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二、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朱熹集注:致,尽其极也。盖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已者。尹氏曰:“亲丧固所自尽也,于此不用其诚,恶乎用其诚。”
论语注疏:正义曰:此章论人致诚之事也。诸,之也。曾子言:“我闻之夫子言,人虽未能自致尽其诚于他事,至于亲丧,必自致尽也。”
国学网: 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人不可能自动地充分发挥感情,(如果有,)一定是在父母死亡的时候。”
本山大叔说他飘起来是沙尘暴,都不带这么飘的,飘得我都看不懂解释的是些啥。
致,送诣也。――《说文》
远莫致之。――《诗•卫风•竹竿》,致:诣、到,引申就是:拜访、看望。
对于四川人来说,就不用解释。说我好久没到你这儿来了哟,就是我好久没来看你了。
所以,曾参说:我听老师说过的,人,没得人来拜访他,必然是没得亲人了。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