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萃取与提纯
从狭义上定义魔药的炼制,萃取与提纯是继处理之后的第二个步骤,但要明确的是,萃取与提纯只是对材料中可利用因子在数量与质量上的获取概念,在真正意义上的魔药炼制中,萃取与提纯只是较为初级的利用手段。
1.萃取
萃取在魔药学中,不仅仅指代萃取本身代表的物化过程,更多的是对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进行数量级的获取。
在萃取的过程中,魔药学所需要的可利用因子在理论上应遵守三角代换第一定则,即拉普恩.萨拉斯定理。
1.1.三角代换第一定则
三角代换第一定则,又称拉普恩.萨拉斯定理,具体定义为——
在认定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在质量级上守恒时,其萃取后的数量必定小于材料总数量,同时,可利用因子的信息必定会发生偏移。
2.提纯
提纯在魔药学中,不仅仅指代提纯本身代表的物化过程,更多的是对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进行质量级的获取。
在提纯的过程中,魔药学所需要的可利用因子在理论上应遵守三角代换第二定则,即塞恩定理。
2.1.三角代换第二定则
三角代换第二定则,又称塞恩定理,具体定义为——
在认定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在数量级上不守恒时,其提纯后的质量必定优于材料平均质量,同时,可利用因子的信息必定会发生偏移。
3.杂质与次级产物
无论是萃取还是提纯,在应用于实际生产时,理论所认定的结果是期望的,但不会是真实的,而造成实际与理论不符的原因是在萃取与提纯的过程中,材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杂质与二级产物,从而干扰理想预期的发生。
3.1.杂质
在魔药学中,杂质并不是真正的“杂质”,而是对不可利用因子的统称,真正的杂质早已在处理的过程中被剔除,剩余的极少部分不会对结果造成较大的干扰。
不可利用因子是相对于可利用因子而产生的概念,超凡因子本身不存在是否可以被利用的概念,或者说,超凡因子的可利用性只会体现在是否利用它的过程中,但这并不是超凡因子的固有属性。
3.2.次级产物
在魔药学中,次级产物特指材料在提纯可利用因子后,剩余不可利用的部分因为提纯手段、方式等原因从而转变信息,从而改变物质与能量形态,形成的不同于提纯前状态的新型存在,这种新型存在就是次级产物。
次级产物的产生并不是确定的,次级产物对提纯可利用因子的影响并不是确定的,次级产物对魔药炼制的影响并不是确定的。
4.方式方法
与采集相似,在对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进行萃取与提纯时,同样会存在方式方法上的不尽相同,并且在具体的内容上,也与采集的方式方法极为相似,即是——直接、工具性、法术性、特异性与混合。
但要注意的是,采集针对的是整个系统,而萃取与提纯针对的是可利用因子,这意味着萃取与提纯在精度、纯度、能级、量级等标准上是苛于采集的。
五.配比与组合
当材料中的可利用因子经过合理且适合的萃取与提纯后,魔药炼制所需要的原材料基本达成,此时,魔药学最具理论性的步骤,也是贯穿整个魔药学的核心部分开始真正执行,之所以是真正执行,这是因为配比与组合的理念是先于所有魔药学组成的,但真正着手解决则是在客观条件具备后才能实现的。
1.假设
魔药学在理论上的第一步永远不会是“想要”,而是“需要”,每一种魔药的诞生都是客观所要求的,比如“需要”治疗伤口,于是魔药师就会“想要”炼制生命药剂,客观需求先于主观认知,这就是魔药诞生的基础。
于此,魔药师不会去深究“为何需要”,而是会着重“如何得到”,这一过程并不确定能够得到准确的答案,即存在某种可以解决问题的魔药,多数情况下,不存在可以解决问题的魔药,此时,魔药师便需要创建至少一种假设,并运用知识去成立假设。
2.实验
真理是相对的,知识是无限的,实现理论的过程必定需要通过实践进行验证。
在魔药学中,实验占据着一位魔药师的大部分时间,关于实验的过程与方法也在多元宇宙的跨度下多如繁星,但要明确,只有天赋与勤奋的结合才是通往永恒的唯一途径。
3.结论
当实验进行到一定程度,无论是否得到适于解决问题的答案,结论的诞生是必然的,适用于当前的结论就是魔药师需要的配比与组合,不适用于当前的结论则会成为魔药师本身的知识储备。
假设—实验—结论,魔药学是一门科学,它必定遵守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现象与规律。
4.配比
对原材料进行基于结论的比例分配,这就是魔药学所定义的配比,但更多时候,生命会称呼它为——原料配方。
5.组合
对原材料进行基于结论的初步结合与搭配,这就是魔药学所定义的组合,但更多时候,生命会称呼它为——调配配方。
6.配方
记载着实验结论,明确配比与组合的信息记录就是狭义上相对于魔药学的配方,合格且正规的配方在对应等级的魔药师手中,只要客观条件允许(如材料存在,不存在宇宙差异性信息偏移等),通过配方炼制而出的魔药效果在理论上应是相同的,具体的个体差异只在于魔药本身基于客观的区别(如原材料质量的优劣,魔药师自身的经验等)。
六.合成与激活
在魔药炼制进行到配比与组合时,理论所期望的魔药和现实存在的原材料依旧是割裂的,不在同一系统中的。
这时,合成与激活就应运而生,这是魔药效果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形成自洽性、合理性与实用性的关键过程。
1.合成
已明确的两点——实验结论(配方)、可利用因子的准备(原材料)。
对应上文,此前的一切过程都是为了此时所要进行工作的准备,也是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诞生出魔药这一整体系统的最后一步——合成。
所谓合成,就是通过某些方式方法,将原材料通过配方所规定的结论进行炼制,最后形成魔药的过程。
1.1.合成手段
合成是基于真实理论的过程,不是无视客观而随意得出的,这就要求合成手段必定是正规且系统的。
简单的合成手段有——搅拌,加热,冰冻,震荡等,复杂的合成手段有——能量牵引,物态转变,法则约束,契约签订,维度嵌合等。
2.激活
合成是魔药自下而上成立的宏观形式,激活则是魔药自上而下成立的微观体现。
在狭义上,经合成而诞生且没有失效的魔药已经被定义为炼制成功,但这只是在功能上实现了魔药效果,这就如同铸造好的铁剑,它可以实现作为武器的功能,但需要将它从剑鞘中拔出并挥砍,魔药也一样,炼制好的魔药的确具有效果,但未激活的魔药不能体现出效果。
从微观角度观察魔药,其中可以体现出效果的可利用因子尚处于沉寂状态,只有通过激活才能使魔药的效果得以体现。
2.1.可能性
激活的方法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魔药都需要激活,在多元宇宙的跨度下,可以从概率上发现,越是高端的魔药,需要进行激活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