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情还是那副老样子,一件衣不蔽体的衣服,一对露出脚趾的破鞋,一把斜插腰间的竹剑。
他全身上下加起来也不值几个铜钱。
其实他的衣袋里有一锭十两重的银元宝。
这锭银元宝是那晚他背司马飞凤回家后,临走时司马飞凤硬是塞给他的。
这一锭银元宝足够他把全身上下改头换面,打扮得漂漂亮亮光光鲜鲜体体面面的。
可是他舍不得乱花乱用。
虽然他来自深山野林,但是在经历过一番出来游阅的日子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城镇市集的生活不同于深山野林的生活,在深山野林里,可以无拘无束采摘野果充饥,可以狩猎野兽作食物,但在城镇市集里,却只有那些白花花的银两、金灿灿的黄金才可以换取食物,才可以填饱肚子,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你就只有饿着肚子。
因此他变得聪明起来,明白了银两的作用。
他一碰见手持枪棒腰配刀剑的人就问隐虹剑卢绍南的消息。
这几天因为恒安钱庄库银被盗事件的缘故,吸引了附近一带的江湖好汉前来一探究竟,当中有闻名武林的高手,也有寂寂无闻的人物。
这些人都想趁此机会准备大显身手,破了这宗奇案,好扬名立万于天下。
一时之间,城里城外都危机四伏,稍有不逊,就会惹来杀身大祸。
这些来来往往的江湖人物,都对丁情的问话反应冷淡,不理不睬,他们把丁情视作怪物,称为“疯子”。
这些人不理睬丁情,丁情同样也不理睬这些人,在他的眼中,这些人也是怪物,也是疯子。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也疯癫,人就是这样,你冷眼看我,我同样也以冷眼看你。这天日近中午,丁情饿了,他走进一间简陋的食店。
食店的生意不错,几乎坐满了人,不过这些人却是佩刀带剑的江湖人。
丁情一进来,所有人都停筷不吃看着他。
“看,怪物疯子来了。”
“瞧他那副穷酸死相,居然也敢下馆子。”
“等一下看他没钱找账买单的窘态,倒也挺逗人开心的,哈哈哈。”
很多人都在恶意地取笑他,挖苦他。
丁情却像听不见一样,找了个空位坐下,他要了一碗卤汁挂面,他喜欢这种味道,自那晚司马飞凤请他吃过这一种面后,他就喜欢上这种味道。
面吃完了,他掏出那锭银元宝放在桌上,准备买单走人。
原来那些想看热闹想看他当众出丑的人立即失望之极,想不到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穷酸味的穷小子居然有这么丰厚的家当,拿得出一锭银元宝来,这回没戏可看了。
忽然,一个身材肥胖的大汉走过来,一手盖住放在桌上的银元宝,喝道:“喂,穷小子,这锭银宝是从哪里偷来的,快讲!”
所有人立即看了过来,在心里乐开了,这回有好戏可看了。
丁情冷声道:“快放开你的手!”
那大汉道:“这锭银元宝来路不明,就归大家所有了,店家,拿去,算上我的账。”
他想拿起银元宝,准备抛给在柜台的东家。
突然,他庞大的身躯凌空飞了起来,他竟然被丁情毫不费力地扔了出去。
所有人当场变得目瞪口呆,接着是一阵骚动,低声惊哗起来,没有人敢相信这事实,这个被大家称为怪物、疯子的古怪少年,竟然是一个身怀绝技的顶尖高手!
丁情拿起银元宝,冷眼扫视着全场。
他的目光太冷了,碰上他目光的人都打个哆嗦,全场变得鸦雀无声。
这时外面响起了被扔出店外的那肥胖大汉不绝于耳的惨叫声。
忽然,一个头戴竹笠的人站了起来,还没有人来得及看得清楚,只见眼前人影一闪,这头戴竹笠的人已经站在丁情的面前。
他的脸被竹笠遮住,只看见他厚实的嘴唇,长满须茬的下巴。
他的声音很冰冷:“小子,别恃技欺人!”
丁情的声音也很冰冷:“你是谁?”
那人说道:“冼善桐。”
店内又是一阵骚动,有人大声惊叫起来:“鬼剑冼善桐!”
这个称号太响亮了,太多人熟悉了。
鬼剑冼善桐是一个响震黑白两道的一流高手,他的剑法变化多端,鬼神莫测,倒毙在他剑下的高手多不胜数。
很少人敢去惹他。
丁情看着他腰间的佩剑,说道:“我想和你较量剑法。”
冼善桐道:“好。”
丁情道:“好什么?”
冼善桐道:“因为我想教训你,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武功,所以你的提议很好。”
丁情冷笑一声,走出店外。
冼善桐跟随而出。
所有的人也立即跟着出去。
那个被丁情扔出来的肥胖大汉左手抱着一条右腿还躺在地上惨声呻吟不止。
原来他摔断了一条腿,还摔断了一只右手,而且还摔得脸青鼻肿,如猪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