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一个被曲解的人物——贾政S
作者:吴蓉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281

))否则,若一定不顾作品的时代背景而进行批评的话,那就连贾宝玉也算不得干净,足可以给他拚凑出绝不少于十条的“罪状”来。

贾政与宝玉的关系,是导致绝大多数论者对他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然而仔细想一下,则我们对他这样反感是否有点过份了?

在曹雪芹生活于其中并用笔墨来艺术地再现出来的那个时代中,贾政象大多数的人那样,是个极平常的凡人,而宝玉则是一个和当时社会格格不入,“行为偏僻性乖张”,为作者抹上了一层理想化色彩的人物,连脂斋都曾表示过对宝玉的为人和言行困惑不解(见脂本《石头记》19回中的批语),更何况贾政?因此,这就先天性地决定了贾政绝不可能理解宝玉;而作为父亲,他又必然想按照自己的信念和准则去要求后者,于是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冲突。显然,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贾政,而是作者理想中人物的思想行为已突破了时代的规范,则必然会与一般的芸芸众生(包括宝钗、湘云、探春、袭人、等等)都会有一定的隔膜及矛盾;只由于贾政和宝玉两者是父子关系,才使得他们之间的冲突显得更为正面、频繁,有时甚至还异常尖锐激烈。在这种冲突中,作者并非意在谴责贾政这样的个人,而是在谴责那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和道德规范。我们只有把握住了这一点,才能正确看待贾政这个艺术形象,和他与宝玉之间的问题,并领会到《红楼梦》这部作品之所以深刻的思想内涵所在。

贾政与宝玉的矛盾,集中在两点上,首先是情趣之间的不同。贾政是个“自幼酷喜读书”,到老仍是将“一应大小事务一概益发付于度外,只是看书”,把书籍作为增长才学(年轻时还兼有追求功名之意)和娱乐精神的一大途径,因此也“最喜读书人”。而宝玉则和他截然相反,从抓周时便只取些脂粉钗环之物,就使得贾政老大不悦,断言“将来酒色之徒耳”。75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览及宝玉与贾环所作的诗句:

贾政看了,亦觉罕异,只是词句终带着不乐读书之意,遂不悦道:“可见是弟兄了……你两个也可以称‘二难’了。只是你两个的‘难’字,却是作难以教训之‘难’字讲才好。”

显然,在“不乐读书”这点上,贾政对宝玉始终是无法欣赏的。

除了不乐读书,同时宝玉的“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以及镇日价在女儿队里厮混,调脂弄粉,作低伏小,还用袭人的话说,是“自幼见宝玉性格异常……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对此就连阅人甚多的贾母对宝玉的这些行为也尚且表示出不解,怀疑敢莫是女儿之命投错了胎(见78回),更遑论贾政了,自然也是绝对教他不能理解并欣赏得了的。因此,这两者在情趣上的巨大反差,就构成了冲突的第一层原因。

矛盾的第二点是,作为家长和父亲,贾政觉得自己负有责任,“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见78回),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读书上进、光宗耀祖,寄以承家的期望,做一个对社会和家庭都属有用的人。而正是在这一点上,宝玉却让他彻底地失望了。他曾对宝玉说:“你如果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依我的话,你竟顽你的去是正理——仔细站脏了我这地,靠脏了我的门!”(第9回)从此段话中,足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贾政那种极度失望的心态。

同时,在贾政眼里,宝玉如果仅仅不肯读书,倒还罢了,更有一层是“仗着祖母溺爱,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荡弛纵,任性恣情,最不喜务正”(见19回),专干出些让前者又气又恼的事。33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作者紧锣密鼓,故意接连让贾政耳闻目睹到数起让他恼恨甚至心惊肉跳的事,把冲突的气氛一步步推向高抽?:宝玉在会贾雨村时“葳葳蕤蕤”的,“全无一点慷慨挥酒谈吐”,使他这个做父亲的不免感到某种丢脸;无法无天地引逗忠顺王府的优伶,延祸及于家门;逼淫母婢,以致生出“暴殄轻生的祸患”,使祖宗颜面扫地而净。——他的肝火逐步上升,象逼急的兔子似的终于昏了头,对儿子操起了恶刑。他的逻辑很明确,正如对清客相公们所说的:“你们问问,他干的勾当可饶不可饶!……到这步田地还来解劝,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而当王夫人以抬出贾母来进行劝阻时:

贾政冷笑道:“倒休提这话。我养了这不肖的孽障,已是不孝;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不如趁今日一发勒死了,以绝将来之患!”

即在贾政看来,既然宝玉现在年纪轻轻已能干出这些勾当,则将来迟早还会发生更大更可怕的事,而“养不教,父之过”,责任一大半担在他的身上,难免有“上辱先人下生逆子之罪”,(见19回),偏偏平时又有贾母等众人护持,宠得宝玉越加放纵,他的潜意识里对此早就积满了反感,于是“一时性起”,就爆发了全书中一次最为尖锐激烈的父子、夫妻、母子之间的冲突(决不仅仅只是对着宝玉)。诚然,有关宝玉的这几件事,其真相并非就象贾政所闻见的那样;但如果论者客观一点顾及到作为人父的贾政当时的心态逻辑,也就能比较恰切评价这次冲突的性质,不致超出极端了。

此外,我们还应看到在小说中,尽管在很多场合贾政确是以一个“严父”和对封建名教思想持认同者的形象而出现在宝玉的面前,但这仅是一个方面,另一面是作者仍充分描写了他为人之父的情感这一点,有血有肉,决不是一个扁平的形象。“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回,虽然他曾多次在众人面前对宝玉表现出严厉的态度,⑵但读者都仍可感受到他内心对宝玉才华的欣赏。23回写他“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采飘逸,秀色夺人……因这几件上,把素日嫌恶处分宝玉之心,不觉减了八、九”。特别是经过33回那次家庭间的全面冲突,贾政的理智清醒后,“自悔不该下毒手打到如此地步”,从此即有意识地很少再过问宝玉,父子间的冲突趋向平缓。到贾政外放几年学政回京后,在78回中作者曾明写两人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转变;

近因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是这等待他。

此中,也属由于贾政年景渐老后,对家庭亲情的渴求日益增强,使父子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比较融洽的时期。在75回的中秋家宴上,77回携宝玉外去参加赏桂花做诗活动,78回“闲征姽婳词”等情节中,曾数次写到贾政对宝玉的称扬和喜悦之情。很显然,由于他生理和心理的变化,作为封建家庭中“严父”的一面逐渐消退,代之而起的是普遍人伦中“慈父”一面的天性。

因此,在评说贾政和宝玉的问题上,只有全面和客观地把握作品的描写,才能理清这一关系的性质及深层内涵和变化轨迹,正确理解作者塑造这两个人物的意图。

诚然,《红楼梦》这部作品确实充满了许多皮里阳秋的隐笔曲笔,以及正话反说反话正说之类,但必须指出,这种手法基本只限于用在一些情节和细节的处理上,而对于各个主要人物(甚至包括大部分的次要人物)形象,则大都是作直接的交待,其基调是明朗的,并不难看出作者在芿?些人物形象上的创造意图和爱憎好恶。即使是极少数被称为十分复杂的形象,例如象薛宝钗,只要放到传统文化和时代的背景上细心琢磨,我们仍可领会到作者的意图。对于贾政,同样如此;况且他在小说的形象系列中,根本还不算是一个十分复杂、较难评说的人物。因此,现在就有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既然曹雪芹是把贾政作为一个对其人品持基本肯定,乃至还怀有几分称许意味的人物来进行描写的——至于他的封建名教思想,以及因此与宝玉的矛盾冲突等等,一方面是出于小说结构的需要,另一方面就贾政来说,那也正是他个人不自觉的一种悲剧,和人物的品行是两码事。打个比方说,鲁迅追书的祥林嫂,也有不少封建思想包括迷信色彩,难道我们因此就应该把她作为反面形象而加以批判?——那么,为什么却会有那么多的论者偏要和曹雪芹唱对台戏,一口咬定贾政是一个反面人物,是一个假装正经的伪君子形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有两个原因导致产生了这一现象。

第一,长期以来,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们在研究《红楼梦》以及其他的文艺作品上,已形成了一种很难突破的思维定势,即往往简单地把一部文艺作品的人物形象都看成是扁平的和必然对立的,非好即坏,界线分明,而且这种好或坏都和人物的内在思想品质直接相关。恕笔者不客气点说,正是从这种思维定势出发,加上还多少不自觉地受一点人云亦云的习惯心态影响,一些论者才对贾政这样的人物忽略了去思考咀嚼其形象中所蕴含的丰富内涵,而专在其表层作一种刻意求深式的穷追不舍,直到从作品中“发见与解释”③出了若干所谓能表明其虚伪与丑恶的“材料”,证实了自己其实在分析之前就已经形成了的看法,于是就算大功告成。但,这压根儿只算得是一种从某一点出发,经过或大或小地兜一个圆圈,最后仍回到其原点的批评法,如此而已。

而《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它反映了二百年前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并提炼塑造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艺术形象。而活动在那个时代中的人物,更多的是一些兼具优点或缺点的普遍意义上的有血有肉的凡人;他们的思想行为准则也许和统治整个社会的思想体系及规范要求完全吻合,但在个人的道德品质上却并无多少应值得分外挑剔之处,因此也就不应简单地划入非好即坏的模式中。《红楼梦》的成功之一,就在于逼真地描写了在不同层次上众多这样的社会凡人:上如元妃、贾母、贾政等,中如十二钗内的大部分人物,下到各色丫头,管家、书僮、村野、老妪及市井之徒,等等,莫不如此。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曾指出: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这里,鲁迅先生一言中的地点明了《红楼梦》这所能写出无数“真的人物”的原因,和因此而具有的非凡价值。但让人觉得挺遗憾的是,我们的论者却常常无视鲁迅先生早就指出的此点,一到翻开《红楼梦》时,仍然好用“传统的”思想方法去分析评说其中的人物,单从“好人”或“坏人”的角度将人物归类,再在此基础上去琢磨追究各个人物的品行。笔者不知曹雪芹和鲁迅先生如九泉有知,对此当作何感想!

即以贾政而言,诚然,在小说中他主要是以一个恪守儒教思想的“严父”形象而处于宝玉的对立面(但也有“慈父”情味的一面);诚然,他过的是一种悠闲安适的贵族生活(但也有为官勤恳、忠于职守的一面);诚然,他也纳妾来满足自己的性要求,但这完全也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之内了,——这些根本不等于就证明了他只能是一个品质低下的伪君子。即从其思想比较保守、处处遵循名教秩序这一点上说,也仅是一种对社会统治思想及伦理道德从小潜移默化后的自觉认同,没有也不可能做到超越而已,和作者在作品中所着力鞭笞的另一些只在嘴上逢人高唱礼教思想,而一转身即无所不为的真小人有着本质的不同。此外还可指出一点,当一个社会处于相对平稳发展而不是激烈变革的时期,我们评价其中的人物或艺术形象,决不应把只属一般性的思想保守即与反动顽固划上等号,统统作为反面人物来进行口诛笔伐;否则,那就只能算是一种脱离时代背景的任意上纲上线,其结果是制造一些“冤案”罢了。

十分“有幸”的是,《红楼梦》在建国后曾被用来发动过两次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尤其是“文革”中的“评红”运动,更是声势浩大、轰轰烈烈。在“评红”运动中,小说中的主要人物都被贴上了标签,一类被划入进步的阵营,另一类则被归入反动腐朽的阵营;前者是凡美必归,后者是无恶不具。如笔者没有记错的话,则“腐朽顽固的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的高帽子,正是在这一时期内套到贾政的头上的;同时,“四人帮”的御用文人也曾借贾政做出过几篇重头文章,如梁效的《封建末世的孔老二——〈红楼梦〉里的贾政》,及任犊的《贾府里的“孔圣人”——贾政》等,更搅乱了一般读者的视线。尽管时间已过去了近20年,中间又经过了一段拨乱反正的思想解放运动,加上红学界自身也作了很大的努力来消除“评红”运动的遗留影响,但在一个相对来说还属比较短的时期内要完全消除当年烙下的印迹,看来毕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在评价和研究程、高及后四十回的问题上,在如何看待薛宝钗这个艺术形象上,包括在对贾政的评说上,在诸如此类等等不一的问题上,笔者不时仍会读到一些多少尚不自觉地带有当年残存影响的文章;即使具体提法从表面上看去和当年已然完全不同,但其内在性质却仍无多大差别。显然,既然红学界尚未能做到真正彻底地摆脱掉这一历史性的包袱,则尽管在主观上确是想科学和客观地评价其中的人物形象,但实际却令人不得不承认,离科学和客观还是有那么一段差距。

综上,可以说是导致论者曲解贾政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点,也可以说是主要的原因,在贾政这个人物身上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即对其姓名的错误谐音理解,致使很多论者早在审视分析之前,就已有了某种先见,并不知不觉地在这一成见的引导下去评论解释这个形象;其结果,就自然是可想而知了。即使在近几年中,有少数研究者撰文想改变人们对贾政的看法,但由于没有触及到这一特殊之处,就未免显得软弱无力,难以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坦率说,这一点如不澄清,就算再写一百篇文章,也很难做到让人公正地去看待贾政这个人物。

要谈这一问题,就不得不从当年的俞平伯先生说起。

从1954年的1月到4月,俞先生在香港《大公报》上发表了一组近40篇的“读《红楼梦》随笔”。其中第10篇《贾政》,提出《红楼梦》对贾政是“有贬无褒,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所举的主要理由(实质也是导致俞先生得出上述结论,并在随后左右他看问题的角度的主要原因)?是“贾政”两字的谐音:

从给他取名这一点,即在贬斥,书中贾府的人都姓贾原不足奇,偏偏他姓贾名政。试想贾字底下安不得,偏要这政字。贾政者,假正也,假正经的意思。书中正描写这么样一个形象。|为了证明这一点,俞先生提出,曹雪芹是用了“烘云托月的办法把贾政的身边人都一古脑儿搬了出来”,以他们含有贬义的谐音姓名为例,具体是:门下清客相公詹光(沾光)、单聘仁(善骗人),管库房的总领吴新登(无星戥),仓上的头目戴量(大量),买办钱华(即钱开花之意),总共5人。从而下结论说“这没有别的解释,无非烘托出贾政之为假正罢了”。

由于俞先生在红坛上的声望和影响,于是以此文为始,贾政的“假正经”一义就几乎成了定论,不断为后来的评论者所袭用,习非为是,一直持续到今天。试想,既然曹雪芹给这一人物的取名实寓“假正经”之义,则这个人物的品行自然也就是可想而知了。从此,绝大部分论者的思维首先就已为这一谐音之义所框住,往往只能是围绕着这3个字去做文章,很难越出雷池一步了。

然而,问题果真如此吗?笔者的回答是:非也。单从俞先生文章的本身看,就给人以一种下论轻率、所举理由牵强附会的感觉。比如说,即使真算谐音,那为什么贾政就只能谐成“假正”再加上一个“经”,而不能谐成其他的某个“假×”呢?汉字中与政字同音的字多得很,而这一字又关系到对这一人物评价的褒贬与否,难道就无需慎重推敲一下,即可以轻下断论了?——这且不去深论。至于贾政一名,笔者认为答案就是“贾政”,本无谐音贬义之意,理由详下:

在《红楼梦》中,从荣宁两府的主要人物,除了四春的姓名中各有一字加起来才谐寓“原应叹息”一意外,其余上自贾母,下至敬、赦、珍、珠、琏、宝玉、环、琮、蓉、兰等几辈,包括女眷如邢夫人、王夫人、赵姨娘、尤氏、李纨、王熙凤、秦可卿,乃至宝钗、黛玉、湘云、妙玉,直到各房的主要丫头、管事妈妈等,我们可以看到,曹雪芹给他们的取名都不含谐音之意。很显然,这因为是:①从小说本身包括脂批提到的带谐音姓名的,大致有如后几种人物: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象甄士隐、贾雨村等;根据情节需要而随手设置的,家霍启、封肃、老田妈、老叶妈、老祝妈等;点缀穿插式的人物,象娇杏、詹老、单聘仁、吴新登、戴良等。一句话,这些都不属于贾府上下的主要人物。②凡贾府上下的主要人物,在小说中都有详尽或较详尽的描写,读者自会细品他们各自的性格品行,无需另用一个谐音之义来作提示,且这些人物的形象都十分丰满,取谐音本已不易,如谐音不当,反会与形象本身别扭。③《红楼梦》上追《金瓶梅》,主要着笔刻划荣宁两府上下的日逐家常琐事,然“反倒新鲜别致”,写出了一群鲜活逼真的艺术形象。在使用这种描写手法时,作者曾自称:“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第1回)即,其目的是,写出各类血肉丰满真正的人来,而不是脸谱化,简单化的人物。单从这一点,我们也完全可以说,聪敏如曹雪芹,当决无意会给这些人物取一个只有一种简单含义的谐音姓名。而从小说中(不是贾府中)少数几个有谐音姓名的重要人物来看,比如象贾雨村与甄士隐,其所谐之义也均属是中性的,本身不带褒贬色彩。——从以上这3条理由,我们就可以下一个结论,即曹雪芹决不会给贾政取一个谐含“假正经”之义的姓名。贾政即是贾政,与“假正”且“经”何涉?!

贾政这个人物如何,作者塑造这䊸?形象的意图何在——有关这些,笔者在前面几节已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无需再多赘言。至于俞先生作为佐证而举出的所谓“贾政的身边人”问题,似不得不略为一辩。以笔者看去,之所取此类姓名,无非是曹雪芹拈来的一种揶揄之笔,就如同第一回也曾对甄士隐的“身边人”所使用的那样(女儿英莲,家人霍启,丫头娇杏,丈人封肃,交接之客贾化、严老爷,等)。因为象詹光等5人,在小说中本就是一些点缀穿插性的人物,无足轻重,在第8回时均系初次出场,作者就根据他们的身份位置,各自给起一个带调侃色彩的谐音姓名,如此而已。一定要说有深意,那也至多只是意在讽刺当时的世家贵族门下,大都不免会混迹滋生有一些这样的人物,就象脂批指出的是旧族后辈的多种弊病一类。况且,即使真按这几个人的谐音,那也无非仅是说明贾政其人因书卷气过重,未免不善识人及治家而已,才在请客与管事人等中混杂进了此类人物,远谈不上作者就是在用春秋笔法来贬斥贾政。因此笔者认为,俞先生对贾政的看法从一开头就在姓名问题上失之过于求深,且为这一成见所缚,于是便着力从小说中去发掘对贾政的“微文刺讥”之处(俞先生既曰“退多少步说,亦贬多于褒”,则褒在何处,未见指出)。但遗憾的是,读完全篇,俞先生到底也没有能举出什么真正有力的证据;为节篇幅,这里就不一一详说了。

既然俞先生当年的这一看法是缺乏可信的依据的,那么我们现在就可以也应该毫不迟疑地立即推倒贾政之谐“假正”且“经”这样一个结论了。论者如欲对这个人物进行评价,不应该怀有任何先入之见,还需从作品的具体描写中去作分析。

至此,笔者以为,贾政这个长期为大多数论者所曲解的人物,已经到了应该恢复其在曹雪芹的创作意图中本来面貌的时候了。这里,笔者以此文权作引玉之砖,以乞正于各家高明。

注释:

⑴荣府另有一位周姨娘,此人究竟是谁的偏室,由于曹雪芹未作明确交待,一直“妾”身未分明,也可算是一件小小的公案,红学界已有的意见并不一致。有的研究者认为她也是贾政的偏房,这一观点甚至反映出现在由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红楼梦大辞典》“周姨娘”条目中,作“贾政妾”三字解,但未举出任何理由。相反的看法则认为她是贾赦的偏房,如1987年5月2日《文汇读书周报》第四版的“《红楼梦》四大家族关系表”中,就把她排到贾赦的名下,但亦未注明依据。

笔者根据3条理由,认为周姨娘确应是贾赦的偏房,与贾政无涉。这3条理由是:①小说对贾政这一房人物的关系,全部交待得很明朗清楚,而对于贾赦这一房则恰恰相反,有好几点都写得较为模糊。如贾琏在作品中人称“琏二爷”,他这个排行是依何而定的,难道他亦有一个早夭的兄长?又如邢夫人应属是贾赦的继室,但这一点在作品中没有明写,只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用来推断。而迎春和贾琮俱系贾赦的子女,但他们各自的生母是谁,在作品中也始终没有交待。对贾琮的描写则象周姨娘一样少得可怜,以致稍为租心一点的读者就将会忽略贾赦尚有这么一个儿子。因此,从曹雪芹对赦、政两房不同的交待手法来看,周姨娘既写得那么不明朗,则自应属是贾赦一房的人物才是。②如将周姨娘归入贾政一房,则贾赦除邢夫人这一正室外,直到47回才写出又“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也不过只算得是通房了头,似乎他倒无一房偏室(如有,就应在家庭内部的各种场合出现,侍奉贾母等尊长);以贾赦其人的性格,焉有此理?③曹雪芹在处理荣府赦、政两房人物的设置上,实际用了一种比较对称的手法。除元春在作品中因系以贵妃出现而是一个例外,他们两者的现有子女数相等,且都是一子为嫡出(宝玉对贾琏),另一子一女为庶出(探春对迎春,贾环对贾琮)。因此,仅从对称手法这一点着眼,贾政既有偏房赵姨娘,则周姨娘也应属是贾赦的偏室才对。

⑵我们无需从其他方面来举例证明这一点,只请参看一下56回贾母对甄家4个仆妇所发的一通议论,“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若一味他顺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而宝玉在“题对额”回,对众清客们的“批驳诮谤”甚至与乃父拗性,正是这种“没里没外”的典型表现。

⑶这是套用王蒙先生一篇文章的题目,现特注出,以示不敢掠美。王文见《读书》杂志1990年11期。

【原载】《海南师院学报》199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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