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曹蕊觉得自己不会再爱了,脑子里再也没有关于感情的记忆。
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全部家人,还像狗一样被囚禁过,被数男人轮番凌辱。
所有这些,都是她想要永远遗忘的可怕记忆。
曹蕊曾经喜欢过苏浩。但苏浩只喜欢欣研————那个男人的意志像钢铁,感情也像钢铁,丝毫没有融化变软的可能。
诚然,忠贞的爱情的确令人赞叹,也令人羡慕。
如果每一个男人都是苏浩那种强硬顽固的类型,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外遇”两个字。
曹蕊很年轻,很漂亮。
美艳而充满魅力的熟女,就像滴淌着汁水的蜜桃。
曹蕊身边都是“工蜂”。虽然他们面容和外貌不同,经历和人生经验也很少有相似之处,可他们体内都有黑sè颗粒。这种神秘物质似乎对不同个体有着隐隐约约的关联效果。以至于曹蕊和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默契,却没办法产生诸如“爱情”之类的念头。
在所有人当中,罗惊鹏显得很特别————他是半强化人,没有注shè过苏浩的血,曹蕊对他的感觉也有些陌生。当然,罗惊鹏算不上很英俊,却有着超乎大多数男人的强壮,而且非常大胆。
他经常盯着曹蕊看,毫不掩饰眼睛里火辣辣的。
这座城里的人差不多死光了。
丧尸好像特别喜欢吃男人。
可供挑选的异xìng目标实在不多。
曹蕊很寂寞。
她……终究还年轻,是个女人。
种种因素累加起来,两个人对于彼此的意图都很清楚。
唯一缺少的,只是一个合适的,能够打破那层薄薄障壁的契机。
昨天,是四月一rì“愚人节”。
韩莹从城外送来二十多只捕获的麻雀。曹蕊把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全部拔毛开膛,在油锅里炸得酥脆喷香。她不好意思一个人独享,于是发电报约苏浩和杜天豪过来喝酒。
苏浩正在为了晶石的事情忙碌。
杜天豪非常于脆的在电报里回复:“愚人就是傻瓜。我可不想在这种傻逼节rì里被人当做傻逼。任何时候都能喝酒。明天、后天、大后天都可以。唯独今天不行————我很正常,我不是傻逼。”
于是,曹蕊一个人啃着撒了椒盐的油炸麻雀,大口喝着。
只知道那个该死的胖子手里有枪,还有一大包令人眼红的银骨。
陈东波很瘦,却很有力量。
他一直觉得,这才是正常人应有的体型。
至于胖子……那根本就是脂肪和肥肉的堆积物。后面还跟着一大串愚蠢、白痴、傻逼、高血脂心脏病患者、垃圾结合体等等一系列贬义词。
以前在公司里的时候,陈东波就看不起体重超过一百五十公斤的老板。
虽然那货资产超过千万,有豪宅跑车,老婆秘都是美人。可那家伙脑子里的思维意识除了赚钱还是赚钱。可怜的老板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老婆主动勾引过陈东波,最喜欢的办公室秘跟公司很多男人都有一腿,顺带还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整上的艾滋传染给自己。
陈东波长得很帅。
当然,能够把老板婆娘弄上床,不仅仅只是因为英俊的脸蛋。还必须靠聪明才智,靠强健有力的身体……
从去年冬天,陈东波就盯上了王骏迪和他的两个朋友。
陈东波知道城市东面有个姓苏的家伙,带着一大帮人,正在用武器和各种物资兑换银骨。
虽然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这样做,但陈东波很清楚————这种从丧尸体内获得的银sè颗粒,应该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知道归知道,陈东波还是只能跟其他人一样,老老实实用银骨从苏浩那里换取所需的东西。
他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用?具体有什么效果?
但毫疑问,银骨在这座城市里的作用,相当于文明时代的钞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