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剑与枪
作者:老布布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419

(各位兄弟姐妹,大家一致反映猪脚嘴太脏,还有其他问题,现在一边上传一边修改,前三章已经修改完毕,后面的将在这两天改好,不会影响更新,现在到新书榜了,但排位太低,大家多投几票啊,谢谢先)

第十四章剑与枪

太阳已经三竿子高了,赵兴才从床上起来。走出茅屋,来到外面的坪场里,伸了个懒腰,看着江玉菡穿着一身华丽的甲衣,手持一杆金枪,窜上走下,练得虎虎生风。

“大人,你才起来啊?”

“小丫头片子,你起得很早嘛?”

赵兴笑了笑,眼睛在江玉菡身上瞄来瞄去。这小丫头片子的身材是越来越好了,秀气的脸皮,虽然比以前黑了点儿,但更健康,眼睛也更有神了。

这丫头片子再这样展下去,会变成迷死人的妖精的。赵兴在心里感慨。

“大人,求你不要叫我小丫头头片子,好不好,人家不过比你小一岁而已。”

“嗯,不高兴了,还反了你了?大一岁不是大?不叫你小丫头片子,叫你什么?安?”

最后一个“安”字,是神来之笔。这个字让小丫头再也不敢说话。只是气嘟嘟地又去练枪了。看着小丫头的样子,他又笑了。

这里地势比较高,下面山谷中还有二十七八栋茅草屋,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忙碌。一个大大的场坝里,四十多个青年在嘿咻嘿咻练着武功。有些使枪,有些使刀,清一色地披甲戴盔。其中武艺最好的是李师义。李师义是他们的头儿,也是教头师傅。

他们的盔甲兵器,当然是赵兴提供的。不过,清一色的是普通货,一部分是前一段时间从杀死的金兵身上剥的,另一部分是从三原县库房里拿的。

这个村子叫赵兴村,是他们自己一手建成的新村,李家老头硬要这么取名字。

到这里快两个月了。当时护着李家逃进爷台山,在山里搭起草屋,直接住了下来。赵兴看这里风景独好,竟然不想走了。当然,不完全是恋着这里的风光,而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他三十六级,要练到四十级,不知道要杀多少人。而现在,他没有趁手的兵器,没有让他满意的盔甲,这是很要命的事情。

还好,他的无尽之戒中,有十个锻造师。这些锻造师也是游戏里的雇佣兵性质,当时与雇佣兵一起买的。游戏里打仗,这些锻造师是少不了的,修理装备,制造装备都离不开他们。而且里面有一个大锻造师,能锻造高级盔甲与兵器。

不但有高级的锻造师,还带来了无数军用物质,奥金、秘银、星铁……这些都是打造高级装备的高级金属。

赵兴单独修建了自己的茅草屋,屋子很大,不让下面的人上来,就是为了不让他们现秘密而大惊小怪。只有小丫头跟着他住在一起。

他让锻造大师带着其余的高级锻造师,为自己与小丫头打造装备。三十五级能用的盘龙枪、霸王剑、紫灵弓。头灰还是紫金盔,不想要黄金甲,在这个世界里,他觉得太显摆太刺眼了。他打了一套黑星甲,猛一看黑漆漆的不显眼,但上面有星光闪耀,不俗气,但仔细看起来却绝不是凡品。

江玉菡也喜欢用枪,她的老师教的就是枪与剑。他让大师为她量身打造了一杆紫焰枪与紫灵弓。还有一套她能穿戴的紫鑫盔与紫灵甲。盔甲本来很重,但大师在装备上附了魔,是风属性的,不但穿着轻巧而且更加敏捷。

这样的盔甲,在游戏里,那是比较低级的装备,但在现实世界中,还没有盔甲比得上,兵器更是如此。

江玉菡有了这样的装备,欢喜得了不得。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牛晚。起来得早是为了练武,睡得晚是要干活。这位大小姐,不但洗衣服,还带做饭,端茶送水,完全成了赵兴的勤务兵。

“嘿嘿,我要的就是勤务兵。”

他无耻地剥削着这个免费劳力,高兴得什么似的。这么漂亮的勤务兵哪去找去?不剥削她剥削谁去?当然,以后有了人,会解放她的。唯一给她的奖赏,是不定时地指点指点她的枪术。在他的眼里,她的枪术太不如流。

别人是早上练功,他是晚上练功。晚上常常一个人在场坝是,将剑与枪舞得飞沙走石。他晚上练功的目的也是为了不惊世骇俗。此时,他已经筑基成功――有那么多丹药,还能不筑基成功么?

再过两天就过年了,过了年,他就准备离开这里。

洗了脸,漱了口。他手里拿着一匹布,信步往山下走去。布是从三原县的县库拿来的,快过年了,他准备送给老李。

刚来时就是他们与李家的人,现在人越来越多了,都是流亡来的难民,老人妇女不多。这些北方来的流民,家里的老弱没能逃出来,死的死散的散,还有一些散兵,见这里世外桃园,就不愿走了,已经开了十多亩荒地了,在开春前还能开出更多的荒地来,只等开春下种。

李师义有些统兵的才能,将这些人组织起来,组成了民团,用以保家。当然,这是他安排的。这还是他低调,因为初来乍到,没有大量接收流民,不然,这个小地方只怕挤不下了。好在黄土高原荒原千里,再多人也安置得下,以后是可以接收人口的。

“将军早。”

早,还早个鸟儿,太阳都上来三竿了。打人不要打脸么,真是些二百五,可以这样讨好人的么?赵兴腹诽着。

李师义向他问好,其余人也向他问好。李师义武功不错,这些人有很多是老兵,也有不错的武功,如果到战场上,只要不怕死,定是好汉子。

“大家早,你们继续练。”

他走向李家的大茅屋。李老太爷是个读书人,不过读得有些死了,但为人却是非常好,不但自己忠义,教得儿孙也是忠义得成了铁疙瘩脑袋,都只有一根筋了。

“赵将军,快请坐。”

“老太爷不要客气,你老坐吧。”赵兴浮起那迷死人的笑容,“老太爷,要过年了,这里有匹布,你老拿去,让人给孩子们做套衣服,也让孩子们有喜欢喜欢。”

“这怎么使得……我们吃你的,用你的,你看还这样……”

老头接过布匹,老泪纵横了。

“老太爷不要这样,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赵兴早把这个老头迷昏了,“还有,过年了总得有些肉食,等下我带人去打些野味来,全村人在一起,热热闹闹过个年。过了年,我就要暂时离开这里了。”

“要走了么?应该的,你是将军,自然要去打金狗的。我让义儿跟着你去,在你跟前我放心。”

“老太爷,还是让师义兄在村里陪伴你吧,你都这个年纪了,师颜兄在战场上,不可能来照顾你。”

“哈哈……”老头大笑起来,“我一把老骨头了,能吃能睡,要谁来照顾,现在杀金狗才是正事,只有把金狗赶走,我大宋人才有活路,你只管把他带走吧。”

“师义兄应该有别的大用,我找师义兄商议商议再说,好吗?”

他现在并不急着去战场上。此时,大宋已经完全退守秦岭――淮河一线。在秦凤路这边,只有吴?、吴?兄弟比较强一点,在和尚原一带阻击金兵。战场上总的来说还比较平静,大仗不多,小仗不断。

就让他们互相掐吧,掐得越凶越好,互相消耗兵力。到时候,再去收拾他们。他看好的凤翔,又跑不了,早晚会是他的根据地。在他眼里,大宋江山就如一口大铁锅,这口大铁锅已经千疮百孔了,但越破越好,最好破成一团烂铁,他好重铸一口新锅。

现在,尽可以悠闭,作点准备。

这山村里的民团也可以算是一点小准备吧。别看现在是小民团,以后会大展的。他已经有了一些思路,在这里聚集一支义军,非常容易。战乱刚过,动荡不安,民不聊生。虽然这里将迎来一个短暂的安定时期。可是,几年的战乱,导致粮食紧缺,现在是冬天还要好些,流民暂时少些,等再过些时候,青黄不接,饥民会更多。

他打算多放些粮食在这里,然后在这周围接收流民,开垦荒地,一边展生产,一边练兵,形成军队。

这里基础已成,虽然还很薄,但有了基础就能展。

现在的投资,是为了更多更长远的利益,他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