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中国古代婚礼资料二
作者:跳天舞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166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宜淫?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少妇、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自杀。”

《汉书??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中国的婚礼习俗

一、交杯酒与结发夫妻

“合卺”这个词对于现代人而言是陌生的。然而,新郎与新娘的“交杯酒”却是每一个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的人非常熟悉的。“合卺”就是指新婚夫妻在洞房之内共饮合欢酒。卺是飘之意,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用以饮酒,就叫合卺,合卺始于周代,后代相卺用匏,而匏是苦不可食之物,用来盛酒必是苦酒。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自此已结永好,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正如《礼记》所载:“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

宋代以后,合卺之礼演变为新婚夫妻共饮交杯酒。《东京梦华录?娶妇》记载:新人“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饮讫,掷盏并花冠子干床下,盏一仰一合,谷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这个仪式的象征意义是意味深长的。

用彩绸或彩纸把两个酒杯联接起来,男女相互换名,各饮一杯,象征此后夫妻便连成一体,合体为一。当然很多情况下,“惟新妇羞涩,不肯染指一尝”。(民国:《解县志》)

饮过之后把杯子掷千床下,以卜合谐与否,如果酒杯恰好一仰一合,它象征男俯女仰,美满交欢,天覆地载,这阴阳合谐之事,显然是大吉大利的了。民国时期,山西民间结婚,拜天地之后,“导入洞房,婿先进,上床踏四角,新娘继入,坐床后隅,饮交杯酒,是日‘合卺’,合卺之后,尚有谒祖日见勇姑等礼,大抵于结婚之低俗作品请删除行之”。(民国:《浮山县志》)

今天,山西农村青年的婚礼上,交杯酒是必不可少的,但其形式比古代要简单的多。男女各自倒酒之后两臂相勾,双目对视,在一片温情和欢乐的笑声中一饮而尽,或者是在洞房或是在举行婚礼的大厅、饭店、酒楼。按民俗传统,交杯酒是在洞房内举行的,所以都把合卺与入洞房连在一起,但不管此俗的表现方式有何不同,其寓意与心态都是一致的,结永好、不分离的暗示对于新婚夫妻今后长期的婚姻生活都会产生影响。

当人们置身于偏僻山村的婚礼中,不管平常人们的生活多么艰辛,但通过交杯酒所洋溢出的欢笑,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爱情的坚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照婚礼习俗,在交杯酒过后,常常还要举行结发之礼。结发在古代称合髻,取新婚男女之发而结之,新婚夫妻同坐于床,男左女右。不过,此礼只限于新人首次结婚,再婚者不用。人们常说的结发夫妻,也就是指原配夫妻,娶妾与续弦等都不能得到结发的尊称。

古代婚俗中,结发含有非常庄重的意义,后来这一习俗逐渐消失,但结发这一名词却保留下来了。结发夫妻受到人们的尊重,结发向征着夫妻永不分离的美好含义,如同交杯酒一样,在农村仍然得到大多数人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在男人们可以娶妾、养姨太太的时代,结发夫妻就显得尤为突出。以至于不论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新科进士,还是突发横财的商人地主,在攀援富贵、寻花问柳、续纳小妾之时,一般都要对结发夫妻保持一定的尊重。

在中国人的心理和情感上,从古至今,漫漫几千年,尤重结发夫妻。

因为结发意味着“第一次”。在男女授受不亲,人们一生中深交的异性寥若星辰的情况下,结发,意味着第一次接受了异性的新鲜,第一次发出会心的微笑,第一次品尝了爱的幸福,第一次组建了属于自己的家庭。所以,无论如何,这个第一次都是弥足珍贵,值得珍惜的。

此外。结发还具有庄严、神圣、天意、缘份等等得到社会认可的深层含义,在此基础上,婚姻的双方产生了义务和责任感。

二、闹洞房的秘密

闹洞房是婚礼的最后程序,也是任何婚礼都不可少的内容,它是婚礼的**,也是最热闹最有趣的节目。

新婚之夜,亲戚朋友围坐房中,对新娘百般戏谑,称之为“闹房”、“戏新娘”。闹的方式各种各样,各地有同有异。总括起来可分为文闹和武闹两种。文闹以较文雅的方式,往往都是向新娘出谜语、对对子,请其讲述恋爱经历及平常不见于口的男女之事,山西民间有称“说令子”,妙趣横生,迫使新娘无法对答而大出洋相,借以取乐。“是夕,好事者多以谈谐语编为词调,强使新妇歌之,名曰‘闹房’。近则变本加厉,庆贺之忱出以戏谑,抑失礼之甚矣。”(民国:《翼城县志》)武闹是使用较为粗野的方式,不仅口出秽言,还对新娘动手动脚,颇有恶作剧的性质。

闹洞房时,平辈的、晚辈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纷纷拥入新房,喜笑逗乐,尤其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极尽所能,想出种种方式,让新娘当众表演,以逗乐取笑,俗话说“三日没大小”,除了爹妈都能闹。这期间,人们之间随随便便的关系是礼俗所允许的,很多禁忌都被解除了,颇似西方文化中的狂欢节。因此,无论如何戏闹,如何难以接受,新娘是万万不能反目生气的。如若气走了闹洞房的人,将被视为是新娘的任性,人缘不好,日后的光景就不会好过。

闹洞房是对新婚夫妻的一种祝贺方式。在民俗中,人们认为洞房中常有狐狸,鬼魅作崇,为了趋逐邪灵的阴气,增强人势的阳气,才闹洞房的,所以民间俗语说“人不闹鬼闹”。

闹房在功能上也是对新婚夫妻的考验,包括机智与耐心,原本是一种“关口考验”,但在民间往往行之过分,成为陋俗。

闹洞房的习俗起源甚古,《汉书》记载“燕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仅以为荣。”(《汉书》,《地理志》)闹房之俗可能起源于“听房”。在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洞房窗外窃听新媳妇的言语和动作,人们感兴趣的无非就是男欢女爱之事。从性心理的角度讲,这种举动似乎正是弗洛伊德理论中的“低俗作品请删除”之举。以后逐渐演变成为戏弄新娘的闹洞房。此种风俗行至唐代,风行民间,不但男方亲属,贺宾客朋都有戏弄新娘的权利,连不相干的陌生人,也可以中途阻拦,品头论足,抚摸取笑,需索于难。这种习俗由古至今,已由个人行为变为集体行为。

综观闹洞房之俗,驱动人们听房、闹洞房的心理动机是复杂的。

首先,这是一种人们性意识的外化与下意识的冲动,人们从闹房戏妇与抚妇之中,表现了对异性的某种挑逗,发泄出来之后便可克服既羡且忌的心理,以达到性在“下意识”界域的某种平衡,这种对异性的态度与行为在平时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闹洞房正好提供了一种机会。

其次,闹洞房是传统婚姻中包办婚姻的产物。因为只有在新婚典礼之后,激动的新郎才可搞开新娘的红盖巾,这对新人以前不相识,无相交,更无情感的沟通,第一次见面便要共堕爱河,显然是陌生和难堪的。因此,闹洞房习俗可以消除彼此的距离和陌生感,协调俩人之间的紧张气氛,融洽感情。无疑,洞房之闹是百米赛跑前的必要准备。

再者,在兴旺发家的心理趋动下,大多数的新婚之家,都存在着既苦于众亲友之闹,又乐于让其闹的双重心理。

闹房可以使双方的亲友们熟悉起来,显示家庭宾朋满座,兴旺发达,增进亲友间的沟通与感情,以及邻里间的和睦。

热闹是中国人生活的美学理想,闹洞房正是臻于此境的手段。热闹了才能形成喜事喜庆的氛围,闹是一种快乐的场景,是一种欢腾与兴旺发达的象征,只有闹、大闹特闹,喜庆才有市场,财路才可大开,人丁才能兴旺。

三、洞房验贞

在中国,性行为是一种受习俗高度制约的行为。人们不仅对公开的、合法的性关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且习俗的规范试图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缝隙之中。

在《诗经》中,我们可以谈到许多妇女与情人们私奔的故事,至少在孔子时代,社会上层中,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之混乱多少有如堕落的罗马时代。当时离婚很容易,再婚也并不难,少女的贞操还不是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

然而,随着儒学的兴起,特别是宋代的理学泛滥之后,妇女被认为要对社会道德负起责任,理学家们强迫妇女生活在禁闭的世界里,寡妇再嫁是道德上的罪恶,极其珍视妇女的贞洁。

此后,中国人对于妇女贞洁的崇拜也就成了一种心理上的痴迷。这种痴迷的一个恶劣的例子便是所谓的“洞房验贞”。这种习俗把新娘子的贞洁与否,变成了一种当场验明并有众人在一旁作证的**裸的处女检验,可悲的是,新郎并不以为这是对自己情感的亵读,新娘也不觉得是对自身人格的侮辱。习俗已经扭曲了人们的心灵。

洞房验贞的习俗在民间被称作“验红”、“授巾”,古已有之。一般是在结婚之日,由新娘之母送给女儿或者女婿的白色巾帕,以为初行房事时之用,民间也称“喜帕”。

旧时,历朝定婚礼,都有授巾之礼。有的地方如广东,授巾之后,新郎新娘关门入室,**作爱,而新郎的父母亲友则在门外静候,风流之后,新郎手捧朱盘,盘内放着所授之巾,盖以红帕,其所示新娘为处女新红,众人皆大欢喜,纷纷表示祝贺,并以烧猪送于新娘娘家。在此之前,娘家人一直揣惴不安,惟恐新娘不见处女红。

由于**是否破裂成为检验贞女的唯一标准,一旦未见其红,新郎与家人便要归因于新娘不贞,至少在心理上要产生很大的猜忌与不和,形成隔膜。轻者使新娘无言以对,受辱终生,在婆家和丈夫面前无地位,重者由媒人遣送女子返回娘家。

重视处女红,是中国社会的普遍观念。善于观察的文人们又把其赋予了浪漫的情调。

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记述了张生与崔莺莺的幽会之后,特别提及香巾,他写道:“(**花)春罗儿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灯下低睛觑,胸前着肉揣,畅奇哉,浑身通泰,不知春从何处来。”

剧作家汤显祖在其《邯郸梦》那颇具艳丽色彩的对白中曰:“好夫妻进洞房花烛,……大河犯客槎,猛擒拿,无媒织女容招嫁。休计挂,没嗟呀,多喜檀郎蘸眼惊红乍,美人带笑吹银蜡。今宵同睡碧窗纱,明朝看取香罗帕。”

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了一个人娶新娘后未见处女红,文人袁可潜赠与如梦令一首“今夜盛排宴筵,准拟灵芳一遍,春已去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今天,在山西农村,验红之俗已不多见。但有些地方常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把见红的白毛巾放在新房外的明眼处,以示外人表明新娘是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