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自己也拥有一座城堡,不过那完全没有被他计算进自有财富的范围之内。明智城堡、城堡里面的财富,那些都不是靠自己的双手获得的。不劳而获的自己,与经过无数场战争从无败绩、靠自己的能力而得到山吹城主之位的吉川元春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光秀知道我和阿国是什么关系吗?”看到光秀,吉川元春急不可待的开始了发问。
当然知道。青梅竹马,这些都听阿国说过了。
“并不是情人关系。”他答道。
吉川元春坐在会客殿的主位上,居高临下的笑了。
这个少年,比想像当中还要纯洁可爱。
“说起来,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那一年,大内义隆对尼子领地发动了一次大的侵攻。大内军势浩大,毛利军也随之出征。于是,年龄小小的我跟随元纲叔父一起上了战场。你能想像吗?当时我才十岁。不过我们毛利家,就是有早上战场的传统。后来人们评论说,那是一场残酷而不幸的战争。不过也因为这样,我才有机会和阿国相识。因此也可以说,它是我的幸运之战。此后我便开始相信那句老话:男人的幸运,建立在别人不幸的基础之上!”
渐渐开始了解这个国家的历史,光秀对那场战争也略知一二。那,是一场极为不幸的战争。
十年前,大内义隆集全族精英名将、携三万大军出征,意欲一举消灭宿敌尼子氏。这是一场规模空前的大战争,大内军开始节节胜利,一直攻到了尼子的居城月山富田。然而在这里,形势突然发生了逆转。
被称为‘尼子第一军’的新宫党,从背后对大内义隆的本阵发动的逆袭。尼子晴久更是亲自出马,从月山富田城里杀了出来。未料到敌人会放弃死守坚固的城池,更未料到尼子晴久是位万夫莫挡的猛士,大内义隆只看了一眼对面杀来的尼子晴久,便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大内军群龙无首,于当天遭到了史无前例的大惨败。
“据说大内义隆逃回去后,只要再听到尼子晴久四个字都会双腿发软。从此泡在美酒美女中渡日,那场仗成了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出征。”
“不错。”吉川元春点点头,“那一场仗,大内军除了陶晴贤所率领的一支部队,几乎全线崩溃。我的叔父元纲也在陶军中,与陶晴贤一起且战且退,将大多数毛利子弟都安全带回了国。不过,我就没这么幸运了。在乱军中被冲散,我只得丢下毛利家纹的旗帜,逃进出云大社避难。”
“因此认识了阿国?”
“不错。不过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绝对不是让人愉快的。那时候,阿国才是个六岁的小女孩。你知道她的第一句话说什么?她竟然说,她讨厌逃兵。哎呀呀,我才不过是十岁大的孩子呀!双腿连马也夹不稳,阿国这个家伙对我真是苛刻。”
想像阿国嘴角上翘、说出‘讨厌逃兵’之类话的可爱模样,光秀也露出笑容。
“反正就这么,我们认识了。此后只要想起她说这话时的神情,我再没有在战场上后退或者畏缩过。大内家攻不下月山富田城,尼子军不久后又反攻入大内领地。尼子军打过来,我们毛利家就投降变成了尼子势力。而我呢,多少是有点喜欢毛利和尼子修好的,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进入出云大社了。你看,这是我们家族的生存之道。时常可以从正门进入出云大社,时常要从八云山后面潜进去。”
“难怪你敢只身前往出云大社了,感情已经轻车熟路。”
尽管这么说,光秀还是打心底里佩服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如果是自己,自己会这么义无反顾的进入敌国领地,只为与一名女子相见,或者去救一位敌将的后人吗?
对于光秀的赞扬,吉川元春坦然地接受了。他是那种不需要做作,可以正面沐浴在褒美的太阳之下的英雄人物,光秀心中想道。
“因此光秀兄弟,我希望你知道,十年的感情,是不容许我放弃阿国的。阿国的性格我最清楚,她从小就崇拜英雄,希望自己的情人是世上第一的大英雄。十年以来,我都在为达成这个目标而奋斗,我要成为她心目中合格的情人。总有一天,我要为她奉上一片王国的,外加一顶英雄夫人的无上桂冠。那么光秀你呢?你打算为她做些什么?”
“我,打算……”光秀茫然不知所措的望着对方。那个人,为了阿国足足奋战了十年,小有成就却丝毫不感到满足。而自己,几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事情。他希望成为阿国的情人吗?没考虑过。他希望成为阿国心目中的英雄吗?没打算过。就这样,没有任何的打算,只想随乱世的浊流漂到哪算哪的自己,和对方简直是有超过天地之距离的差别呢!
“有过打算吗?又或者,你还没想过这些事情?”吉川元春象一头经验丰富的猎豹,残酷地追击着自己的猎物。
“我……我和阿国只是朋友。”
“没有成为情人的打算?那你应该离开阿国,不要让她的心动摇。也许你觉得我的话残忍,但象阿国这么好的女人,你这样毫无大志的人是不配与她交往的。”
这话是挺残忍的。光秀觉得自己的心,被锐利的刀锋划得好疼。
想一想吧!西国的梦幻旅途,不能无终点的永远走下去。
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