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二十六)“相敬如宾”和“相濡以沫”
作者漂泊编辑陈一名
婚姻状态下夫妻关系应“相敬如宾”还是“相濡以沫”,往往各执一词。对于面临婚姻,在迈步走向婚姻的城门之前,把以后的感情生活尽可能的想清楚是必须的。
爱情和婚姻有许多不同的理解,我认为:在恋爱期间,两人因不同且保持相对独立、互相因对方的神秘而互相吸引,由此而产生的许多浪漫和新鲜感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欢愉和冲动,这就是爱情;又因不断了解对方,认知、习俗等不断趋同而长久守护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恰如左手握右手,平时习以为常,一旦断了其中一只就如骨头连着筋的难忍,这就是婚姻。所以,从成功婚姻的模式来看,“相敬如宾”是恋爱以及婚姻初期夫妻关系的主要模式,而“相濡以沫”则是长久婚姻后特别到老年时自然发展的必然,也称“亲密无间”或“融为一体”的婚姻,更有称之为润嘴唇吐泡泡的爱情(婚姻)。
如果以这种思维观察,那么有些年轻人羡慕老年夫妻“恩爱”地搀扶漫步在夕阳下,实在不应该视为稀罕,而应该视作是一种自然;同样用这种思维去观察,就不难理解“恋爱的前99天(仅是数字)是爱情,第100天就变成亲情了”,因为“相濡以沫”更适用于亲情;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则更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说到“坟墓”的话题,这种说法之所以被广泛认同,其原因,第一,人们对爱情的追求期望值过高,总认为结婚后待到人逐步老去时,还能永远体会到年轻初恋时的感受。追求完美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贪性,但平淡的婚姻过程要始终充满初恋般的激情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能想清楚这一点,就会少掉多少因“红杏出墙”招惹的离异麻烦。第二,现实生活中,没有爱情的婚姻乃至离婚案给人造成的负面印象太深,甚至被夸大,常说:“幸福的家庭都相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单指婚姻也如此),许多媒体或文艺作品出于猎奇和卖点只能渲染不同的婚姻爱情纠葛,被重笔渲染而人又不愿接受的东西所产生的舆论导向,自然成为“坟墓”论的“佐证”。第三,客观而论,油盐酱醋的“平淡”夫妻生活当然没有恋爱时的那般荡心润肺,这是“坟墓”论的直接理由。但要知道,这是作为“人”的无奈,如果人类的恋爱不以“婚姻”为目的,那与不负责任的一般动物又有何异。“坟墓”的结果都一样,原因很复杂,归结到一个字,恐非“贪”莫属。
“相敬如宾”的婚姻一般只存在于漫长婚姻过程的前期,符合“距离产生美”的原理,而“相濡以沫”才是稳固而漫长婚姻的主要形式。特别到了老年以后,各方面(特别是身体)的条件逐步下降,就更需要“相濡以沫”相伴前行,所以也可称之为是“帮困婚姻”(当然是自然发展的结果)或直白为“责任婚姻”。如果认不清这一点,还对初恋时的“新鲜”“浪漫”耿耿于怀,那么,特别对老年人来说,再重返“不如相忘于江湖”的自由,机会已经不多了。
“相濡以沫”还能不能有爱情?几个月之前有一位网友给我写信,说到“梁实秋与韩菁清”的晚年“相濡以沫”的生活,她很感动、赞赏。其实“名人”“凡人”都是人,区别在于他出书有影响力,而生活中类似的故事应比比皆是。
我以为,只要人活着,每天都会产生新的思想、新的话题、新的感觉、新的神秘,也可以人为地制造形式上的“距离”。所以,即使相处久了,婚姻生活中也并不缺乏彼此产生“新鲜感”的源泉。如果能一直在因神秘而“厮守”和因不断了解而“融合”之间游离,就能让爱情在互相包容中不断延续和成长。这种“爱情”虽显平和但不是一潭死水也有怦然心动的涟漪;虽是平淡但不乏激情始终保持对爱情神秘的不断探求。因此,“相濡以沫”仍然可以延续爱情,当然前提是你的期望值和必须具有互相默契的健全“心智”。至于形式上老年夫妻相搀相扶在夕阳下,就认为很浪漫,那要求并不高,随地可见。
朋友们一定会说,这种“能力”实在太难,其实不然,生活中点点滴滴到处都有类似的机会存在。举个例子,在我以前的博客中我曾说过:女人靠听觉生活,而男人靠的是视觉,对这一点,以前三十多年的婚史我也不以为然,但来到了这里,看得多、思考得多了,懵懂之中写进了自己的博客,现在看来,还真抓住了在两性关系以及婚姻问题上男人和女人的不同本性。回想起我的母亲,就是到了七十多岁的老年,无论何时何地仍是那样干净利落,在当时虽没有时尚的环境但显得非常得体,这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内涵气质的反映。古曰“女为悦己者容”深层次的含义就在于此。
说了一大堆关于爱情和婚姻的想法,仅是一家之言,朋友们对此如有不同认知欢迎讨论。这个问题想清楚了,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朋友们来说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