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养精蓄锐(1)
随着朝鲜战事的结束,中国的大地上迎来了久违的和平,让人不忍去打破,但作为国家的决策者,考虑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现实复杂的周边态势,至于前一段时间查获的“童谣”事件,经过五行组最细甄别,其本身并没有什么背景,只是一群人觉得既然日本人既然离开了中国,为何穷追不舍?他们早就忘记了昔日的荣耀,希望能以牺牲邻国来换取表面的和平。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决策层一致认为这些人代表的绝不是少数人的想法,唇亡齿寒、如鲠在喉的道理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相反,宋的繁华与奢靡深入人心,全然没有人记得其背后是半壁江山沦丧的血泪。凯旋之师还未班师,就已经有人请愿:裁减军队、削减军费。说起好战必亡来头头是道,却又有多少人记得忘战必危?
针对这一不良势头,**在中央日报上把表署名文章,强烈抨击这一错误观点,“六国亡毙,率赂秦也。”“金辽坐大,宋币养也。”“东洋崛起,马关泽也。”,没有原则的妥协,就是敌人步步进逼的动力。并同时暗示:德国之所以能横扫欧洲,完全是英法的绥靖政策所致。至于某些人把进军朝鲜说成是穷兵黩武,毛指出,朝鲜是中国东北大门的门闩,如果有人把家里把门闩交由别人控制,试问这家人能安心吗?之后几天,中央日报连续发表国家高级领导人的文章(当然主要是找点笔杆子好的或者德高望重的),营造出一个中国现在仍在危险之中危险的舆论导向。
应付完了这些“不同的声音”,周恩来开始与朝鲜临时政府商讨驻军事宜,其实在主要领导人这里朴衡准这边大韩民国流亡政府派道士意见不大,金成柱为代表的东北派分成两个意见,所以说驻军难度不是太大,关键是多少人合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商定留5个整编师常驻朝鲜,协助保证其安全。分别驻守在釜山、大邱、汉城、宁越、咸兴,驻军受到朝鲜法律、中**纪双重约束,期限十年,到时若双方没有异议,条约自动延长十年。入朝其他部队从8月开始在次年2月之前撤回国内。
欧战已开,五行组密切注意着局势变化,在5月21日,由戴笠向统帅部汇报了局势分析,认为:虽然德军在欧洲大陆节节胜利,所向披靡。但是苏联强大的军事机器是德国人如芒刺背,随着其4个5年计划的完成,工业实力特别是重工业水平已经上**一个新的高度,虽然大清洗可能严重削弱苏军的战斗力,但是其忍耐力不可低估。假以时日,一旦苏联准备充分,抓住时机主动西进,德军前途难料。据最新情报显示,苏联正在加紧远程轰炸机、战斗机建造,从航程判断目标直指伦敦,斯大林可能极想在对付英国的事情上与希特勒合作,甚至想像瓜分波兰一样瓜分英国。而关于顿刻尔克可能的撤退,我们认为无论英法是否成功,并不能左右今后战局,若能成功,仅仅是心理上的胜利,欲重回大陆至少需要等待苏、美至少一个国家同德国全面宣战,同时鼎立相助英法。而德军在占领地的政策,似乎并不得人心,中、东欧倾向与种族歧视政策,相对来说对法国更怀柔一些,但结果都是一样的,对犹太人的灭绝政策早已经得罪了美国的犹太财团,建议我国在政治上保持中立。若我国想有所作为,苏德开战是唯一的机会,同时最好用与德国不同的理由,否则会跟着德国背黑锅。若战争进行得顺利的话,德军有望在40年末-41年初控制欧陆大部,根据德军整合实力增强的速度于苏联提升实力的速度做比较,我们认为41-42年间为德军东进的最佳时机……
随后,下发了关于欧洲各主要国家工业实力与我国工业实力对比的概要,并要求总参谋部制定关于收复外蒙、及外兴安岭地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各军事主官指挥部队作针对性训练,特别是针对严寒、泥泞、与两线作战。
兵者,国之大事,为了在战时保证后方的安定,我在36~37年就责成有关部门召集法律专家,优先修订《紧急状态法》、《战争动员法》、《战时民法》三部适合当前形势的相关法律,而且在讨论中,大多数法学专家普遍认为特殊时期应严刑峻法,当然严刑不是酷刑、竣法有别于苛法,更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法律研究者提出:罗马法系无论是大陆派还是海洋派不适于在我国实行,建议参照先秦法家体系为蓝本,通过现代化修正,制定新法,后经过讨论,在律法修订委员会中9名委员3名同意,4名反对,2人弃权,后再加上相关人士反复权衡讨论,最终决定脱离西方宪法体系修订中国新法,并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再决定新宪法走哪一条路。现在,战争相关三法制定完毕,将于秦元2160年7月1日(西元1940年8月4日)试行,一年以后若无重大异议,正式实行!西方各国对此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