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通缉令 上
作者:康杨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806

熊晨满身大汗的喘息着,按照那个玄冥巫祖的锻炼之法锻炼着自己的体魄。.

系统的锻炼总是比自己瞎琢磨锻炼来得强,仅仅过去一天,熊晨发现自己的身体比之前起码强大了两成左右,倘若再被阻击枪击中想必也不会再被子弹撕裂肌肉了。

只是自己为什么要被子弹击中呢,有红云传授的身法,只要练熟练了,速度超过子弹也的飞行速度也属正常;据红云所说在天地初开时,能与他一比速度也只有神兽三足金乌而已,三足金乌的速度赶超光速。

熊晨的筋肉噼啪的响着,身形也忽隐忽现,突然,他的手中抓住了一只野鸡的脖子,还能见那野鸡的爪子乱抓。手中微微使力,色彩斑斓的野鸡停止了乱抓。

在这荒无人烟的田野里或许缺少庄稼,但绝不缺少野鸡野兔。

在一方长满青草的洼水处,熊晨气喘吁吁的慢慢停了下来,在心中道:“红云,我先休息一会。”

红云答应了一声。

清理出一片干净的地方,将手中的野鸡拔毛取脏,然后清洗干净放在一边,接着又找了些荒草枯枝用打火机点燃起来。

这个打火机就是从那个老者身上找到的那个,随后在打火机的背面发现了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可能是那个老者的妻儿也不一定,当时看到之后本想记住上面的面容,可是最后熊晨把眼睛闭了起来,将那张照片撕了下来丢到火堆里……

用手抓住洗脱干净的野鸡直接放到火里烤了起来,油脂滴落在火堆里发出滋滋作响。

感受着火中的灼烧,熊晨没有丝毫疼痛之感,仅仅只是觉得炎热而已。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他想感受火中的能量,因为据红云所说,如果想要达到玄冥那样吸纳各种属性的能量锻炼身体,起码的初步的感受到各种能量的存在,并且能够吸收强化自身。

在火堆灭掉之后,熊晨的手微微发红,感受火的能量失败,除了炎热并没有其他的感觉。

野鸡肉此刻也变成了一片焦黑,但这显然妨碍不了熊晨的胃口,因为相比起第一次的焦炭,这两天的手艺已经进步了许多。

嚼着内生外焦的野鸡肉,熊晨却如同山珍海味一般,因为他正幻想着这是母亲所做的菜肴。

熊晨暂时整理了一下思路,造化玉牒的残片就是自己从小戴着的玉佩,虽然碎裂了;但据红云所说,那大道之基是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破碎代表着认主,比如自己心口前的金篆符文。

玉牒残片在落入凡尘的时候,就一直吸取着灵魂自然消散后,游离的灵魂之力,如今也有数百元会了,可想而知,近万亿年的时间里,它究竟吸取了多少灵魂之力。但据红云所说,这些灵魂之力却并不能直接使用,只有在自己身疲力竭时它才会散发出这些灵魂之力,补充着体力还有疲惫的精神,也就是灵魂之力。

红云他可以在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输出灵气予以助力,但这并不能成为一种依赖,因为这对实力成长并无好处;况且红云现在本身也只是一缕残魂,寄宿在玉牒残片中,又不能吸取这天地灵气,在重塑肉身之前是用一些少一些。

只要自己不是太笨,报仇那也只是时间问题了,自己笨吗?当然不会,自小每当筋疲力尽的时候,玉牒残片也总是传出灵魂之力恢复自己的体力,灵魂之力补充的不仅仅是体力,还有强化着灵魂,灵魂境界高了,修炼起来也会很容易的。

留下满地的鸡骨头以及满地的鸡毛,熊晨清洗了一下身体,紧接着继续锻炼起来,所去的方向是南方,在国内有些安全,还不如出国寻觅报复的机会。

四天时间里,熊晨自己也不清楚究竟到了什么地界,但他知道就快要接近一个城市了,因为他已经陆续看到有人出现,也看到了一条公路,来往的运货卡车,汽车等。

熊晨想去城市里换一身干净的衣服,但他没有选择走在公路上,而是进入路边的一片森林,倘若这么大刺刺的走在公路上相信不久就会有警服人员盘问自己。

在穿过这片不是很大的森林后,熊晨看见了整个城市的轮廓,昆明欢迎您,一块巨大的牌子竖立在城市的入口。

“原来已经到了云南省,中国最南方的边缘省地,看来自己这几天徒步奔行了1千多公里的路程。”但这明显很慢了,在与红云的交谈中熊晨可是知道修炼有成的生灵这点距离不过是一步即至。默然片刻,熊晨转身回了树林,必须在天黑之后才能进入城市。

看着身上脏兮兮皱巴巴的衣服,熊晨苦笑了一下。随即树林里出现了一个影子忽闪忽现,原先虫嗤兽嘶的森林安静了下来,这让整片森林显得有些诡异。但在云南这里,尤其在酷热的时候,人们是不会随意走入森林里的,因为各种毒蛇毒虫会让人毛骨耸然的,一片小森林也只是针对熊晨这样的人来说的,实际上它很大。

天很快黑了下去,整个昆明城一片灯火通明。熊晨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然后向城市走去。

天黑下来,熊晨也不必以最快的速度往前冲了,只是漫步在公路上。即便如此,他的步伐中也带着某种玄奥,似缓而快,并不比一辆高速行驶中的运货卡车慢多少。

灯火通明的城市里,人来人往,街摊小吃,卖小饰品等,当然少不了车辆的来回穿梭,没有一座城市会在刚入夜的时候沉寂下去,夜色中的昆明城一点也不比京南城逊色多少。

熊晨尽量挑选着人稀的小巷行走,可也难免会碰到路人。

但熊晨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是邋遢,经过的路人无不面带憎恶掩鼻而走,这样也好也省得麻烦。

熊晨进入城市的目的是为了洗一个澡,换一身干净清爽点的衣服,他现在身上揣着几千欧元的纸币,只是这并不容易花出去,到衣店里可能还没等自己开口就会被赶出来。

所以现在,只有找一些混混“帮忙”了,熊晨可不相信这个叫人热血犯傻的职业只有京南城才有;而没钱的混混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人稀的小巷,他们通常都几个人待在一起,遇到单独的路人就问其“借”点钱。

果然夜间的昆明城没有叫他失望。

“救命啊,救命啊!……”一个清脆的女声在深处的小巷中穿了出来。

熊晨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终于找到帮忙的人了。

在熊晨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了上演的一出好戏。

一共六个混混职业的人,其中五个正拉扯着一个发出“救命”声的女子,他们发出怪笑声,努力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只是他们也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们撕扯了半天除了那件外套之外的衣服一件也没有扯下,还好有一只挎包,旁边那剩下的老大正满意的翻着挎包,收获不错,现金不少。

“几位混混先生们,能停下你们手中的活计吗?”熊晨非常有礼貌的说道,虽然声音不大但混混们还是停住了手中的事看着他。

“哈哈?哈!”几个混混突然大笑起来,还真以为被人发现有危险了呢,原来是一个孬子。对四处流浪无家可归之人的称呼,他们通常脑筋都转不过来。

“哟哟,来瞧瞧这来了英雄,马上就要英雄救美了!你们都不怕吗?”那个拿包的老大怪声怪气道。

其他五个混混闻声大笑起来,面对这样邋遢脑残的孬子?害怕?!哈哈!这真是太好笑了。正好也可以乘此机会休息一下,真不知道这个美女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真是累死人了。

被劫财又即将被劫色的女子不由失望了。“这个人难道就是自己的英雄,难道自己也要对这样的人……不,才不要,大不了事后给他一些钱好了。”

“这倒霉的女人倒是蛮漂亮的,与自己差不多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夜晚独自走在无人的小巷里,莫非也不是个正经的人?”

熊晨笑了一下,道:“英雄倒不至于,只是我有一些事需要几位的帮忙,那个女人也只是顺带而已。”

“哦?那是什么事呢?”老大有点认真了,放下手中的包道。他绝对不是那种没有脑子的混混,如此对答如流没有丝毫慌乱的脑残?孬子?!这家伙可能不是个普通人。

“我这有一些欧元需要几位帮忙花出去,当然作为回报,剩下的钱是你们的。”熊晨掏出了欧元纸币说道。

“你在开玩笑吗?”老大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觉得这家伙是来找茬的,玩换钱的游戏玩到自己头上了?其他三个混混也适时围了上来。

“几位别紧张,我真的只是想叫你们帮忙而已。”熊晨说完四处看了一眼,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难道将人家的墙壁摧毁吗?所以熊晨脚下一跺,“啪!”响亮的一声,脚下的水泥地被跺出一个深坑,而且四周的水泥地还随之龟裂开来露出里面的沙石。

“还有,别试图招惹我。”熊晨又接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