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怜解围
作者:阮慕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73

歌怜解围

歌怜此时突然轻笑了一声,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这本是歌怜的不是,反倒让林小姐背了黑锅,歌怜惭愧了。”看着乔珂和林希瑾的脸上都露出些惊讶之色,歌怜才淡淡地向乔珂解释,“这支曲子便是林小姐教与歌怜的,求得便是有朝一日能够完美地演绎给林小姐看。只是林小姐没有说此曲要保密,而且歌怜也不知林小姐竟然如此有雅兴,竟然是想中秋赏乐,又想着向乔小姐献献宝,于是定下了中秋之约……请两位小姐宽恕则个。”说完歌怜站起身,微拱行了个礼以示歉意。

此时两人都会过意来,脸色都有些不同了。林希瑾是感激歌怜为她解围,甚至还自己揽下了所有的算计。而乔珂则是感动于歌怜学习了曲子之后便第一个想要献给她看,这番心意果然不枉她悉心照拂了他三年。

既然此事由歌怜一笔带过,乔珂自然也不再斤斤计较。不过对于此曲竟然是林希瑾所作显得极为惊讶,拱手对林希瑾郑重地说:“是珂唐突了,林小姐请见谅。”

说完乔珂复又惊叹道,“林小姐实在高才,如此神曲竟也是如此信手拈来,令珂钦佩无比。”

林希瑾此时也是舒了口气,既然现在又按她的剧本走下去了,她便也依着开始所计划般淡然地说:“乔小姐过誉了,希瑾只不过是见得多了,博采百家之精华罢了。”

说到此,林希瑾又想起刚刚歌怜为她解围之恩,心中一动,“如果歌怜公子不介意的话,希瑾有拙作一曲,与公子倒是相得益彰,公子可愿一览?”

歌怜心知这是林希瑾投桃报李也不推辞,林希瑾的曲子也的确是上佳之作,让他推辞他还真的不舍,于是也不吝啬地展齿一笑:“林小姐愿意为歌怜作上一曲,这是歌怜的荣幸。”

乔珂在边上痴痴地看着,笑得有些憨傻:“歌怜,届时一定要让我最先欣赏到林姊的佳作啊!”

说完,乔珂忽的灵光一闪,突地就想起了林希瑾此人究竟是谁,不由更感羞愧。

乔珂站起身来,拱手深鞠一躬才说,“珂不才,竟是现今才想起林姊究竟是何人!家母是令堂的学生,在令堂仙去之时家母还曾携珂前去哀悼。只是当时林姊抱恙,珂一直不曾见过林姊,于是竟到现在才想起林姊的身份。”

说着乔珂脸上的羞愧更甚,“先前珂竟还以恶意猜测林姊,珂惭愧。望林姊原谅则个!”

此话说完,屋中的另两人都是愕然。

歌怜不是蠢人,自是知道林希瑾这一番做作都是为了结交乔珂。既然两人本就有所牵连,又何必要通过他呢?

而本就因为乔珂突然行此大礼而愕然的林希瑾心中更是大震,不由苦笑。搞了半天,都是熟人啊!要是早知道她母亲和知府还有这层关系,她还忙这一趟干什么?

古代重师恩,她只要主动地上门拜访乔知府,乔知府断没有为难她的道理。

想到此,林希瑾心中悲愤,只想高高地比出中指。

靠,你倒是早说啊!

早知如此,她还用丢了上百两银子在凝烟阁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么!

虽然心中悲愤异常,林希瑾面上却是四平八稳,甚至还挤出了一丝微笑:“希瑾亦是与乔姊神交已久,只是一直无缘相见。此时有幸相见欣喜还来不及,何来原不原谅之说呢?”

林希瑾的语气很是真挚,表情更是诚恳,歌怜在一边却是忍不住想要笑。

实在是林希瑾偶尔才会极小幅度抽动一下的嘴角在一直仔细观察着她的歌怜眼中实在是太搞笑了,一向对人冷淡的歌怜甚至忍不住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丝兴趣。

初初见时,他为林希瑾的那一曲而胁迫着游湖,其实他心里虽然不悦却还是有些窃喜的。这样有才华的女子亦为他的歌声所惑,这不是对他的歌声最大的赞美吗?

随后从林希瑾训练时一次次刚好挡住了乔珂来寻他,他便看出了林希瑾的目的。哼,竟然只是想通过他歌怜结识乔珂,亏他还……于是乎,歌怜恼羞成怒了。

他歌怜倒是不介意被当做棋子,但是,哼哼……于是,歌怜将计就计,便让小安每次在挡了乔珂之后都告诉她,他在精心为十五之时为乔小姐献上新歌而做准备,推波助澜将乔珂的胃口钓得更足。

他和乔珂相交已久,自然明白乔珂是什么样的性子。外表无害,但骨子里却最是精明。他当然不会让两人交恶,只是借乔珂小惩林希瑾一下却还是可以的。

之后便是十五的盛宴。他迄今还记得林希瑾在他上船之时在他耳边说的话,“歌怜,这是一段少年的心情,你懂的,对吧?”

刹那间歌怜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在排练的时候总是觉得有些不得意。对,那是一段心情,一段曾经在他心中构画过无数次的心情。所以他才能够唱得如此的动情,如此的投入。他是用自己的心在唱,唱的是他灵魂深处的叹息,所以才能如此般摄人心魄。

作为一名合格的歌者,或许名扬天下很是重要,但是在自己专业的领域,更吸引人的却是能唱出自己的心曲。于是歌怜心中对林希瑾的芥蒂消失了,虽然后来为林希瑾解围完全是跟着歌怜开始就在心中编好的剧本走,而不想让林希瑾狼狈的心情也是真的。

到了后来,他成功地做到了两面讨好,甚至还意外地得到了林希瑾的一曲承诺,但是原本应该有的戏耍了两人的得意却是完全消失了。只是他也不会主动地向两人解释。

虽然欣赏,虽然感激,但是他还要生活。甚至以后不利用两人他都无法保证,又何必解释一件解释不清也已经完满地解决了的事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