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欠你多少钱,我帮他还了。”吕雅说。
本来剑拔弩张的众人都睁大眼睛看着她,林木松开脚,地瓜头挣扎着站了起来,瞪着吕雅说:“你给?好,6万美元,只要你能拿出来,我现在就走人。”
“不就6万吗?你还当成六千万了?”吕雅冷笑了一声,不屑地说道:“你以为全世界都和你一样没见过钱是什么东西?你明天来,我肯定把钱给你,”
“呵呵,明天,你当老子是傻子还是呆子,你们人人都说明天,明天你们一跑我找谁去?”地瓜头竟是半步不让,也不管现在的局势是否对自己有利,好像一只叮在人脚上的蚂蟥,不让吸够血决不肯罢休,实在是让人头疼。
“信不信随你,如果你相信的话也许你能拿到钱,但是如果你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不过你却肯定拿不到一分钱。你以为今天你继续在这里耍无赖对你自己会有什么好处吗?”吕雅说。六万美元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她现在倒也不是拿不出来,她虽然和瑞秋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却很同情这个双目失明的女孩子。
地瓜头想了半天,吕雅说的的确有道理,现在的形势已经被对方牢牢控制住了,眼见讨不了好去,自己的几个猪头手下全都成了墙头草,见风使舵全部器械投降,老老实实呆在一旁连口大气都不敢出了,自己再继续闹下去也没意思。他看吕雅衣着华丽,提着的皮包看样子都值个一两万块钱,还真有点贵族气质,说不定她真能把钱还上,姑且相信她一次也无所谓。地瓜头一点头:“那好,明天这个时候我还来这里,如果你们再不把钱还上。当心我把你们这间房子拆了。”说话地口气活像当年顶风冒雪前来讨债的穆仁智。
“别说大话,我警告你。你要钱可以,但是如果你再敢对这位小姐动手动脚的话,当心我把你的手指头切下来!”林木说。
“你试试啊!”地瓜头嘴里哼哼地将两只手在林木面前晃晃悠悠,刚才他虽然吃了够苦头,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感觉,狠狠回瞪了林木一眼,这才一挥手带着自己的手下离开。临走还指着吕雅恶狠狠地说:“你最好放老实点,如果给我知道你在耍花招,我可饶不了你。”那个神态活脱脱好像从伊拉克上空凯旋的美国飞行员,趾高气扬,好像刚才吃亏地是林木一样。
看着他这副德行,众人都有一种无语的感觉,脸皮厚到这种程度,他们也地确无话可说。看来出来混除了能打够狠之外,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至关重要的,能够这样临危不惧、处乱不惊,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如果像中国足球队一样,见到形势不对自己就先慌。那样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真的不好意思,给你们增添这么多麻烦。”瑞秋非常感激地说:“刚才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现在他们走了,你们也快走吧,如果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们地势力大得很,刚才虽然吃了亏,如果他们回去叫了人来。你们肯定是打不过他们的。”瑞秋不知道林木等人的来历。在她眼里面,这些地方上的小混混已经是世界上最邪恶的动物了。
“李小姐。关系的,你不用怕,我答应过帮你还钱,就一定会做到的,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银行吗?”吕雅说。
“银行?不行不行,我怎么能要你的钱呢?”瑞秋连连摆手:“刚才地事情已经给你们增添了太多的麻烦,我怎么好意思再让你们出这么大笔钱,不行的不行的。”
“没关系的,我们和你的父亲是朋友,他地事就是我们的事情,这笔钱就暂时算是我们借给你的吧,到时候你有钱了再还给我们不就行咯?”林木借口说道,他知道雪浪既然去纽约接受了这趟生意,那肯定是有钱还的,只要等他回来,一切问题都好办了,他又问道:“但是就不知道你的父亲什么时候回来。”
“我父亲说过,最少一个星期,最多半个月,他一定会回来的,现在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我想他应该快回来了。”瑞秋说。
听她这么说,林木他们才放下心来,既然要找的人就快回来了,他们也不妨暂时先在这里住下来,等一等他,同时也替雪狼照顾照顾瑞秋。于是,告别了瑞秋之后,他们依照瑞秋的介绍先在离这里大概六七公里的镇上找了一家像样的旅馆住下,又到镇上地银行里取了钱,好好地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天一亮就开车赶到雪狼家去,生怕晚到了一步,地瓜头真地跑去把人家房子给烧了。
不过等他们到达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房子还在,只不过里面一片狼藉,瑞秋已经不知去向。林木三人走进屋去,发现这里好像被洗劫过一样
“天了,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吕雅忿忿地说:“我们答应过他们,今天肯定把钱给他们带过来,难道他们连几个小时都等不及吗?”
“奇怪,按理说不至于吧。”林木喃喃自语,一边说一边在屋里寻找着什么。忽然,他地目光被墙角边上一个金黄的小物品吸引住了,走近拿起来一看,这是一枚戒指,一枚金戒指。
这枚戒指从外形上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是那种最普通的戒指,没有漂亮时尚的外形,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黄金制造的圆环,但林木拿在手里,眼睛陡然一亮,接着目光里便开始喷射出愤怒的火焰。
林木是一个孤儿,这个他从小就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的父母只是自己的养父母,自己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还从别人的口中知道,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个人在街上流浪,被好心人发现,送来了孤儿院,当时他得了重感冒,正在发高烧,等他病好之后,以前的事情全都不记得了,别人问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父母是谁,他全都不理不睬,好像得了失忆症一样,而他的失忆症和别人的失忆症相比尤为严重,他不但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甚至连怎么说话都忘记了。
幸好当时他还很小,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孤儿院收养了他,从头开始教他说话,教他认字,由于年纪小,他都学得很快,两个月以后就能和其他人正常交流了。几年之后,他就被一对姓林的夫妇收养,改名叫林木,而对于自己来孤儿院之前的事情,他一无所知,身上唯一的标记,就是一枚金戒指。
那枚戒指在别人发现他时,是用绳子穿起来挂在他的脖子上的,金戒指很值钱,但当时人心纯朴,也没人打他这枚戒指的主意,把这个东西好好交给他,告诉他这是他以前身世的唯一线索。自小到大,林木把这枚戒指拿在手里反反复复不知玩弄过多少回,对这枚戒指比对自己的大拇指还要熟悉。
所以当他捡起地上这枚金戒指时,林木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偷了自己的宝贝。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不对了,这两枚戒指的确很相像,只是有一点小小的区别,在这枚戒指的内侧,雕刻的是一组数字,而在自己的戒指内侧,刻的是一行汉字,其他地方都一样,包括戒指的尺寸大小、上下两端的花纹和戒指一侧“情深不寿,强极则辱”的字样都一模一样。林木对这一切都太熟悉太熟悉了,熟悉得好像是见到自己的照片,留在他人的相册里。
她是谁?她为什么会有和自己一样的戒指?她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两枚一样的戒指却一个留在美国,一个留在中国?这两枚戒指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林木被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萦绕着,感觉自己好像置身于一片浓雾中,明明答案就在眼前,却始终无法冲出这片浓雾。
“你怎么了?”吕雅走过来,她隐约看出了不妥当,林木此刻的表情非常吓人,两眼红得像兔子,鼻孔大得像水牛,呼出的气体仿佛都变成了白气,皮肤上立满了米粒大小的鸡皮疙瘩,连手臂上的汗毛都根根倒立。林木的样子让吕雅觉得很害怕,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为什么忽然间会有这种反应。吕雅试着想去轻轻拉他,手指刚碰到他的皮肤,林木就好像被高压电流电到一样,身躯一颤,往后退开。
“林木,你到底怎么了,你倒是说话阿。”吕雅急了,林木什么话也不说,这个样子很让人着急,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地瓜头那震耳欲聋的吼声:
“小瞎子,你还在吗?快给我滚出来!”
林木眼中凶光一闪,好像一只离弦的箭一样“嗖”地冲了出去,在吕雅反应过来倒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前,他已经风卷残云般将外面地瓜头为首的一帮人全部打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