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东京大学的风
作者:铭滢涵      更新:2019-07-29 06:06      字数:1258

东京大学的风,吹进教室里面。

大家的心情,感到更加的严肃的。

金星樱灵子,看着投影仪的画面。云:“肉之刑。真是,古代的一种,可怕的法律……那么,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可怕……一定是这些,可怕的刑法,让——人类的内心,产生了心魔。心房,大兴……出了这些,妖魔。这一定,就是如此。”

教授,微微笑道,立即表示。

这就是,古代的残忍。

指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

“所以……这些妖魔,就这样产生了……真的是,让人感到,无比的静静……恐怖……”一些留学生,内心痛苦地说道。

教授指着,投影仪的文字,也慢慢的说道,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学生们都听得,非常仔细。

汉语词语出《荀子·正论》:“治古无肉之刑,而有象刑。”

火星樱灵子亦云:“这和法治水晶,有关系吗。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包括——死刑、鞭笞和监禁。”

木星樱灵子注云:“那么,这些妖魔的目的,是使……我们,犯错吗。古来……相传——孝女甚多,如女婧、缇萦之类,一使景公废伤槐之刑,一使文帝,除肉之刑之令,皆能——委曲用心,脱父于难。”

“可是为什么,总是有这些,可怕的刑法……”很多留学生还是,疑惑的问道……

土星樱灵子注:“引证,解释。残害——肉体的刑罚,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今,泛指对……受审者,肉体上的处罚。这一切……到底,又是什么,原因呢?”

教授立刻,回答道。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之刑法。”

张守节正义:“《汉书·刑法志》云:孝文帝,即位十三年,除刑三。”

《唐律·名例》:“昔者,三王始用肉之刑。”

长孙无忌等疏:“肉之刑:墨、劓、剕、宫、大辟。”

《论政策》:“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之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骆宾基《可疑的人》二:“他在古庙里,囚禁的时候,审问了三次,都是在深夜,而且第一次,就受了,严重的肉之刑。”

金星樱灵子云:“魔鬼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法律,又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多,不可思议的现象。担心出,画质水晶呢。世界上……有没有,这么搞笑的水晶呀?但是,严肃的……说起来,这个世界,到底为什么,会如此的残酷。难道是因为,精神痛苦吗?精神的痛苦……导致了,肉体的痛苦……”

教授,将投影仪的画面,仔细地展现出来,内容非常的清晰。

教授仔细,解释哒……

司法解释规定,你们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司法解释吗?

使用肉之刑,或者变相肉之刑,这都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事情。

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你们大家,也应该知道,在现代,被叫做什么?

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现在大家,对这些法律知识,还有什么样的疑问?

“为什么古代,总是会有,这么多可怕的法律。这些法律,到底导致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一些留学生,立即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