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13
作者:信王朱由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23

() 骑士道

之前也提过,骑士的起源与尊贵无缘。现代欧洲语言中的“骑士”一词,如法语chevalier、德语ritter、荷兰语ridder和意大利/西班牙语caballero都可直译为骑马的人。英语里的knight更掉价,和德语“仆从”knecht同源。原来加洛林王朝于9世纪瓦解后,欧洲礼崩乐坏战乱不休,诸侯手底缺人,征兵概不考虑社会地位:纵然生为贫农,只要能上马抡刀,照样能当上领主亲兵。这个丘八阶层在中世纪统一用拉丁文miles(复数milites,士兵)来指代,身份起初不比寻常农民高多少。但随着时代进步,milites的专业性不断提高,终于作为军事精英享受到了脱离群众的优渥待遇。

成功领主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张,到了他无暇包办领地事务的程度,就把可靠的milites提拔为官吏,分担一下责任。这些被委以重任的士兵抓牢权柄后,就开始将头衔和职权传给后代。到了10世纪末11世纪初,当年的暴发户已完成对社会资源的家族性垄断:军人的身份、贵族的地位和财产(比如那昂贵的骑兵装备)都须世袭,从而成就了现代人印象里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骑士。

贵族地位呼唤英雄伦理,强奸、抢劫、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豪快岁月对骑士来说已一去不返――通过糅合日耳曼的传统荣誉观和天主教的先锋神学militachristi(“基督的战争”),骑士道诞生了。根据这套伦理,好骑士须忠贞不渝、英勇无畏;须锄强扶弱、尊老爱幼;他的良知必高于主命,信仰必高于功名:其首要职责是守护教会;其次才是效忠主君。武装侍从如今要晋为骑士,不再像往常那样单靠血与火的洗礼,更须在宗教仪式中接受净化、衷心忏悔、敬领圣餐,提升灵魂的高度。为了把血淋淋的凶器点化成替天行道的圣器,他们甚至开始在剑柄里镶嵌圣徒的遗物,从而开辟了一整个制假售假的市场。

总而言之,到了11世纪,骑士道的核心价值观业已鲜明,成了世人衡量骑士优劣的权威标尺:

一、英勇――要能打仗。

二、名誉――要誓死捍卫名声。

三、忠诚――要服从首长的意志,保护首长的面子。

四、谦恭――要守礼节。碰上女士要尤其文雅尤其殷勤。

五、慷慨――要热忱待客,舍得花钱。

与骑士道齐头并进的,是所谓的典雅爱情。根据这一脱胎于阿基坦吟游文学的浪漫理想,骑士一旦邂逅真爱(通常是某位阶级高于自己的人妻),就会对她表现出死心塌地的崇拜和爱恋,鞍前马后、两肋插刀,既像花痴,又像忠仆。骑士的爱情被看作仅次于宗教的精神支柱,因而广受歌颂和赞许。无论是凯旋还是惨败,鏖战还是濒死,骑士总是呼唤着心上人的名字面对一切,无怪时人会说amorvincitomnia――爱情征服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