝绸的帘幔,这般绚烂,丝毫不逊色于我箱笼中的珠宝玉石。
我知道,尉屠焉和我和安归一样挚爱着这绿宝石般嵌在沙漠心脏的土地,我也明白,仅仅傅介子的三百军士的卫队游弋在楼兰的大街小巷,便让楼兰人整夜整夜的不敢合眼。更何况,现在,又有大队的汉军人马前来。大臣们早已消磨了锐气,放弃了和楼兰共存亡的誓言,选择另建家园的国策。
“嫁给我吧。我和安归一般爱着你,会给你盛大的婚礼,就在鄯善建国时。”眼前分明是尉屠焉,我却看见了安归的深情。
“如果我嫁给你,我就不要迁都,我绝不离开楼兰,绝不到鄯善!如果嫁给你,我们一起守护楼兰!我不要盛大的婚礼,我不要做鄯善的王后,我只是楼兰的王后!”
“风啊,安归啊——”夜风里,尉屠焉的呻吟传得悠远。不知道,仅仅一层黄沙之隔的安归是否听到了他多年未曾谋面的弟弟的感叹。
晨风吹起我的面纱,我掩好门窗,我的侍女们睡着。站在门廊上,回望寝宫里的夜明珠光中依然绚烂的丝绸帘幔,我抚着肚子笑了,微微笑了,一如十二年前看见安归站在我面前。
穿过重重回廊,来到尉屠焉的寝宫。他的寝宫也沉寂着。站在他的卧榻前,他依旧躺在羊毛毯中,英武如安归的脸上,眉头紧蹙,嘴角却有笑意。
安归般的少年啊,你是不是又与兄长在胡杨林里追逐?是不是又跃入罗布泊清澈的湖水中?是不是又捉了鲜红的鱼儿?还是又看见了逼近的汉军,看见了匈奴掳去的楼兰珠宝?
“我要追随安归了,尉屠焉。”离开楼兰,我不知道自己会成为什么人,只有安归可以回答我,我要追寻这个答案。
我轻轻挪开尉屠焉的手,轻轻拿出绿宝石佩刀,虽然这是楼兰王世代相传的权柄的象征,可现在,只是送我到安归身边的唯一途径。
离开尉屠焉寝宫的那一刻,我分明听到楼兰城外柽柳林里传来沙中()牛的叫声,阴森森,凄惨惨。楼兰人很讨厌这鸟,一派明媚中的楼兰是容不得这败兴的鸟类的。在驱赶中,它始终生生不灭,原来,它是楼兰的预言家啊。
在安归墓前,我的血液从我的胸膛喷出时,我分明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那是我儿子的哭声,声音来自我的腹部。
我的手臂舒展,天旋地转,我舞成一朵红艳艳的花,像是罗布泊湖中的火莲,是的,像火莲。她像莲花般飘在水里,零星的几朵,无根无绊,无拘无束,却没有莲花的花瓣,只是像一团火在燃烧。我从来不曾看见过这样的花朵,在碧绿的水中,却在燃烧着。
从此,我游荡在空中。我看见尉屠焉奔上山顶,抱起我的身躯,久久不敢拔出绿宝石佩刀。葬礼很隆重,我想,那原本是尉屠焉想给于我的婚礼吧。楼兰王尉屠焉遵循着楼兰风俗,用白色的大麻布衣一层层一件件地包裹了我,又一层层一件件的给我套上金丝银片镶嵌的纱绸衣裙,他细心洗涤我的肌肤,生怕有一粒黄沙会侵入。我的楼兰同胞们跟在灵柩之后,伸长双臂,匍匐,伸展身体,起立。然后,又是伸长双臂,匍匐,伸展身体,起立。为了他们周而复始的尊敬,我知道我愿意舞成一朵火莲花。
大臣们要将我和安归合葬,尉屠焉不肯。他把我置放在这个光秃秃的山丘,只是在我墓前插了一颗最强健的柽柳树,高大的身躯,宽阔的枝叶,几乎要覆盖这个山头。他说,这样,我就能够永远找到你了,风。
在小山顶的沙土中,透过层层粘土,我也看见父王派了三个王兄带着三队人马兵分三路星夜直奔楼兰,正与汉军的三万大军遭遇。于是楼兰城里火光冲天,那焦糊的味中,我闻到血液燃烧的腥臭,一道道的火焰,像轻盈的汉朝丝绸飞旋着。这是月夜,温润的月光也似将被烤焦。
安归和我隔河相望,他依旧大麻布衫,站立在山丘之上,说:“风,阻止吧,阻止吧。求湖神阻止火焰,否则,罗布泊的湖水也会被烧干。胡杨林会被烧焦,鸟群也飞不过重重火焰,楼兰人就再也没有了土地挖掘宝石蓄养牲畜……”
我挣脱重重的丝绸大麻布衫,甩开腕上颈脖上的玉石链子,在温润的月光下伸展了我的长颈长臂翩然起舞,白色的长裙和我的长长的发辫四处飞散,击散了身上的漫漫黄沙,于是,我从凹陷的眼窝——我承继母亲的雅利安人种的特征——看见了漫天的黄沙乘着夜色,变成凌厉狂风呼啸着,怒号着,落在楼兰城内。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包括楼兰人,我的同胞们,因为罗布泊因为楼兰国从来未曾有过这样的怪异的景色。狂风卷集了三天三夜,隐天蔽日的,直到漫漫黄沙掩没了汉军,直到掩盖了匈奴的兵马,连我曾经的高高寝宫,连所有的珠宝珍玩一起掩没了。
那夜,只有尉屠焉带着楼兰一丛人马赶着牛羊赶着骆驼朝东北方向前行,因为,为了防范攻击,楼兰人早已经做挖了地道,那地道足以疏通楼兰人。最后一个楼兰人离开时,我的衣袖舞向洞口,封住了唯一的出口。
尉屠焉必须到鄯善了。鄯善,是尉屠焉为楼兰人的新都城所命之名。新的水,是的,鄯善,新的水。可是,离开了清澈的罗布泊,鄯善还有新的水吗?离开了柽柳林,离开了芦苇丛,离开了胡杨林,在沙漠里,鄯善人还是楼兰人吗?就像我,离开了楼兰,就不是王后一样。
有着安归一样鹰一般锐敏眼睛的尉屠焉骑着马,偏离了大队人马,跃上我飞舞着的山顶,伫立在柽柳下,良久良久,长长的叹息一声。这声叹息,分明有长安城里熏染而就的文弱。他不知道,此刻,在他身边飞旋的我正和他的兄长安归遥遥相望。安归满是爱怜地看着他的弟弟尉屠焉的悲伤。尉屠焉用已经不习惯于握佩刀挽弓箭的手,轻轻的轻轻的抚着掩盖在我身躯上的黄沙黏土,拼命的嘶喊:“风——安归——”
这声呼唤,因了密集的黄沙,没能悠远绵长。
水色澄碧烟波浩渺的罗布泊湖畔的楼兰国,从此,只有我——一个叫过风的女子和安归守护了。因了那次沉沉的舞蹈,我已经不能再舞。偶尔有风暴沙雨,那是被掩埋的外族人想挣扎出黄沙的音讯。我唯一可作的事是回忆在安归怀里看过的景象:楼兰守备兵的行进,射手和枪兵们乘坐的战车,残剩的载着丝绸和瓷器的骆驼队,以及两千多年以前的那月夜里燃烧的熊熊火焰,以及那月夜里漫天的黄沙雨。千百年来,我一直在微笑着,我不开口透露我的秘密,世人,包括一九二七年的斯文赫定,都不知道为什么我最后的定格是这份轻浅的微笑。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爱过谁,也不知道我被谁爱过。 <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