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牢记 ) ( 请牢记 ) 更新时间:2012-09-18
我叫诺斯,出生在鸾凤帝国南方的小石头村,父母是领主大人的奴仆,在这里替他照看小麦。无弹出广告小说
我总喜欢一个人偷偷地躲在麦田里。听着周围“嘀咕”蟋蟀声,闻着麦子淡淡的清香,要上一根甜草,躺在柔和的草丛里,看众人天上的流云飘过,我可以一躺就是一天!——直到黄昏,娘亲叫我回家吃饭。
我很喜欢这里,绿油油的果园,黄灿灿的麦田,烦人的知了,调皮的明月溪,都是我的最爱。温柔的山风带来山间村童的欢笑,我总以为,我会在这个鸟语花香的小村庄生活一辈子,就像父母一样,生老病死,看麦子,拔野草,抓偷食的田鼠,收获黄灿灿的麦粒,左后死掉,也会埋在那块麦田里。
他们不喜欢我,说我是领主大人的狗腿子,我也不喜欢他们:雇主和佃农,永远是看对方不顺眼的!他们的孩子也是一样。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总是躲在远处的山坡上看他们做着小游戏,跳好看的舞蹈,吃些稀奇古怪的野果,在明月溪里抓些鱼虾,放牛牧羊,好不热闹。我也偷偷地学着他们一样,抓鱼摸虾采野果,可惜没有他们那些的味道,让我一个人又偷偷扔掉了。
他们叫我“怪物”,因为我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干着他们的父母两个人的活——一个人把沉重的装着麦粒的袋子背到谷仓里!我吃的比他们都多,但是我干的比他们也多,我不是怪物,我只是一个力气比较大的人类小孩子罢了。
父母很忙,很少管教自己,所以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玩乐。可是,那些人从来就和我在一起游戏,因为我在他们眼里是怪物,所以呢,自己常常在麦田里,一坐就是一天,听着虫鸣鸟叫,才不会显得孤单。
领主大人每年都会派人下来收租,每年的那个时候,父母就领着他们在村落里四处转悠,周家出来,王家进去。自己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可以跟在父母后面,看看城里的大人物,欣赏他们漂亮的衣服,羡慕他们高高在上的表情——我总觉得,我长大后,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为领主大人做事,等以后那些家伙自己时,怕是会羡慕得不得了吧?
在村里的人看来,我是领主大人的狗腿子;在领主府的人看来,我是下放到小石头村的一个小男仆,长大后也是卑贱的仆从,一辈子做别人的下人。但是无论他们怎么看,我总觉得,这样的生活,够幸福了:有吃有喝,父母健在,那就够了!
她叫米拉,是领主的女儿,我的大小姐,我喜欢她。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村子里的明月溪边,一架豪华的马车在溪边停下,她掀开厚厚的布帘,伸出了一头金发,看见了我,她高举着自己的右手,使劲地晃动:“嘿,你好!我叫米拉!啊切!”
她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尴尬地向自己笑着。打了个喷嚏喷了对方一脸,米拉很不好意思。
她是下乡养病的,或者干脆说,是出来散心的,小山村有自己的美景,不下于城里的风光。
我领到了一个任务,就是陪米拉散心,直到她的感冒痊愈为止。
她说,诺斯,我要养一只云雀。于是,我带着她,到处爬树,翻遍草丛和石洞,直到最后找到了一窝刚孵出的一窝幼仔为止。后来才知道,那不是云雀,是一种小型的山雉,米拉很高兴,给它们做了一个温暖的小窝,每天抓虫子给它们吃。
她说,诺斯,那些小家伙都怕我,为什么你不怕我?我告诉她,我们是朋友,朋友怎么会怕朋友?她和我牵手盖章,诺斯,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哦?嗯!我对她说道。
她总是喜欢笑,就算病得不行,咳嗽个不停,她还是扶着树,对自己笑。牙齿很白,笑容很美。她说,诺斯,我娘亲就是得这个病死的,最后的时候,疾病把她折磨成了皮包骨。我以后,也会变得那么丑,所以呢,我要笑,天天笑,让你记住我开心的样子,知道吗?我点点头,告诉她:米拉是最漂亮的!她又开心的笑起来了,很漂亮。
冬天来了,那一窝云雀死掉了,天气冷了下来,米拉走了,要回城养病,山里太冷了。我很不开心,她笑着拉扯着我的脸庞,直到我的咧嘴笑了为止。
诺斯,你要多说话,你真温柔呢,她说。我说,好!
诺斯,明年我还要来,你欢迎我吗?她说。我对着她笑傻笑。
诺斯,你的蓝眼睛真漂亮。
诺斯,你的力气好大啊!
诺斯,我们永远是朋友,对吗?
……
马车带着大小姐走了,我站在明月溪旁,目送她渐渐消失。米拉,我们是好朋友,我会一辈子守护你的,我对自己说。
米拉走了,我也好像生病了,浑身没有半点力气,食量变大了许多,还好家里麦子不少。成天成天的睡不着觉,浑身起鸡皮疙瘩,体内的血液好像在燃烧一样,我觉得,自己的体内藏着的怪兽苏醒了,它在不断的用爪子抓着自己的皮肉,又痒又痛。
娘亲把我送到城里,请鉴定师坚定了一下,结果,那些人告诉娘亲,你儿子是个普通人,别白日做梦妄想觉醒了,十个金币,谢谢!娘亲带着我,连夜赶了回来,十个金币,是她全部的家当,家里已经没有钱住旅店了。
我没有见到米拉,我的大小姐,那个和我说是朋友的女孩儿。
我的身上,升起了黑色的水泡,还流着黑色的脓水,很是恶心,娘亲天天给我泡野蒿水,把身体搓得青紫,也没有效果。村子里,所有的人见到我全都避着走,好像我是什么魔鬼一样。他们说,我是怪物,我听见了,哭了一天。
我穿上了厚厚的斗篷,把自己包裹了起来,我开始讨厌阳光,我变得孤僻起来,除了在家里,从来没有人可以看到我的笑脸。娘亲天天以泪洗面,我也瞒着她,躲在麦田里哭泣。
我打了一个家伙,他叫田永,是村子里的孩子头。他在明月溪边拉住我,骂说是垃圾,是怪物,我揍了他一拳,他就趴到了地上,哭也哭不出来了。回家后,父亲打了我一巴掌,捆上一只刚出生的匹格兽给别人道歉去了。
种子播进了黑色的土壤里,抽出了绿色的青苗,青苗渐渐长大,高高瘦瘦的麦秆在微风中摇曳。春去夏来,又是一年花开,那架马车又出现在了明月溪边,一个漂亮的女孩钻了出来。
“嘿,诺斯,你好吗?”她笑着对我说,满脸欣喜。
她病了,双眼凹陷,满脸憔悴。我也病了,手臂上长出了黑色的脓包。她说,诺斯,我们不愧是朋友,连病都病在了一起。然后,我就笑了起来,她也笑了,扯掉了我的斗篷。
一个月后,田永和父亲同一时间发病卧床,不到一天时间就死掉了。他们冲进我家,用木棍打我,米拉拉住了他们,我躺在床上,沉默不语。
我埋葬了父亲,因为村子里的人不敢帮忙,米拉帮我,还有娘亲。
“你不是怪物,诺斯!你是米拉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她对我说。
我哭了起来。
那一年,我才九岁。
米拉九岁。
我们是好朋友,她每年都来看我,带最好吃的食物,最漂亮的衣服。她说,诺斯,你的眼睛很漂亮,穿上漂亮衣服就更帅了,来,不要不好意思。
我随便她怎么摆弄。
她说,她有个梦想,以后要当个设计师,设计出天下最漂亮的衣服,然后做上一满屋子,天天换着穿,天天都要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让人们记住她最漂亮的样子。
我对她说,米拉,你很漂亮!
她傻笑不止,消瘦的脸庞,骨感的身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说,诺斯,谢谢!
我就知道她不信,虽然她病了,瘦了不少,但是她永远是我的大小姐,那个温柔漂亮爱笑的女孩。
春去秋来,花落花开,我就这么活到了十六岁,在村里人的大骂和耻笑下,真是个奇迹。
那一年,马车里,领主的管家下来了,米拉没有下车。管家告诉我,米拉要嫁人了,城主的公子,门当户对,领主把米拉关在家里,现在正在学皇家礼仪呢。
米拉要当新娘了?
我记得,当时我就傻了,久久没有说话。回家后一言不发地躺在床上,一睡就是七天。
……
米拉死了,只因为城主去世,大公子继承了城主的职位,在舞会上当场撕掉了当初的婚约,嘲笑米拉长得像个妖怪似的,还想攀高枝。他搂着一个女人,妖艳的女人给了米拉一巴掌。
米拉死了,用一把大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十六岁,女人最美的花季。我记得,她要我记住的,就是她最美的容颜。
重重的打击,过度的劳累,让娘亲也卧床不起,那年冬天,她也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我把她埋在父亲身边,然后背着一个包袱进了城。
新任的城主死了,和她的新婚妻子,一个贵族的女儿。那个大贵族也在一夜之间惨死,全身浮肿,黑水四溢。
“永远不对人类出手”,那天晚上,我立下了自己的誓言。
从此,佣兵工会,多了一个叫诺斯的杀手。诺斯杀人只凭喜好,不计报酬,不用任何武技或源术,走到刺杀对象的面前,那个人必定七窍流血而死。任何胆敢攻击诺斯的人,也必定当场流脓而死,十分凄惨。
人们叫我“瘟疫使者”,因为我就像黄泉的引路人,随身带着瘟疫和诅咒,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变成人间地狱。
领主大人的产业扩大了不少,他的竞争对手从来不敢对他使绊子,因为我在暗中守护着他,米拉的父亲,那个允许我和米拉交往的男人。
村子的人全部搬走了,虽然我之时回家看看,并没有对他们出手的意图。
麦地荒芜了,村子荒落了,菜园和房子被锁了,明月溪断流了。
我喜欢待在那片麦地里,守着父母的墓园,闻着山间的清风熟悉的味道,听着草丛里细细的蝉鸣,望着天上的明月,我常常泪流满面。
月光如水,我仿佛看见了那个可爱的身影,咧着嘴对自己大笑:“嘿,我叫米拉!你好吗?”
我叫诺斯,你好!我对着她说道。
……
我叫诺斯,瘟疫使者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