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生,暂且叫小甄好了――帅谈不上但是皮肤好,长得很干净,身材修长,是我喜欢的类型;有钱,挺有钱;聪明,简直就是个人工智能解题机器;最让我吃惊的是这小子居然会武功,学了好几年的跆拳道,打起架来山河变色草木含悲。”
几乎完美――但这样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是小时候的同学,也曾一起嬉闹玩耍,后来两只在一起废话太多便被调开了。再后来,他转学了。
初中时,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在那所学校里他开始初露锋芒,这样一个精品男生自然倾慕者众多,每次打篮球都能惹来尖叫无数。
我不甘示弱,只闷声不响努力学习。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去实验中学――本市最好的高中。所以,我也要考上实验中学,那样就可以常常见到他。
我知道他以后会很出色,小时候就显露出那样惊人的天赋。只是没想到会出色的让我惊叹羞愧。
中考后,我的确考上了那所学校,但是却不和他在一个班。
在校园里也常常能见到,只是每次我们都很有默契,装的好像陌生人,一句话未曾讲过。
是啊,都是小时候认识的,谁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啊。
唯一的一次交集是,某天,我抱着一叠卷子从办公室出来,下楼经过小甄的班门前。突然感觉到奇怪的气场,仿佛有人在背后盯着你。我脸火辣辣的,有些猜到是谁在看自己,犹豫了几秒,终于决定转身――
还是那样倚着墙壁站着,宛若从前的挺拔俊秀。周围是他那帮哥们,在一起说说笑笑的。
他没有笑,只是直直的看着我,目光温和的让我没有一点压力,仿佛在说:原来你在这儿啊。
对瞧了一会儿,没有交谈,我垂下眼帘,回过身子,继续往前走。
这样的邂逅,已不能在当时的我心里掀起多少波澜。可连自己也不曾发觉,他的目光,会深深镌刻在我脑海中这么多年,至今想起来仍觉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