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交换的条件
作者:牧思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147

我抱着这被称作魔鬼的孩子,她比其他同龄的孩子有些胖,肉呼呼的,她虚弱的靠在我的肩膀上,不说话,也不闹。.

我感觉她有着比成年人更坚强的勇气,不服输,也不低头。

“或许你不了解情况,这个我理解你。我们这个是素-人村,全村老老少少都是因为做善事而死的人,说白了,我们就是你知道的,鬼。”金老大说完看着我,他在等着我吃惊到尖叫或者逃跑的表情,可惜,他晚了一步,这个我早知道。

我看着他,没有表情。

他只好接着说下去:“我们以前一直生活在永不见天日的地狱里,和那些尖啸的亡灵被一起关着,是天使拯救了我们。天使给了我们一切,天使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天使,就没有我们的今天!你看我们现在多好,我们象人一样活着,做我们想做的事。我们恨那些魔鬼,它们让我们觉得在世为人的时候做善事而死是多不值得!他们残害我们,放食魂犬咬我们的灵魂、把我们的魂儿钉在铁钉子上串成串儿!拿鞭子抽我们,而你,你却要我们放了一个魔鬼?!”

全村人看着我,很静,没一个人说话。

他们和金老大一样,在等着我选择。

我给我并不够城府的大脑提了一下速,在段时间内迅速的做了一个决策。

如果我放下孩子,任由他们处置,那我自己是安全的,他们还会把我当朋友,至少不会宰了我。

这样我今天就可以全身而退离开这么个“鬼”地方,可是,这个怀里的孩子一定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如果我坚持现在这样,或许见不到明天太阳的人多了我一个。

“大大,别闹了。求你,好么?”熏在一声声的哀求。

我怕看到女人这样子,这让我的心都被慢慢的揉到很软。

金老大冷冷的看着我。

全村的人都仇视的看着我,仿佛我已经成为了恶魔,他们想杀的人是我。

我的心扑腾扑腾的在跳,我不知道那些为了救落水儿童而死的那些人是否值得,毕竟他们的家人也要承受哀伤,我也没本事可以横刀立马,象赵云一样把这孩子从乱军中救出去,甚至连我自己想怎么回家都很难说。

金老大:“你决定了?”

台子下,所有人都看着我。

我看到他们冷漠的脸,看到熏一脸的哀求,还有山克,黑呼呼的身影出现在远离人群的角落里扒着小眼儿往这边看。

对他,我是没啥想法了,从他扣扣着的那小眼儿我都能知道,那种人不在这时候吹风点火已经不错了,根本没法寄希望他能路见不平站出来一声狗叫。

我手里唯一的武器就是这坨睡着了的肥肉。

“想清楚,年轻人做事难免卤莽,走错一步就步步皆错,连个后悔药都没处吃。”金老大慢慢的说。

“咋地啊,老子左青龙、右白虎,上刀山下火海、美女裙下弯过腰,太上老君身边点过烟!你还想威胁我啊!你过来你试试!”

我—不—怕!

他敢过来我就敢把怀里的肉撇过去砸死他!

“大大,别这样。你快放下这孩子!要不你会死的!”熏哀求。

“别激动,我已经控制住局面了!”我说道,眼睛盯着金老大,在他稍有动作,我就不客气了。

“来吧!把你们素-人的大招都使出来吧!向—我—开—炮!”我兴奋的对他们台下一群死尸脸大声咆哮,伸出左手用力握成拳头对着他们挥舞,——蔫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气势上绝对不能输。

金老大:“不给你看看厉害你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小子!”

“不——!”熏痛苦的喊道。

金老大右脚点地纵身一跃,身体象张纸是的飘起来,在半空中混身就冒起了黑烟儿,象是纸被烧胡了一样。

他露出来的一张脸瞬间成了个黑玻璃,眼睛象两个手电筒是的放射出两道惨白的光。

他悬在半空,用袖子只在半空中一划,一道黑色光弧在眼前擦过,随后“咔嚓”声巨响,在我脚丫瓣儿前边的地方生生裂开了四米多的深沟!

我一呲牙,“哇~靠!霹雳甩袖手啊!都没看他出刀,袖子也能做武器!”

我暗赞——这招术要是房产开发商学了去打个地基拆个楼房也就是两下!

我的两脚赶紧往后退了一步,身体慢慢往前探着头看——好深啊,这一袖子下去就见了个七、八米长、四米纵深、一米多宽的大沟,要是这袖子劈在我身上……。

脑袋瓜儿一忽悠,差点没站稳一头栽下去,——这耸老头果然有两下子。

“这回你想清楚了么?”金老大又问。

“那——我再想想,再想想。”

我用力举起抱着孩子的右手,打了个“T”字暂停手势,——爹娘给的身体这要是这么成两半了,啥胶水也粘不上了。

熏暗语我道:“放弃吧,大大,我爹这只是吓吓你,当他一声令下,所有素-人都会还原成真正的素魂形态,他们扑向你,从你的七壳钻到身体里去,争抢你的灵魂,直到你变成了一个‘唤尸’,你何苦为了个魔鬼自己搭上一条命呢!”

“‘唤尸’?”新名词。

熏:“就是在你尸体腐烂之前,你的灵魂是空的,你没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要去做素-人吩咐你做的事,也就是‘唤尸’,最惨的是,你的灵魂已经被咬碎了,再也没办法介入转世轮回!”

“还在犹豫!别去想找什么花言巧语了!”金老大又扬起袖子。

“等等!”熏忽然站到我面前伸出手挡住我。

金老大:“怎么,你是要替他说情么?”

“爹,别杀他,求你。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什么都不知道,你放了他吧好么,他还是我的朋友呢!”熏哀求。

“朋友?!哼!”金老大道:“你会为了朋友一起死么?朋友是什么东西!他背叛了我们全村人!”

“会!”熏冷冷的说道,“我会为了朋友而死,爹,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别做太绝,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他呢?”

金老大:“你让他放了这孩子,我就不计较他的卤莽。”

熏立刻转头看我。

我傻笑。

她挑起眉毛,着急的盯着我。

我依然傻笑。

熏明白,转过头看着金老大:“一定要动手么?”

金老大:“怎么,为了这小子你都敢跟你爹做对了?恩-?”

熏看看我,又看看金老大,轻轻呼出一口气,慢慢闭上眼睛,手臂伸开牢牢护住我。

天!

她真天使。

而我,惭愧。

这女人要为我而死,我却做不到为她去死——男人和女人对待朋友果然太不同。

“等等!等一下!”我对着人群大喊,“给我几分钟的时间,就几分钟,如果我说完,你们还想让我死或者让这个孩子死,那我也没一句怨言。我只是想把我的心里话说出来。”

熏立刻睁开眼睛,回头看着我,眼里又一次充满了希望,“大大,……。”

我不能死,熏不能死,怀里的小肥肉也不能死。

一个都不能死!

没有人说话,——空气就要结冰。

这个点子上,我会说出什么呢?

我轻了轻嗓子,“咳!咳!”

这时候可不能让人小看了,生死全靠这一小薄片沾满口水的舌头了。

“从科学角度上讲,”我字字清晰,“一个卵子要经过多少痛苦的忍耐才能等到一个适合她的精子游啊游到她身边白头到老形成胚胎呢;而,一个胚胎又要经过多久的煎熬和考验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生命,……”

我真正要往下说。

“什么?!”金老大大怒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科学推理式发言。

村民:“¥·@#!^#¥%#¥%……—%……”

“抱歉,上句是开场白,下面的正式开始。”我伸出手,安抚了一下群众情绪。

“我想说的是,我生活在和你们不一样的环境里,我的父辈关心的是大米和鸡蛋涨不涨价,而我每天只关心工作会不会被炒和每顿饭吃什么,因为没有工作就没有饭吃。”我停了停,“我没有你们这样纯粹的信念去追求或者仇恨,但是,我要说,无论你们还是我,都将会或者曾经会有孩子,每天看着他们吃的饭香,我们就会快乐,看到他们健康成长,我们就觉得生活有滋有味。”

我看了看眼前这些鬼,他们无动于衷——D,老子自己都要被自己感动得哭了,管他们,就是死,我也要让他们知道老子死得很坚挺。

“我并不想说什么豪言壮语,也不要指责你们的信仰是对还是错,我甚至佩服你们每天不吃不喝都要去祈祷,但是,生活除了这些还有其他的更重要的东西。我闻到你们种的那些树的芬芳,我吃过姜婆婆的做饭很香,我和孩子们一起玩‘开心开心’时很开心,这些在你们祈祷后的其他时间里感受到么?为啥不要体验生活里真正的快乐非要弄死一个孩子呢!”

“饭香?”金老大忽然问,表情很怪异,他若有所思,从半空中跳下来,变回了人形模样。

“是的!姜婆婆是个很棒的厨子,我爱吃!还有那酒!赛过盛世佳酿!”我伸出手指对着人群。

“那酒我酿造了二百多年,可自己没尝过一滴……”金老大幽幽的说。

二百多年!哦靠了。如果我能活着离开,我一定要背上一坛——能卖好多钱啊!

金老大的表情在全村人的脸上蔓延,我能感到我的话对他们小有触动,他们的目光缓和下来,不再那么尖利,连熏都回过头睁大眼睛问我:“那花真的很香么?”

有变化!

我继续努力:“我不知道这孩子做错了什么,但是,如果有一个机会让我可以争取的话,我愿意做一个交换,用我自己。我愿意在这给你们义务打工,打几年,几十年的工,或者……一辈子,给你们干活,——我会刷碗、搬砖头、种过些花儿,会做东北菜,总之我什么都会做,只要你们能让这孩子活下来。”

我发誓这是我争取的最后一句话,我不想死,更不想让怀里的这个孩子死。

面子是自己撑的,不是别人给的,不企求别人施舍我一条生路。

这也是我做人的大力金纲经。

全场没人说话,二百多人的四百多只眼睛里的眼神我看不懂,也懒得去看。

过了几分钟,人们开始议论起来,小声的。

金老大看看我,又看了看那个孩子,“你不怕死么?”

我笑:“刘胡兰毕竟是少数,我怕死,怕的很。”

金老大:“男人要学会做聪明人。”

“很抱歉,我不聪明。我是个犟种。”我直视着他。

“犟种?”金老大在玩味我的话。

“你有希望了!”熏忽然回过头对我“说”道。

“什么?”仓促间我没听太清楚她的话。

金老大慢慢的转过身,嘴里念叨着“犟种”,然后背对着我,面向全村的人,“有谁不想让这个家伙死的,举起左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