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们去朝歌(一更)
作者:孔雀石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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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曦饲养的这些马儿真是不错,个个膘肥体壮,马力极好,再加上这丫头贪图享受,做下了十几套马鞍等物,崇云这一路上虽然颠簸,却比从小孤城里奔出来逃命那会儿好多了。.这一行四百人,近七百匹马,一路上纵横奔驰,好不痛快,那些没有马鞍的,早就在**底下垫了厚厚的兽皮干草等物,虽比不上马鞍,也能受得住,因为骑士的双腿都绑在马腹上,就是没骑过马的人也能跑起来。

除了偶尔的纵马狂奔外,这只骑兵队伍的速度并不很快,这时候没有马蹄铁,需要对马儿好好保养,马力也需要细心蓄养,不能叫马儿疲累,一路上走走停停,每天的行程不过百里。

但就这个速度,对于那些追兵们来说也是望尘莫及了,这个时侯的骑兵,没有马鞍,没有马镫,更没有马蹄铁,无论如何跟不上崇云的速度,就是那些负责往来传递信息的信使速度也达不到每天百里,因此崇云冲出了十国诸侯的包围圈后就没担心过会让姜子牙的追兵追上,眼下有了荀曦提供的宝马良驹,更是如虎添翼,只觉天下之大,哪都可以去得。

当然,这话也就是在自己心里胡乱说说而已,到目前为止,行军六天,行程五百里,才走出河西诸侯的势力范围,这些诸侯都是心向周国的,崇云之所以能在大河以西自由驰骋,更多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逃出来了,便是对自己有什么疑虑,不待他们采取措施,自己早就带着骑兵跑远了。

根据崇云的估计,姜子牙在发兵攻打崇国之前就做好了此战不能完胜的种种准备,崇国的根在东方,若是崇国公室还有人活着,逃了出来,必定要回归东方,回到朝歌,因此姜子牙肯定已经在东方做了一些准备,虽说这个时代军事联盟还非常松散,姜子牙的军令未必有效,但万事还是小心一点好。崇云早就看清大河以西之地是不能呆了,依靠商王才是目前自己唯一的生机,至于以后姬发伐商,那时自己会怎样,现在是顾不得了。

到了第七天,速度慢了下来,六天急行军,人累了,马也倦了,这一天下来,不过走了六十里。就在这一天,崇云带着队伍过了黄河,踏上了河东的土地。

现在正是初春季节,天气转暖,雨量开始增加,但所谓“春雨贵如油”,大河中的水流并不湍急,细细搜寻之下,能发现不少水浅的河段,不用舟楫,直接就能渡过河去。春天雨少,这也让崇云等人少受些雨淋之苦。

因为不能直接回东方,崇云选择的归程是先向北走,跑出四百多里路,再向东渡过大河,向东一直走大约一千里后,再折向南回到朝歌。绕这么一段路回朝歌,总行程大约有一千五百里到两千里远,商周时代的“里”跟后世的“里”长度差不多,大约有450米长,照现在的走法,得走接近一个月。

桃儿的伤势好了大半,除了面目还有些憔悴外,身体其他方面都不错,这其中自然少不了荀曦的功劳,如崇云所想,荀曦这一路上十分老实,扎根没有起别的心思。崇云对她也表现出了足够的尊重——至少在人前是这样。诸侯儿女称公子小姐,却不像后世的公子小姐一样娇嫩,大多数都是习武强身的,某些佼佼者——比如崇云——在战场上就是勇猛无敌的大将。从荀曦喜好收藏兵器,喜欢招徕剑手就可以知道,这丫头也喜好功夫,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因此这一路行来,也不见她如何劳累。但从她招徕的那些剑手的水平来看,这丫头也就会些花拳绣腿,上不得台面。

不过,她收藏的兵器中却不像她的功夫那么烂,四十几把青铜剑,都还过得去,其中有十几把十分锋利,让崇云看上了,三下五除二,分配给了麾下的干将。当然,为了给某位小姐一点面子,还是给人家留了几把,好歹没把坏事做绝。

崇云自己一把也没有留下,他作为崇侯长子,手中的兵器并不比荀曦这个伪功夫迷的逊色,他现在带在身上这把剑名唤“若云”,极柔的名字却极霸道锋利,相传是当年大禹王传下来的兵器,经后代制剑大师反复磨制而成,大概也只有闻名天下的殷天子三剑能胜过它了。

崇云自己看不上荀曦的剑,却不妨碍他拿这些兵器做人情,慷他人之慨这种事崇云前世今生就没少做过。

随着荀曦而来的五十多个园仆中就有好几个铸剑师傅,其中一个引起了崇云的注意,那个人声称自己见过铁。

“那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兵。”这个剑奴反反复复说的就是这一句。

崇云知道他说的是外太空来的陨铁,这种东西含铁量极高,有的直接就能当铁使用。但商代人得到的这种资源太少,没有一件兵器是用陨铁整个做成的,最多是在青铜兵器的刃部嵌入铁片,即使是这样,效果也很可观。

“长征”第十天,骑兵队伍来到一处山林旁,停下歇息,崇桓带领一队骑兵到山林中狩猎。这些天来,队伍所用所食都是就地取材,商代田猎之风浓烈,王室公侯每年都要举行宏大的田猎活动,当今商王辛——也就是周国所谓的“纣王”——就是个狂热的田猎爱好者。田猎不仅是一项娱乐活动,还能带来可观的食物,崇云这一行人就是靠着这些野兽挨到现在的,每天都会有一队人为队伍猎来食物。

荀曦揉揉两条细长的腿,嘟嘟囔囔地走到一边,一会儿就缩在灌木丛中不见人了,崇云也不去管她,知道这丫头在解决新陈代谢问题。

“崇云!”

许久之后,荀曦的声音远远传来,只是叫崇云过去,却不说是去干什么。崇云只当没听见,荀曦这次却仿佛来了兴致,叫个不停,崇云无奈,只得走过去看看有什么事。

“别走了!”崇云走到一块大石旁,大概离荀曦距离很近了,荀曦叫他止住了脚步。

“什么事?”

“我……我没有东西擦**了。”石头后面小女生的声音很难为情。

就这么个事。崇云差点扭头就走,不过好歹提醒了她一下:“这还不简单,地上不是有土旮旯吗?捡起来就是卫生纸。”

“我不用这些东西!”

“你爱用不用!”丢下这句话,崇云不再管她,径直往回走。正在这时突然听得林中一阵咆哮。

崇云的脸色霎时凝重无比。

“虎!”

一只受惊的虎自林中冲了出来,体型巨大,背上还插着一支羽箭,想来是被崇桓等人捕杀,慌乱逃出来的,看到眼前有人,咆哮一声,向着荀曦猛扑过来

估计这会儿荀曦连提裤子都来不及,就知道大声尖叫了,崇云拔出匕首用力向猛虎掷去,同时合身扑上。

那匕首从崇云手中发出,疾如闪电,穿透那虎的一只眼睛。那虎嗷一声吼,痛得在地上翻滚了两圈,这时崇云已经来到近前,顾不得看荀曦怎么样了,抽出身上佩戴的若云剑向那虎猛刺,那虎狂乱扭动,剑刺出去就没了准头,正刺在虎的额头上。老虎头骨坚硬似铁,崇云奋进全力才将剑刺入,那虎受此重击,立时发疯,将崇云远远甩了出去,自己也撞在一块石头上,扑腾了两下就不再动了。

崇云从地上爬起来,活动活动筋骨,没摔出啥毛病来,来到虎尸体旁,却看到自己的爱剑已经自剑身中断被折断了,一半插在老虎的头颅里,一半掉在地上。

青铜剑果然不是那么靠得住的。

“你……你还好吧?”身后传来荀曦怯怯的声音。

“嗯。”没了趁手的兵器,有些郁闷。

“谢谢你。”

“不谢。”崇云转向荀曦,却看到她身上有血迹,问道:“你受伤了?”

荀曦的脸立刻红了,嗫嚅道:“没……没有。”

“那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崇云看她那样子也不像是受伤的,但终究不放心,说着就要上来查看。

“哎呀,我没事!”荀曦像小猫咪一样后退两步,远远躲开崇云的大手。

崇云登时明白了,靠,原来这丫头不是大便。女人来大姨妈这种晦气的事让自己碰上,怨不得会这么倒霉,折了宝剑。

“没事就好,去收拾收拾,这一路上去朝歌,不知会遇上什么事呢。”崇云捡起地上的断剑,向营地走去。

听到虎吼,原在营地休息的人们慌忙向这边跑来,却只看到崇云拿着一把断剑往回走,那老虎也没了生息。

崇云擦了一把脸上溅到的鲜血,对这些迟来的英雄们道:“来几个壮汉,把那只山君抬到营地中去,咱们吃了它的肉,就去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