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命运攸关
作者:天冷不宜私奔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033

大鼎县看守所,坐落在公安局后面的一条街上。许多年前,人们就知道这个地方,俗称“东大院”。四周高墙大院,自是森然。几十年来这里边不知关押过多少青头愣子、地痞流氓、刑事罪犯和也曾制造过不小动静的亡命之徒。不过,作为特殊人物于晓中可排在第一号。

自从犯事,枪击黄老六之后他一直被关在这里,虽然看守所长一些人看在于晓中当警察这么多年立功受奖、为人不错的多年同事份上对他多有照顾,更不允许犯人和号长趁机报复,然而于晓中被关在里面的滋味实在是难受之极!

对于别人,或许没什么,可是对于晓中而言,尤其是心里和精神上的那种巨大折磨并不比死轻松。

人活着,就有思想,就有感觉,除非真的死了,否则,于晓中这个治安大队长怎么能让自己不激动,不痛苦万分呢?

乔银忠带人最后一次提审他之后,当面告诉他说:“于晓中,你的案子马上就移送检察院了,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于晓中愣了。

事是他做的,犯法不犯法他心里冷静下来一清二楚,看着乔银忠似笑非笑的脸,他摇头,什么也不想说。

“你不想说,没什么可说了?”

“没意见!”

“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吧!”他咬牙切齿地看着走出门去的乔银忠等人,补充了一句话。

以前,不管于晓中在刑警大队当副大队长,还是后来被乔银忠整到了治安大队当大队长,他的所有工作都离不开经常抓人,而无论抓人、放人还是提审犯罪嫌疑人,他上班几乎每天都带人来这里,如果说家是他最熟悉的地方,公安局是他次之熟悉的地方,那么这个看守所或许也仅仅比上述两个与他今生今世生命有关的最重要的地方更熟悉的地方了。

说句难听话,看守所他熟悉得就跟自己的家差不多,如今,突然间自己也被关在了这里,而且面临乔银忠这样的同事趁机整他,他想找丁黎明说话不可能,找陈铁汉、政委关长生也不可能,一切都仿佛被眼前这个乔银忠掐断了,命运由此而真正掌握在了别人手里,他曾经的权力、力度已经完全消失!

于晓中心里想的最多也最关心的是否会被起诉和开除出警察队伍,如果那样,他将彻底失去以往的信心、荣誉、权力与自由,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可想而知!尤其他知道林强已死,尸体又莫名其妙地神秘丢失!而这个乔银忠跟黄老八、黄老六及其黄氏家族的关系他又岂能不知,乔银忠会借黄老六这家件事千方百计把他办成有罪,重罪!

他的目的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是大鼎县当前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能说而已。

开弓是没有回头箭的,这一点于晓中非常清楚。

乔银忠既然已经明确告诉他的案子已经移送检察院了,那么也就是说,是局长丁黎明亲自签的字。而丁黎明跟乔银忠又是什么关系,想一想都可怕。他知道,检察院只是一个过场,很快便会起诉到法院了,换句话说,自己的命运他自己好象鬼魂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得一清二楚,他更明白希望不大了。

虽然随着司法制度的日益完善,审判程序也更加深入人心。

然而,无论是乔银忠,还是于晓中,或者其他什么人,越是执法机关的人心里越是明白,这个小县城公检法系统内部有一些人勾结起来贪赃枉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次我要整人你帮我,下次你要整人我帮你,遇上乔银忠这种能人,于晓中只能叹息之前自己和林强太心软了,没有真正抓住机会联合起来将他送上断头台!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一天慢慢向自己走来。

他已经无能为力。

悲哀!

在大鼎县,一提于晓中这个名字谁不知道啊!就跟现在的乔银忠一样,曾经的于晓中,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于晓中,生性耿直,年轻有为,在这个以人头熟一切皆好办为主要特色的县城,多少人怕跟他打交道、怕被他“办了”啊!但是,乔银忠之后,一切都慢慢变得不同了。于晓中还是那个于晓中,只是职位变了,怕他的人少了,管治安,顶多拘留几天,没人再怕他!

而刑警大队则不同,一“刑事”,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于掉脑袋瓜子,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谁不怕呀?

明升暗降,说是提半格,实际上权力被架空――按说一个管治安的大队长也相当有权力,至少管黄老六那样的娱乐场所不在话下吧?然而,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架空了。连黄老六都不拿他当盘菜,都敢明目张胆地骑在他于晓中的脖子上拉屎拉尿,这还不算,竟然公开将他的老婆“纳入”情妇之列!

现在,黄老六没事,他倒被乔银忠“公事公办”移送检察院了。

“移吧,送吧!”

于晓中心中默默无言地念叨。

他还有什么能力呢?

夜深人静,于晓中躺在看守所的号子里无论如何也难以成眠,一幕一幕曾经的往事――公安局的往事会情不自禁地涌入他的脑海,象小电影似的浮现在眼前。他后悔莫及!让他后悔的当然不是现在的事,也不是丁黎明来了之后把他整到治安大队的事,而是林强的事。

林强,过去不仅跟乔银忠和江晓莉是警校同学,而且毕业到了大鼎县公安局之后关系更是比同学时还进了一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好得象一个人一样,而乔银忠、胡秀丽和林强、江晓莉两家人更是如此。然而,就是这样的关系,由于工作原因,后来又由于乔银忠涉嫌违法犯罪等一些原因,他们的关系慢慢变了。

到底为什么,于晓中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乔银忠开始提防林强了,而这次林强出事,恰恰是在他带人抓获乔银忠的小姨子胡秀华及其他几个涉嫌重大走私贩毒、贩枪案之后……

于晓中想起来了,林强曾经多次跟他有意无意提起乔银忠,暗示乔银忠这样下去的话,下场不会太好。

于晓中过去跟乔银忠、林强的关系都一般,不算太好,当然也不算坏。他跟林强走得近,还是因为丁黎明来了之后,他一当上局长立马排除异己提升乔银忠,这样一来,对于林强、于晓中、肖伟峰和刘斌这些具有刑警大队长竞争能力的人自然而然成为暗中打击和排斥的对象,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情况会越来越难以忍受。

权力,就是爹啊!

你不想它,但它却时时刻刻离你不远,管着你,压抑着你,这样一来,谁不想拥有权力呢?同样是从警多年、业务素质等各方面并不经任何人差的人,怎么就能够在同一个单位里任人宰割?或许,林强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举报乔银忠的,乔银忠最开始并没有怀疑他,而是把怀疑和打击报复的矛头暗中指向了于晓中。

林强就是那时候主动接近于晓中的,他不忍心让于晓中不明不白地替自己背黑锅,何况他的举报并不仅仅是为个人,他的确掌握乔银忠重大犯法犯罪的事实真相。但由于林强之前跟乔银忠的个人关系,于晓中对他有一定的戒备心理,他以为这是乔银忠想利用林强给他设下的某种圈套,为下一步整他做准备。

因此,林强后来对于晓中也颇为失望。无论他跟于晓中说什么,于晓中都不太相信,更不会跟他说心里话,林强希望他们联手举报乔银忠的重要建议,最终也没有来得及实施,而他个人举报乔银忠的事情,也已经引起了乔银忠的怀疑,结果,林强出事了,随后于晓中自己也陷入了如今这样痛不欲生的困境之中。

他怎么能不后悔?

应该说,在大鼎县公安局内部,乔银忠、林强、于晓中、肖伟峰、刘斌等人都算得上是精英和骨干力量,他们之间既团结互助,又矛盾加剧,都是为了工作,为了各自利益,在工作的前提下谁都想拥有权力,让自己的生活和老婆孩子过得更好更体面一点,他又怎能不痛苦不堪呢!

他离开刑警大队早,并不知道乔银忠这期间背后究竟都干了些什么,然而林强知道,乔银忠再怎么掩盖,林强也会知道一些的,可是现在林强死了,剩下他于晓中,对于如何处理他,陈铁汉、关长生、肖伟峰、刘斌根本使不上劲儿,说不上话,命运还仍然掌握在丁黎明、这个乔银忠手上,他如何能安稳地睡着觉呢?

他知道自己凶多吉少。

现在,于晓中心里越来越清晰地不怀疑这样一个事实:林强之死及尸体神秘丢失,背后一定跟乔银忠有关!

别人不敢,更没必要这样做!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犯罪动机,即使是恨林强入骨,人已经遇害,也根本没必要再冒险再将他的尸体弄到一个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去。

自己都能想明白的事,难道丁黎明会真的不明白吗?

陈铁汉――那样一个老刑警,还有肖伟峰、刘斌他们,他们又怎么会不怀疑这事与乔银忠有关呢?

奇怪!

现在,没有人跟他说这些,而过去,这是他的工作职责狡黠内的事,不研究不讨论怎么可能呢?而自己的事,他同样相信,乔银忠背后不知跟黄老六说了什么,做了哪些手脚,不然的话,仅仅凭自己曾经带人查过他的天赐宫洗浴中心,抓过人,查封过他的娱乐城,这个黄老六断不会――也不敢如此报复!

如果背后没有乔银忠的挑拨指使,黄老六是绝对不至于想出这么恶劣的主意,更不会这么干的,不值得,他毕竟是做生意,毕竟是在他于晓中这个治安大队长的管辖之下,他怎么会突然之间这么大胆,而且非要拿自己的老婆开刀呢!

……

不过,冷静下来于晓中也明白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于晓中知道自己的案子即将开庭之后,也只能把最后的一点希望寄托在法院上。

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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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暮降临,寒气袭人,虽然天空仍是一片深蓝色,但高于周围的大墙上的阴影渐渐拉长了。看守所里最多的就是时间。关在这里边的都是鲨鱼,没有其他鱼。任何一个新进来的人都必须遵守规矩,熬过他必须付出的时间。不过,这一切对于于晓中来说似乎意义不大了,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不会在“东大院”呆很久了。

或者有罪,或者无罪,的确如此。

尽管于晓中事实确凿地承认自己开枪击伤了黄老六,但他不承认黄老六(乔银忠)所说的“故意杀人”,绝对承认!

于晓中只承认,他当时看到自己的老婆跟黄老六那样的场面,的确是气愤之极,为警告或义愤填膺而犯下惊动全县之事,然而,检察院、法院仍然有相当一些人包括院长在内,都认为于晓中这件事实在蹊跷且冤枉!

想想看,检察官、法官也有老婆,人怕将心比心,法律也是人情化的产物,如果自己的老婆让黄老六睡了,而且那么张狂,居然还敢公然当面羞辱公安干警,或者公然羞辱他们检察官、法官的话,他们会怎么样?

如果手上正好有一只枪呢?

公正透明的法庭调查和最终目的,除了要依法惩治罪恶之外,其法律与人性的光辉也必然要在整个审判中得到充分体现。

何况,背后早有人风传有人要治于晓中于死地而后快,也必然有人要不惜一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救他,还于晓中以公道,不让他受到更大的程度上的伤害与陷害。至少,也要替他保住他今生今世最热爱的警察这个职业。

万一判刑,那么于晓中的一切都将彻底结束!

虽然法官们并不十分清楚公安局内部的事,但谁也不是傻子,风言风语也好,小道消息也罢,凭感觉和多年办案经验,就能够知晓一二!

乔银忠……

这个让人怕让人恨又让许多人爱的人……

总之,有人已经决心不能让公安局的个别人目的得逞!

不管他们到底想把于晓中怎样,既然案子到了自己手上,到了法院,就应该听法院的了。

换句话说,县法院是于晓中案子的最后一关了,如果判他有罪,于晓中不服可以上诉,但县法院这一关判决对于晓中有罪无罪的量刑而言,此时此刻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判于晓中无罪,黄老六他们上诉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反之亦然,如果判于晓中有罪,那么于晓中再上诉又有几分改判的可能性呢!

因此,这些日子,箭在弦上,两帮人马各自为政,相互奔波不停。

不仅黄老六及其家属们到处奔波,动力一切力量和金钱,找关系,暗中做手脚,他们扬言一定要办于晓中重罪,至少也得判几年。

而于晓中这边,他老婆张艳兰出于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和内心世界的某种意义上的懊悔,当然了,也不排除她感到是自己把好端端的一个治安大队长丈夫害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因此她出于无奈和对丈夫的愧疚请的女律师也没闲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处奔波,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有力于于晓中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的辩护权是现代文明国家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必须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辩护权。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被告人自行辩护时,他可以事先准备稿子以应对公诉人和法官可能的提问,也可以完全不要稿子临场随机应变,具体如何辩护应由被告人选择。

谁将为于晓中辩护?

这个问题,他本人非常关注。因为他虽然知道法律背后有一些不可理喻事情,然而他再不关注自己的命运,就完了!

当妻子张艳兰给他请的女律师会见他时,他详详细细地回忆了那天晚上的所有情景,包括黄老六这个人及其黄氏家族在大鼎多年来的所作所为。

“我当时并没想杀他,请你相信我的话,真的!那种极其特殊的环境和情况下我只是想吓唬,因为最后一刹那我竟然还是想到了自己是个警察!”

“如果我杀他,我也完了!”

“还会给警察脸上抹黑!”

“不然的话,我完全可以一枪打死他!”

“他们太有势力了,你要注意安全。谢谢你,律师!”

于晓中心里什么都明白,他提醒女律师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让她为了他而出事。这一点,早在初次接受有关人员审讯向其明确告之时,他就有明确表示。如果他是一名大学教授,或许,他可能要在庄严肃穆的法**有条不紊地引法据律为自己的命运辩护。

然而,他只是一名治安大队长,走进审判庭可能是他生平第一次――也必将是最后一次!

于晓中暗想:“如果法院判我有罪,我一定上诉,如果法院判我无罪,这也是必将是我人生的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