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少女回忆中
作者:七月穆特尔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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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别吐槽我是百合女啊!

――东方M-1漫才大赛第三届,“巫女巫女Spark”组合里雾雨魔理沙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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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给万物披上了柔曼的轻纱,一条条属于启蒙时期的轻盈光线,不同于工业时代刺眼又浑浊的阳光,照进了森林里的一间小木屋的二层,此刻,如果拉开窗帘,向二楼的窗户向里面看去,一幅温馨的场景展现在面前。

房间里并没有复杂的装饰,也就是床头的三个服饰各异的布娃娃,证实了这是某个女孩的闺房,虽然只有一张单人床、一把椅子和一张写字台,,椅子上摊着衣服,写字台上放着一台黑色的惠普4411S商务本,但不影响闺房里的温馨场景,两个肤色白皙的豆蔻少女正在熟睡,尽管她们是亚人类,年龄都有几百年了,但看上去都只有十四五岁。打地铺的女孩侧卧着,一只手探在被子外面,戴着一只系着红丝带的丝织护腕,肘部的球状关节证明她是人偶,人偶族女孩相貌上日欧混血,是有点西方人特征的东方人,剪着发梢上翘的米色齐肩短发,枕着白色的枕头,盖着天蓝色底子绣满白色五角星的薄棉被,枕头的左边放着一副折叠起来的圆形无框眼镜,左边则是键盘部位套着紫红色丁字裤的珍珠白色诺基亚N82手机。

此时再来看看床上的女孩,女孩是典型的白种人相貌,一头披肩的金色短发在枕头上散开着,活似一个可爱的洋娃娃,她仰卧着,身上盖着棕色格子的白边棉被,两只手手探出被子放在胸前,怀里抱着一个蓝色连衣裙的金色披肩发人偶,右耳边放着棕色侍者装的金发人偶。床上的女孩是魔族,不过看上去和人类无异。

很快,一首欢快的荷兰歌曲《BoyaBoyaBay》响起,歌曲开头的浪涛声和“Bulala”为两个少女的美梦画上了句号,吴薇闭着眼睛,摸到了枕头边作闹钟使用的诺基亚N82,按下了左确定,找到左确定并不难,因为她给手机穿了白色粉樱花点缀的“丁字裤”,松紧带正好压在左右确定上,中间的“防漏层”压在导航键上,用带有触觉的拇指能准确按出来。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戴上眼睛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7点40,借着床沿的阴影按亮了手机屏幕,她手机的壁纸是一幅女性同人作家樱泽泉画的柚原木实,木实手里握着一只葵花,把葵花放在耳边,眼睛半闭着作假寐装,仿佛在回忆什么东西。“唔,木实,你把爱丽丝吵醒了。”吴薇喃喃自语道,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只紫红色的口袋小心把手机装了进去。吴薇当然能在没电的地方用手机,她只消在手心画个魔法阵,把电池放在手里充能三分钟就能充满,尽管现在魔幻世界,没有信号,只能开飞航模式,她还是习惯使用手机听歌。至于时间也不是问题,爱丽丝家里有台历和闹钟,吴薇已经对过时了。

吴薇没有把被子捂在胸前,而是大大咧咧坐了起来,也没有顾忌上半身粉色的蕾丝文胸。她朝窗户看过去,浅蓝色的窗帘散发出明亮的光,估计太阳已经挺高了,柔和的阳光从窗帘的边缘照进来,给蓝色的窗帘镶上了一层金边。听到了“嗯”的一声,吴薇又过转头来,看看单人床上的爱丽丝,爱丽丝缓缓向右翻身,把抱在胸口的上海人形放在面前,蓬莱人形只得面对她的后脑。

吴薇摇了摇头,她相信闹铃声一响,爱丽丝就已经醒了,她刚才转身只不过是想赖床。今天要去红魔馆应聘钟点工,她刚来这里完全就是个路痴,需要爱丽丝给她带路,与其让她在那里赖床,不如现在就把她叫起来,早点起来去应聘,或许还能给女仆长?夜一个好的印象。没有立刻去叫醒爱丽丝,她保持着从被窝里坐起来的姿势,两手撑着地铺的外沿,低着头,看上去如同普通人起床时的低血压,其实是“少女回忆中……”的状态吴薇作为和文月一样的轮回者,及时处理收集来的情报并加以分析是她们活命与完成任务的本钱,比起动物大脑更为发达的CPU和数据贮存设备给了她更强的情报收集和处理能力,而现在她需要一点时间来回忆昨晚从爱丽丝那里得来的消息。

前一天爱丽丝和吴薇玩过PockyGame后,吴薇从书包里取出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她的N82与市面上的功能无异的,只不过里面放着2TB的全息储存卡和WiFi发射器,也作优盘和无线路由器使用,惠普4411S只是保留了外表,里面的东西至少比这市面上的先进半个世纪,或者说,她的惠普4411S该叫“光脑”才对。她本来想把自己有摄像功能的手机叫“加保护的记录水晶”,电脑叫“无字天书”,不过令她惊讶的是,爱丽丝说她的手机是照相机,住在里这里较远的天狗们都有这个,而电脑也被河童族搞出来了,叫“外界的式神”,只是太贵买不起,她在帕秋丽那里见过这东西,和她的有些不一样,吴薇估计可能魔界的水晶屏幕。两个女孩在电脑前玩了一下午的单机版劲舞私服,爱丽丝不愧是人偶使,手指速度不是盖的。简单的吃了些爱丽丝准备的茶点,两个女孩又看了一晚上的《Toheart2》和吴薇在不同世界度假时的照片,直到吴薇答应给爱丽丝一台相同的机器,爱丽丝才决定用睡觉来恢复自己精疲力竭的身体,临睡前,吴薇才得以打听一些红魔馆的事情。

按照爱丽丝的说法,红魔馆是一座不大的红色城堡,离这里不远,在一个不大的叫“雾之湖”的湖旁边,她们闲谈的时候,正是红魔馆的主人,女吸血鬼蕾米莉亚起床到楼下和她的世交帕秋丽研习魔法的时候。当然,因为体质的原因,蕾米莉亚不能在白天外出,否则皮肤会被阳光灼伤,也不能被水泼,不然就会被破除魔法。至于白天的事务,就由不老不死的月都人,女仆长十六夜?夜全权打理,?夜不仅对蕾米莉亚忠心耿耿,会朝一切蕾米莉亚不喜欢的东西扔飞刀,而且对她的情敌,女图书馆长帕秋丽也是无微不至的照顾。有趣的是,尽管红魔馆和周围的妖精们处的非常不好,但还是因为?夜的个人魅力和拉拢,不少妖精在红魔馆做女仆,或者说叫义工更合适,因为那些妖精女仆做什么都不好,以至于?夜很多时候从不发给她们薪水,只负责她们的居住,各种活也是自己打理。帕秋丽和尽管和爱丽丝同为魔族,但是身体先天缺陷,犯有严重的哮喘,本来身边还有一个照顾她的小恶魔希莉娅,不过最近希莉娅总是往一个叫博丽神社的地方,找她刚认识不久便有了感觉的间隙妖八云昊,现在药都是?夜跑到幻想乡南部的永远亭去给她买的。爱丽丝提到帕秋丽的时候,吴薇本以为她语气中会带着浓浓的醋意,不过从她淡定的语气中,还是觉得爱丽丝其实也希望帕秋丽平安,只是不能跟她抢魔理沙。

爱丽丝还提到,红魔馆还有一对来自中国情侣比较有趣,男的叫王耀,是个人渣,和她抢魔理沙,也是红魔馆里唯一的男人,平时外出到人间之里教学,晚上则回来献血给蕾米莉亚治疗她的内伤,不过王耀人品还说得过去,他经常为了幻想乡的女孩,与威胁她们的东西大打出手,并且经常受到身体上严重的伤害。其实王耀刚来红魔馆不久,他的女朋友是在红魔馆当了几百年门卫的红美铃,红美铃似乎也是红魔馆的义工,每天基本就是在睡觉中度过!吴薇默默记下了王耀和红美铃的名字,王耀她决定先不做评价,红美铃估计就是个睡神。

爱丽丝并没有提到太多关于红魔馆的女吸血鬼领主的事情,说到帕秋丽时却滔滔不绝,不过这些对于吴薇来说已经够用了。至于因为喜欢魔理沙两个百合女结下的私人恩怨,吴薇本来不想干涉,还是不由得叹了口气。尽管因为出生地的原因,她自己是古典社民主义者,自己就没什么忌讳,后来去的异世界中国,倡导阳明心学和魏晋风度,不比她的祖国瑞典保守到哪里去,不过她无论如何还是不能完全认可百合这样的现象,她觉得相夫教子是女性最幸福的事情。

总之,经过超过一个小时的闲聊之后,两个亚人类少女还是按捺不住睡意休息了,当时足有一点多。尽管爱丽丝均匀的呼吸声已经慢慢响起,可是吴薇还是难以入睡,翻来覆去,CPU里想着从爱丽丝那里得来的情报。

经过简要的分析,她决定给爱丽丝提到的红魔馆住户们这样的评价:

蕾米莉亚是吸血鬼,不能碰水,不能接触阳光,一个拥有巨大城堡的小公主,自己家门口就有那么一个游泳的好地方,却不能像她看过的无数校园魔幻题材动漫里的女主角们那样,在阳光下穿着可爱的泳衣畅游,吴薇手头这样的同人画集不下四五个G,从甘露树、七尾奈留、伊东杂音、西又葵到池上茜和樱泽泉,还有N多不知名的画家。在吴薇看来,蕾米莉亚就好像一个美丽却患有严重皮肤病的女孩,从心底唤起了她的同情心。还有,这个小公主与湖边的住民们关系紧张,也许是她过于高傲,也许是嫉妒她们健康的体魄,如果能让蕾米莉亚游泳和在白天不受阳光的伤害,想必这位高傲的小公主也会敞开心扉,主动与邻居们搞好关系。

十六夜?夜是自己前去应聘要应付的,她是个忠心耿耿的好管家,不过似乎和草摩家的灯路一样自主性太强,明明身边有很多的妖精义工,却因为她们懒惰,揽下了很多本来不该由自己做的事情。她要么就是不希望蕾米莉亚老是与邻居们紧张,想用这种方式挽回红魔馆的形象,要么就是自己有魅力却不愿做一个强力的领导,或者说,她只是想让不老不死的妖精义工们来增加红魔馆的人气?不过不管怎么说,自己一定要和那些妖精义工们不一样,让她能少做些繁重的体力劳动。投掷飞刀?嘛嘛,自己也有很多芬兰刀的说。

帕秋丽,按照爱丽丝的说法,因为先天的体弱很少外出,属于那种家里蹲的类型,自己叫她出去她未必愿意。不管怎么样,可以推断出,哮喘是魔法使的天敌,吟唱魔法因为咳嗽和喘气中断是什么后果,那是找块豆腐一撞就能想到的。家里蹲和与爱丽丝争魔理沙是小事,解决帕秋丽的哮喘是头号的问题!至于服侍她的小恶魔希莉娅,纵然少女恋爱中,不过不该影响本职工作啊。

王耀只是居住在红魔馆,给受伤的蕾米莉亚“输血”,喜欢在女孩子面前逞强,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反正前世的中国男人给了她不错的印象,王耀也应该差不多吧,爱丽丝说他是人渣恐怕是被百合蒙蔽了理智,一面之词罢了,王耀肯定是可以与之交往的对象。还有他的女朋友红美铃,身为门卫成天只知道睡觉,太懒散了……

回忆结束,吴薇决定叫醒爱丽丝。她就这么大大咧咧地站起来,把被子推到一边,站起来从椅子上拿起白色衬衫敞这怀套在身上,昨天晚上爱丽丝想叫她穿灯笼裤,被她拒绝了,下半shen还是粉色的三角裤。

吴薇摇了摇爱丽丝,爱丽丝没有反应,不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嘴角微微翘着,把手里的上海人形搂的更紧了,嘴里似乎念叨着什么。吴薇把耳朵凑过去,“魔理沙,我们不要吵醒灵梦的宝宝……”

“爱丽丝,你抱的是你的上海人形,不是博丽灵梦的宝宝啦!赶快起床吧,说不定人家?夜都把手头的活忙完了,我再不过去应聘,她会忙上一天的!”吴薇见爱丽丝还痴痴地念着魔理沙的名字,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霸道地掀开了爱丽丝的辈子压在她身上!“你就愿意看着她那样忠心耿耿的管家受委屈吗?说不定我答应你去收拾收拾那个人渣王耀呢!”

“梅蒂馨,是你吗,先把你身上有毒的铃兰香水擦掉嘛,不过你身上的皮肤怎么这么光滑,和魔理沙的一样……等等,吴薇,怎么是你!”爱丽丝没有听到吴薇在那里自言自语,嗅到梅蒂馨身上熟悉的铃兰香水味和感到了压在身上的重物,以为是熟悉的老朋友来看她了,一边呓语一边紧紧抱住了怀中的吴薇。她觉得手感不错,细腻的皮肤是吴薇的幻术。爱丽丝睁开眼,连忙推开了压在身上的吴薇。“你这无节操的死人偶,快把衣服穿上!你想占我的便宜吗?我是魔理沙的,谁要我也不给!还有,你敢和梅蒂馨一样涂铃兰香水?”

“对不起,爱丽丝,你睡的太实在了,我只能这样把你叫醒,我不是要占你的便宜啊!至于铃兰香水,那是我们的国花,所以我喷了……”吴薇红着脸道歉,纵然她喜欢玩一些GAL游戏,但很反感别人叫自己百合女,她知道爱丽丝其实不一定讨厌自己,也不希望自己这么快就离开,刚才只是耍小性子罢了,昨天自己以她不会用电脑为理由不想给她电脑,不过爱丽丝说帕秋莉会教她的,这不是和她说自己不喜欢帕秋莉自相矛盾么?吴薇坐回在椅子上穿好短裙,“不过你可别吐槽我是百合女啊!我向仁爱悲悯的血族女神维娜大人起誓……”穿好衣服,吴薇站起来就要做出宣誓的样子。

“不是啦,看把你吓得,呵呵。”爱丽丝打了个哈欠,从满脸黑线的状态换上了微笑,似乎很喜欢吴薇的反应。“好啦好啦,咱们洗刷好去红魔馆吧。今天要不是能看到帕秋莉,我还不是很想带你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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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快刀斩乱麻,赶紧写到无畏去应聘的情节,不过突然想到无畏套取红魔馆的情报那一段没写(因为写女孩子的对话让我觉得很受煎熬),于是就在吴薇叫醒爱丽丝的部分扩展一点。下节副女仆长就要加入红魔馆了,保证让里面的几个女孩更加自由和幸福。

很多读者不喜欢看我的相关部分,我承认,我的正文部分迟迟不更新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平铺直叙的文风再写下去也不会精彩,变奏曲和交响曲两本书把人物的内心写得很细腻,我读完自惭形秽,已经不知该怎么继续了。我会硬着头皮继续写,文风的冲突准备用这种方式解决:点四五部分与无畏部分的剧情同时进行,各占三或四个章节,点四五部分按照东方GTA的美式游戏、欧式存在主义小说或中式乡土作品这种粗野的风格来写,无畏部分则是细腻的轻小说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