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33章 蝴蝶
作者:洗墨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575

1

半年没见,杜维又长高了许多,稚气未脱的面容居然透出一股成熟和稳重。

两人相见,杜维先开口了:“坏蛋……哥哥……”他还是改不了口。

叶雪红伸手抚着他脑袋:“嗯,你今年是十……”

“十三,虚岁十三了。”杜维道。

“呵,不知不觉,已经快三年了……”叶雪红感叹。

杜维同样唏嘘,想当年,他只是山村里什么都不懂的一个砍柴娃。如今,他手上已经掌握着一个小黑帮。绑架、杀人、放火、下毒、逼害……如果说半年前做这些事情还需要扯上一个正义的理由来说服自己的话,那现在已经不需要任何理由了。

世界,原来是谎言和争斗——他明白了这条道理,可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他不明白,也许永远也不明白。

“近来……可好么?”叶雪红问。

杜维点了点头。

接下来,两人只是聊了一些闲话,对军政形势并没有过多的涉及。

后来裴迪也参与进来,他尚不知杜维曾经是皓天社的人员,他甚至不晓得有“皓天社”这么一个组织。他只是对叶雪红现今的地位感兴趣,努力想拉叶雪红合伙做生意。

叶雪红当然没空理会他,倒是顺道探望了慕容樱和老斧头——半年前,杜维又找道慕容樱,好说歹说把她留在了这里,和老斧头一起生活。

老斧头正在艰苦地戒毒中,慕容樱则如同一座石观音(用裴迪的话来说),每天除了照顾老斧头,就是一个人坐在窗前发呆,没有表情,没有动作。

叶雪红不愿骚扰他们的平静生活,只躲在远处偷看了一眼。

而樱却是敏感的,许是女人天生的触觉,许是身为地狱幽姬的本能。她说:“既然来了,也舍不得进来坐坐么?”

叶雪红轻叹一声,略一踌躇,便走进到屋子里。房间里布置得很简洁,跟从前归鹤寺里的闺房差不多。

“这些日子……过得还好么?”叶雪红问。

樱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叶雪红也不知说什么好。

两人就沉默着。

过了许久,樱才道:“叶,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当面问你。”

“说。”

“你……真的爱过我么?”

女人就是这样,许多时候她们只在乎对方心中是否有过自己的位置。

叶雪红点头。

伊又说:“不是为了愧疚,或者怜悯?”她语气略显得迫促了。

叶雪红轻叹道:“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我曾经决意共度今生的女人。”

伊便泪如雨下了,毫无来由的。

叶雪红伸手想擦掉她的眼泪。这是出于多年以来的习惯,从前有那么一段日子,樱总是爱哭。

可她下意识避开了:“有些事情是无法回头了,不是吗?”

叶雪红沉吟良久,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伊便转过身去,伏在床上,嚎啕大哭。是内疚,是悔恨,是怨怼,也无法分辨。

良久,伊止住了哭声,转身坐正道:“谢谢你,叶,你给了我一个美丽的答案。我害了哥,害了月晴,害了你,我原也不敢奢望些什么,你能如此回答我,我也该心满意足吧。你走之前,还可以听我为你演奏一曲吗?”

叶雪红牵强地笑了笑,帮她取来了琴。

伊人十指轻弹,唱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一曲终,伊又泪如雨下,伏在琴案上。

叶雪红很想跟她解释,自己确实是爱她的,自己的答案不是美丽的谎言。可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算了,就让她……永远误会下去吧,兴许对她还好一些。”他

想。

叶雪红给伊盖上自己的披风,转身消失在门外。有些事情确实是回不了头,他很明白。且在千里之外还有一个月晴,更是他必须背负起责任的女子

2

七八八年二月初,斯特罗再起兵锋,亲自率兵十万压上赤龙河南岸前线。加上之前数战之后留下对峙的部队,斯特罗方的兵力增加到近三十万人!

一道道紧急情报飞进叶雪红的大帐里,清一色的“敌情严峻,我部唯以效死报国”云云。

对于这些,叶雪红并没有多上心。他手上拿着另一份更为严重的密报,正看得眉头紧锁。密报的内容是:前南部魔法师公会主席卡南,日前率领新组建的魔元兵团加入斯特罗军。

先前赤龙流血夜一役,南部魔法师公会总部被紫月偷袭,死伤惨重,何其才一年不到就组建了“一个兵团”的魔法师呢?

这还得从多年前的旧事说起,当年卡西发明次魔法,让普通人都能够在工作生活中使用魔法力量。但是次魔法却是一种粗陋的技术,一则不具备杀伤力,不可能应用于战斗,二则对使用者的资质还是有所要求,大部分天赋不高的普通人只能用它来点盏油灯或者烤个面包之类的。

为此卡西又结合了魔法阵原理来研究魔机,把复杂的魔法阵拆解为简单的、定制的魔机,再用各式魔机通过不同的装配以组合出功能不同的魔机组,产生跟魔法阵一样的效果。这个研究现在被紫月发扬光大。

魔机的出现,让人们可以用智力代替肌体,绝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可以通过对魔机原理的学习,成为魔机的使用者,甚至生产者。

——以智力代替肌体,无疑是极大的进步。

但是卡西的弟弟卡南却另有自己一番见解,他依然注重肌体而不是智力,认为魔机这种东西虽然人人可用,可毕竟是身外之物。于是卡南另辟蹊径,在次魔法原理的基础上着手研究。

研究了许多年,他终于有了成果。他发现人体中的魔法基元(简称魔元),其实分成四大类:一类是圆型魔元,这是多系魔法的天才;一类是线型魔元,这是单系魔法的天才;一类是散型魔元,这是魔法的庸才;最后一类是没有魔元,这是天生的“法盲”,叶雪红就是这类。

前两类占了人群的千分之二左右,最后一类占了人群的十万分之三。其余的全是散型魔元的人。由于魔元是先天的,在胚胎的时候就定了型,所以魔法天才这么少,魔法变得这么珍贵。

然而经过反复的研究和试验,卡南竟然找到了改变人体内魔元的方法——使用一些特殊的药物与某些技术相配合,可以把散型的魔元聚合为凝固的整体!

虽然这种后天的人造魔元不可能跟先天的相比,但是普通人成为一个高级魔法师已经不是妄想——经过魔元改造后,平均一百个普通人就有六到七个可以在两三年内成为高级魔法师。这跟原来的“魔法学徒成为初级魔法师百中无一”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对比!

故此卡南才能在短短半年之内组织出一支魔法军团——其实他在两年前就开始批量生产“魔元战士”了。

五千魔元战士,这意味着什么呢?叶雪红说不出来。他早就知道卡南有这样的研究,也了解过魔元战士的实力,当年卡南花费巨资从各地搜罗退伍的老兵、经验丰富的佣兵、剽悍的山贼和罪犯,就是生产魔元战士之用。先前那个盗匪联盟,就是七只眼出身的那个,正是卡南挑选人员的基地之一。当年这事,卜天行还参与过的。

“大陆上又出现一支可以跟苍血狼骑对抗的精锐部队了。”叶雪红起身走到窗前,望向

窗外的云天。

有时他真的挺依赖苍血狼骑的,只有苍血狼骑这样的精锐才能满足他的“迅如奔雷,猛如烈火”的作战要求。

魔元战士,你们能束缚苍血狼骑的手脚么?

3

且不说联邦南部即将到来的激战,却说但凡这战火燎天的世道,商人总是笑得最开心的——尤其是那些大商家。

南部的后起之秀“哈迪公子”(裴迪)就不用说了,他的乌夜兰火爆热销,成了终日惶惶不安的贵族们自我麻醉的宝贝。

约克本这头年纪不大的老狐狸也在闷声发大财。除了广大地区的夜兰卿销售,他还向各国大量供应药品、粮食、甚至武器。

“我告诉你,现在全大陆都要打仗,到处的物价都在狂飚!明天,你知道吗?就是明天,明天你买一套盔甲的钱还不够买手纸!还跟我讲价?再讲价你明天抓一把金币擦屁股吧!”这是他说得最多的一段话,连他养的一只小鹦鹉都能完整复述。

林清风尘仆仆赶到约克本面前:“主子(约克本又要求属下改了称呼),我已经查过许多遍了,乌夜兰是一个名叫哈迪的少年在生产销售,他们跟紫月的确没有什么联系。”

约克本居然没有在意,随口答应了一声,吩咐林清先休养一段时间,自己却走出了门外。

“走走吧,走走心情会好些。”他如是想。

路过一间酒家,他不期然地伸手往腰间摸了摸,忽然又怀念起酒精的滋味——当时他得知雨怀了他的孩子后,他便对自己说要彻底戒酒了。

踌躇再三,约克本走进酒家,找了个二楼靠窗的位置。要了瓶酒,自斟自饮起来。

“孩子……”他想。实在还没做好当老爸的心理准备。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后,他开始思考起实际问题。

“如果貊天君不是真心把女儿嫁给我,那倒是另当别论。若他真把女儿嫁了,我便是他女婿,然而他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呢?统一大陆?修炼成神?还是什么?”他翻来覆去琢磨着,总是琢磨不透。

他又想:“然则他是何其霸道的一个人,而我又不甘心被他牵着鼻子走……对!绝不甘心!本少爷天才无敌,如何能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一个心里不知道在琢磨着什么的便宜岳父?”不知何时,他开始认为貊天君占便宜了。

最终,他下了决心:“无论如何,手上有实力才是真的,只要我有足够的实力,我可以随时向他们叫板!”

然而他还是现实主义的,又想:“实力……貌似单有钱还没什么用。自己开一个国家?不行,我的基础还差了点,跟紫月和叶雪红合作倒是不错,但是他们打的又是什么心思?若是他们统一大陆之后……算了算了,他们现在能不能撑过这个春天还是未知数,统一大陆也太遥远了。不过,跟他们合作还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嗯,东西帝国太老化,荷拉那女人是个疯子,还是个宗教国度,不好插手,坎卡拉一直就是个烂摊子。对!还是跟皓天社合作吧,从无到有,惊险又刺激。”

想道这里,他似乎看见了光明和希望,一拍掌,自语道:“行!就这么办!女人,我要了!孩子,我也要了!岳父?叫他滚蛋!除非他心甘情愿跑来给我当义工!”

约克本想到这一节,心情便舒畅起来,正打算哼点小调,不意间目光流转到楼下,顿时惊得脸色尽褪:“啊!蝴蝶?”

(明后两天要外出,今天连发三章,那两天有时间的话也会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