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非常不错,很对我的胃口啊,比起小王同学,我更喜欢独孤同学,看起来他应该是男主,小王的做派一看就是男二。写文看文这么久了,我是只懒虫,基本上很少留言,忍不住要 在这里留个爪子,你的文会很红的!
胭脂脸红的放到书评区,倒不是因为乐宝贝的夸奖,只是因为乐同学抓住了网文的特色。哈哈。
谢谢乐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