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得煮一锅开水,这是方便清洁伤口。只得再次采取燧人氏的方法。(听说他们把坚硬而尖锐的木头,在另一块硬木头上使劲地钻,钻出火星来;也有的把燧石敲敲打打,敲出火来。传说中是一个人,叫做“燧人氏”发明了人工取火。从那时候起,人们就随时可以吃到烧熟的东西,而且食物的品种也增加了。据说,燧人氏还教人捕鱼。原来像鱼、鳖、蚌、蛤一类东西,生的有腥臊味不能吃,有了取火办法,就可以烧熟来吃了 。)
至于这个弓箭,有人说是鲁班发明的,也有人说是神话里的后羿发明的。但是从科学上来讲应该是两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发明的。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的中石器时代,人们已经学会了把石器镶嵌在木棒或骨棒上制成镶嵌工具,但最重要的一项技术发明则是弓箭。弓箭标志着人类第一次把以往的简单工具改革成了复合工具,并且利用了弹性物质的张力。弓箭比旧式的投掷武器射程远、命中率高,而且携带方便。它首先提高了狩猎生产的效率,后来也一度是战争的重要武器之一。)
真是让人头痛,我不能否则人类祖先的聪明,但是有没有人留下方法如何取出箭不惊动到伤者?唉,只好拿他当试验品了。我将外衣脱下来叠成一个长方块放入仲的嘴中。然后用颤抖的手抓住箭,固定住仲的身体,防止他疼痛时乱动。我的两手并排抓着箭多出来来的那一截,咬着牙,定了定神,使出全身的力气将羽毛那头折断,然后从另一边将残余的半截拔出来。
箭拔出来后,他伤口的血哗哗的流,我拼命忍住那种想吐的难受,拿冷水洗了洗脸,让自己清醒一点。我不知道哪个药是内服的,但是还是往他嘴里塞了一粒,希望能止血。我咬了咬牙齿,控制那种想晕的冲动,开始拔第二支……我不知道后面是怎么做到的,感觉跟梦游似的,我用开水替仲清洗完伤口,做完最后的处理。
做完这一切后,我发现自己全身湿透,手脚冰冷,再也撑不下去了,摇晃了两下脑袋就晕了过去。
“诺儿,快醒醒,似乎有人在叫我。”我睁开眼睛,发现仲正看着我。“你醒了?你吓死我了,我哭着就扑到仲的怀中。”啊,一声低沉的呻吟,我猜我碰到仲的伤口了。我赶快起身“对不起。”傻瓜,没事,我还要谢谢你救了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他:“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一再受伤。”你怎么知道是因为你?说不定他们是来追杀我的,只是你比较倒霉刚好跟我在一起。“真的是这样吗?”我有些不信的看着仲。
“诺儿,你真美!”古仕仲一眼不眨的看着我,让我有些脸红。低头一看,发现自个跟个乞丐?的,衣衫褴褛,头发也乱糟糟。“我现在这么狼狈,你是不是在嘲笑我?”我转过头有些委屈的不理仲。
“傻瓜,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最美的。”仲搂过我,将我的脸对着他。“跟我回魔岛,好吗?等我回去了,我要用八抬大轿来风光的迎娶你。”仲充满期待的看着我。
“才不呢,八抬大轿我才不稀罕,除非你用八匹汗血宝马来娶我。”我撅起嘴扭过头。“呵呵,诺儿,宝马不好找,而且你要八匹,有点难噢。”既然这样,那就算了,我不嫁了!“别,别,古仕仲一改往日的嘻皮笑脸严肃的说,诺儿,你放心好了,别说八匹,就算十匹我也会替你找来!”
说话要算话!我伸出手,我们得拉钩!好!古仕仲也伸出手,君子一言,四马难追!十马难追!我加了一句,然后开心的大笑……
作者题外话:谢谢收藏投票!以前一直用三人称,有读者建议用一人称,大家给个意见。是一人称好还是三人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