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作者:龙在红尘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65

第5条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一、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各一名,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各一名为其助理。

二、也可以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比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三、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按照规则和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确定的国际篮联对规则的官方解释来指导比赛。

四、要特别强调:担任一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不得与比赛双方的组织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五、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或技术代表都无权同意改变规则。

六、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服装是:

1、灰色上衣;

2、黑色长裤;

3、黑色篮球鞋和黑色袜子。

第6条 主裁判员的权力

一、主裁判员要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二、他要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并确认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

三、他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物品(见第十三条第六款);

四、他要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五、如遇裁判员对球中篮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他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六、当情况需要时,他有权停止比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他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七、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八、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他总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九、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第7条 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二、他们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比赛的联系。

三、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适当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伯,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五、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一名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注解

在比赛的结尾,如果对比赛时间的确切终止有疑问(例如:计时员违例、争球或犯规后未停止比赛计时钟),裁判员要:

一、在下列时候立即互相商量,以确定比赛剩余的确切时间:

1、当投篮球离手时;

2、发生违例、争球或犯规时。

二、如果有进一步磋商的必要,主裁判员要向地场的技术代表征求意见,并听取记录台人员的陈述。

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决定。

三、如果在下半时,或决胜期结束的同时或在此前发生犯规,而完成罚球后需要有决胜期,那么,结束比赛时间的信号发出后至完成罚球前发生的所有犯规,要看作是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的犯规,按适当的条款处罚。

四、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要立即将该事件报告专管的部门。 第8条 发生违犯时裁判员的职责

定义: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死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

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注解

一、在罚球或投篮成功后,裁判员不要鸣哨。

二、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三、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第9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一、

1、记录员要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在发现提交的上场队员名单、替补队员或队员号码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后,要尽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员;

2、他要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

3、他要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或第6次犯规(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他要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技术犯规,并且当该教练员按照第五十三条罚则第二款必须离开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他要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5、当计时员指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生信号通知裁判员;

6、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7、他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1)对于2 X 20分钟的比赛:

某队半时中第7镒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标志;

(2)对于4 X 12分钟的比赛:

某队一节中第4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8、他要按第三十二条实施替换;

9、记录员的信号既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能使球成死球。

他要注意:只有在死球和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在球再镒进入比赛状态之前才能发出信号。

二、助理记录员要操纵记录板。他的职责不得妨碍其他记录台人员的职责,或与其相冲突。

第10条 计时员的职责

一、计时员要按本规则规定掌握比赛时间的运行和停止的时间;

二、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比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其它途径通知球队;

三、每次暂停,计时员要开动计秒表,并且在暂停时间已达50秒钟时通知记录员发出信号;

四、计时员要用非常响亮的信号表示每半时或决胜期的时间终了;

五、如果计时员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计时员要用他可动用的一切可能的办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六、计时员的信号使球成死球,并停止比赛计时钟。

第11条 30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30秒钟计时员要按规定操纵30秒钟装置(计时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