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近日和几个朋友在吧中讨论女娲和妲己的是非问题,谈的挺高兴的,特意把一些总结的东西贴出来,大家探讨。(百度搜索
声明:所有讨论,都是在《封神演义》基础上的,都是站在小说和神话立场上的。
一、“妲己也是可怜的,原来日子过得好好的,被老大派出来做炮灰,最后还被老大亲自出手正法。”
咱们暂且不讨论女娲为什么不制止三妖,这是另一个问题,另有论述,待会儿咱们再谈。现在单说说“炮灰”这个问题。
再次引用原著:“叁妖听吾密旨!成汤气运黯然,当失天下;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天意已定,气数使然。你叁妖可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俟武王伐纣以助成功,不可残害众生。事成之後,使你等亦成正果。”
看清楚了吗?她说了做法和禁忌,那就是“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和“不可残害众生”。
而妲己等人怎么做的呢?我说了多次了:剖孕妇、断骨观髓、起淫心不成残害伯邑考、陷害姜皇后后剜目……这些已经远远超出了“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的范畴。
所以,女娲在抓三妖伏法时说的清楚:“我使你断送殷受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孽,残贼生灵,荼毒忠烈,惨怪异常,大拂上天好生之德。今日你罪恶贯盈,理宜正法。”
呵呵,明白了吧,抛开女娲的有没有责任先不说,单就这个话题,妲己等人就无言以对了。所以,是因为“被老大派出来做炮灰,最后还被老大亲自出手正法”这么简单吗?实是她们不尊旨意,且本身罪孽深重,罪不可饶罢了。
二、“妲己所做的残害无辜是源于遵守女娲的旨意”。
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引用原著:“叁妖听吾密旨!成汤气运黯然,当失天下;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天意已定,气数使然。你叁妖可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俟武王伐纣以助成功,不可残害众生。事成之後,使你等亦成正果。”
看清楚了吗?她说了做法和禁忌,那就是“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和“不可残害众生”。
剖孕妇看婴儿、断骨观髓、起淫心不成残害伯邑考、陷害姜皇后后剜目……也不一一说了,就举调戏伯邑考来说吧。原著这样说的:
“妲己偷睛看邑考面如满月,手姿俊雅,一表非俗,其风情动人。妲己又看纣王容貌,大是暗昧,不甚动人。看官,纣王虽是帝王之相,怎经**相亏,形容枯槁。自古佳人爱少年,况妲己乃一妖魅乎?妲己暗思且将邑考留在此处,假说传琴,乘机挑逗,庶几成就鸾凤,共效于飞之乐。况他少年,其为补益更多,何拘拘於此老哉?”
可见,书中是以第三人称来描写的,写的清清楚楚,妲己自己动了淫心,想采补,这尊的是女娲的哪条旨意?
有朋友可能会说,没有此举,何来周武反商?呵呵,这是开脱之词了,原著都清楚明白的明示了她是自己动了淫心,这并不能用来替她开脱。至于周武反商这个问题,焉知没有这个事件,不会有别的契机呢?反正天数已定“成汤数尽,周室当兴”,不用她费这个心思,也会有契机的。
更过分的是,周武大兵压境,妲己三妖居然替纣王出征,来刺周营(见原著“第九十六回子牙发柬擒妲”)!这也是以“助武王成功”?已经明显抗了女娲的旨意嘛!
三、“妲己不“残害众生”怎么摧毁一个王朝?一个女人的和平演变?不害一人甚至不通过战争就实现改朝换代?”
我们还是看原文,女娲有要求她们三妖“摧毁成汤”吗?没有。有苛求“不害一人甚至不通过战争就实现改朝换代”吗?没有。有要求她们“和平演变”的进行政权更替吗?没有。
女娲说的就是“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仅仅如此,方法可多了。如利用美色,使得“君王从此不早朝”,而荒废朝政;纣王对妲己言听计从,大可以令纣王亲小人,远贤臣,激化矛盾;甚至可以,重用小人,逼反贤臣;可以不顾民生,大兴土木;同周武打仗的时候,可以献言拖兵力、拖粮草……这些都是“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的方法,而且,有些法子,妲己也用过了。
所以,女娲的旨意:“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妲己等人能办到;不“残害众生”,也可以“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
但她们做的如何呢?我举过多次的例子了,就不用再说那些“残害众生”的例子了吧。
关于这个问题,我只是简单阐述,heweijin的论述更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四、“做那些缺德事,对妲己她们有什么好处?”
呵呵,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有朋友说的好:妲己并非人类,妖有妖的价值观,并不能完全用人类的价值观评判其行为。焉知她不觉得开心呢?当然这是猜测,但认为对妲己没有好处,确是是站不住脚的。
例如:勾引伯邑考,起了淫心,欲采补。对自己没有好处?不能达到某种满足?和纣王打赌、夸耀自己的本是,而剖孕妇看婴儿、断骨观髓,这也没有好处?起码也是虚荣心吧。
社会上“恨人有,笑人无”的人也多了,对他们也没有所谓实质性的好处。但不见得就不干那些缺德事啊。
所以,以对妲己她们没有好处来说明她们没必要干这些缺德事,解释不通。
五、“你们知道妲己是狐狸吗,她又不是人,干吗要对人仁慈?”
呵呵,首先,这个问题又回到了刚刚说过的女娲的旨意上了,那就是“惑乱君心”、以“助武王成功”和“不可残害众生”。
首先,女娲就说了“不可残害众生”,她们残害,就是抗旨。单单抗旨,就该受到惩罚的。
其次,既然作者是人,我们读者也是人,那么看问题当然要先以人的角度来看,身明代的作者,写书的时候,也是站在人的立场来写,那么我们读者自然也应该站在人的立场来看吧。况且,就算人吃动物就算不对,那么动物吃人就对吗?人类做的不好,妲己就应该“残害众生”?那这千年的修行都在修什么呢?何况也不是所有人都不好,“残害众生”实是不该。
再者,这个问题,还是要从人的角度来看。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如果妲己是动物,不是妖精,那么当然不牵扯到这个问题。但妲己是成精的妖,是修行的妖,是有千年道行的修行者,还能拿动物来衡量吗?那为什么所有的动物经过修炼都要化成人形再修炼呢?原因是“人”这个经历是必须的,佛家有云:“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此为世间最难得的两件。妖只有成“人”,才能继续修炼,才能得道。既然成“人”,那么就应该屏弃动物的那些习惯,符合“人”的观念。
所以不论从上述哪个角度,妲己就算不能对人“仁慈”,也不应该“残害众生”。
六、“没有女娲让三妖下山,说不定现在三妖还在青丘山修行呢。”
单就这个话,当然没错,但如果如我上面所说的,她们仅仅是做好女娲交待的“本分”任务,那么女娲一定会处理她们吗?未必,即使处理,那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指责女娲了。但现在不成。
女娲让她们下山,当没有让她们“残害众生”,她们残害了,就不能说是女娲的责任了。
好比,A君让一个朋友去帮他买东西,结果他却因为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人而判刑。可见,如果是因为买东西买的贵了,或东西没有了,那么当然A君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但这里的犯法和买东西之间却是没有必然联系,纯属个人行为。那么罪名也应该归到A君身上吗?法律的责任也该由A君来承担吗?也该说:“没有A君让我买东西,我还不会犯法呢”,这样的话吗?
这么看待问题的朋友,其实是搞混了那恶果的因果关系了。
七、“我是妲己的话,最多是尽可能少害几个人,害人的时候可以避免一些残忍的手法,可是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做替死鬼的命运。”
这个不好评价,原著中有说吗?没有,那么这么假设对女娲公平吗?不公平。因为也可能妲己做好“本份”的任务,女娲不处理她啊。用这样的假设来指责,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吧。哈哈。
由于时间短,错别字难免,言语中未必全都恰当,如果有语言上的错误,或不当的言语,希望各位海涵,不要纠这个“错”,要理解我的意思,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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