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这时,最先被刘向东一头撞倒在地的中年人站起来,揉揉发闷的胸口说道:“这位兄弟说的对,老梅、镟子,把枪收起来,这位兄弟入股真的有意加害,恐怕我们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然后转身定定的看了刘向东一会儿说道:“兄弟应该是特种部队出来的吧?我想中国特警也没有兄弟这样的伸手和魄力,告诉我,刚才你是怎么做到的?”
刘向东微微一笑,心想:你还没见到我们队长呢,要是刚才你指的是他,你的下场肯定比指着我更惨。转而说道:“你认为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
那人垂头而立,接着从另外四人脸上一一扫过,他们的神色尽收眼底,知道兄弟们都指着自己出主意呢,想了一会儿,好像下了什么决定一样,冷然说道:“看来我除了相信你是别无他法了?那好吧,先离开这里再说,警察马上就要到了。”
“嗒嗒嗒——”六个人心情各异的坐在一辆农用三马车上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不时有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呼啸的和三马车擦肩而过,把他们的心揪起来又放下。
除了三马车的噪音之外,谁也没有说话,不过,从他们紧张的表情,刘向东还是可以看出他们并没有完全信任自己,怀中的枪口隐隐对着自己好像是在提醒自己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样。
“我是个逃兵。”刘向东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声音并不大,可是却足以让车上的每个人听清楚。
其他几个人心中皆是一惊,逃兵?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面对残酷的极刑。逃兵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不能不说是性质极其恶略的影响。我国原刑法对侵害兵役制度行为惩处规定较为薄弱,仅在《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设定了“逃离部队罪”(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虽有一些相关规定,但主要是针对办理征兵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且属于附属刑事条款,定罪处罚不够明确。
在和平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国防观念容易淡薄,面对破坏兵役制度现象日趋严重的现实,刑法的缺陷更显突出。由于无法可依,对侵害兵役制度的诸多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进行有力的打击,从而使兵役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兵员质量和部队的战斗力。为此,修订后的刑法增设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兵罪”(第373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4条)、拒绝履行军事义务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经376条)、“战时帮助逃兵罪”(第379要)、“逃离部队罪”(第435条) 第7项罪名。其中,除“逃离部队罪”是承袭《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条款外,其它均为新设罪名。
上述的犯罪行为的客体,均以我国的兵役制度为指向,均属对兵役制度构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修订后的刑法对侵害兵役制度的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其中,直接适用于战时处罚的条款有两条,即“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帮助逃兵罪”,此外,对“逃离部队罪”明确规定战时从重处罚。
而对于刘向东这样的特种兵,其行为只有一个,那就是面对极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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