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最后写到天下雨了。
其实,我们这真的下雨了,天挺黑的,反正见不到任何月光与星光;也挺冷的,我穿了一件黑短袖,出去上厕所都要抱着双臂;雨也挺大的,一个来回头发就完全湿了。
最近这更新啊,的确是个问题。慢了、拖了……
我承认!
我也不找什么原因了,反正一定是我自己的问题。在此说明,明天恢复稳定更新。
……这是我要说得一点,其实不重要,大多还是想聊聊而已。
有人说主角很冷血,其实……嘿!
这个还真没有办法说……
我一直认为,既然是末日世界,秩序崩坏,那么就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就比如我在书中提到过的,末世里人人都是疯子,就算不是,那也有点小变态。
在那种人吃人的情况下活下来,道德、三观、认知一定会被破坏,纯真是一定无法保留的。
——
主角很自私。
但人要是不自私,那还是人吗?
至于施梦梦……
她是个异类,而且有些原因估计你们已经猜出来了。我也就不多说了。
我倒是不认为主角有多冷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是作者的原因。
大概吧……
仔细想一想,其实我对主角的刻画还是不够。一个前世被别人当条狗养的人,心里怎么会不变态,怎么会不扭曲,怎么会不憎恨世界。
正如李言说过的话:我曾经认为之所以世界会乱,那就是因为世界上的活人太多了。
提醒一下,千万不要觉得主角是什么好东西,实话说,他要不是主角,下场一定会很惨!
李言自己也说过:像我这种人,下场一定是不得好死!
……
话说外面的虫鸣听起来挺静谧的,估计一些城市里的读者都听不到吧。
也对,打工挺累吧?
肯定挺累!
打工者若是轻松了,那么谁给老板赚钱呢?
要拿工资,就得被剥削!
这年头赚钱很容易,但也不容易。谁不困难呐。
关于这本书啊,其实大部分都是一些真实的事情。
比如说主角的爱好吧。
他喜欢抽烟,抽得烟是红河。
其实……是我喜欢而已。
说着说着,我已经点上了一根红河。
——李言喜欢黑色,这倒不是我专门按照我的爱好选择,只不过黑色符合李言的性格,看起来忧郁阴沉一点。
李言喜欢罂粟花,其实我喜欢罢了。
而且在一些地方,我都有一些暗示,有很多,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看明白。
反正没看到有人说出来。
在以后,我可能会一一地表明出来吧。
其实我想说很多书中的事情,特别是“施梦梦”!但又怕剧透,所以只能忍着了。
也不知道大家对施梦梦这个人物是什么感觉,呵……反正我很喜欢的。
她很重要。而且她的重要性只是刚刚展开而已,后面会一一呈现。
没有她,这本书就无法写下去。
十一章的时候就让他们见面了,却到了第七卷的时候才出现。
没办法,她还太小,得等她长大啊。
咦?
我是不是剧透什么了?
算了,事情已经明摆着了,大家也能猜出来,而且已经很明显。
这本书,并非纯粹的爽文,我也不想写纯粹的爽文。它……
算了,关于书的事情,还是等完本的时候再说吧。
也希望各位以另外的角度,另外的方面来看此书和主角以及女主。
……
不聊书了,说一说别的事情吧。
咱就说……就说现在这雨夜吧。
书中多次都提到雨夜,其实我非常喜欢雨夜的,带着一点点哀怨忧愁之意,坐在外面吹冷风,看着漆黑的天,感受着倾盆大雨,反正比对着电脑要好的多。
以前喜欢玩游戏,嗜网如命,一有钱就送给了网吧,谁说都不听,自己毁了自己,葬送了学业以及前途。
想没有接触网络游戏前,我一直都班里名类前茅的学生。
在此给上学的读者们说一下,少上网,少……
算了,连父母的忠告都不会听,怎么会听我话,说了还招人烦。
以前很喜欢玩那个穿越火线,以及英雄联盟,很爱玩,网瘾就跟吸毒的瘾君子一样,沉迷入内,无法自拔。
但自从我开始工作,写小说开始,这些游戏已经戒掉了。
说来也讽刺,当初上网时一直爱玩,现在有了电脑,却不再玩游戏了。
没办法,需要工作啊,这社会没钱你试试?
诶!
不知道看我书的读者们有没有女性读者。
我倒是有一点变美的方法分享给你们。
前段时间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女孩,美貌中等吧。
但素质、气质、修养、差得真不是一星半点。
做过的坏事就不说了,反正连真心对她好的人都坑。
大手大脚,买名牌包包,漂亮衣裙,高级化妆品等等。
买一大堆,一个月五千工资,还要问家里人要钱,装饰衣服化妆品至少每月要八千左右。
她的理由说得很好: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够美,女孩就要对自己好点,我想要自己好看起来。
其实!
变美有很多种方法:
没事多看看书,读读报,培养些书香气质,学门乐器,女孩学古筝、钢琴、吉他等都行。
平时多运动,跑步晨练,按时休息,少吃点垃圾食物,多吃点绿色生物。少玩手机,少玩电脑,可以培养些运动爱好,比如打网球,打羽毛球等。
特别是那些化妆品,把自己涂得跟着鬼一样。
我知道一个女孩,她长得其实不算太漂亮,有些普通,但我一直认为她很美,平时很少化妆,特别爱笑,喜欢爬山,喜欢读书,喜欢音乐,平时的穿着也很朴素,就一身白色连衣裙。
喜欢打羽毛球以及乒乓球,居然还喜欢戏曲。(对了,我也喜欢戏曲,京剧、秦腔、评剧、连黄梅戏都看,有时写书的时候也会放一段戏曲听听,就比如:迟小秋的锁麟囊片段——耳听得悲声惨心中如捣。)
而且从来没有见过她骂人,甚至连一个脏字都没有见她说过。
明明长得比较普通,比她好看的女孩大有人在,就比如那些网红,每一张脸都比她的脸好看,但我却认为她才是最美的。
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惊艳。
——现在这些有钱人,也都是注重内在、修养。
反正就算不注重,也要假装注重,做给别人看嘛。
以前都喜欢戴着大金链子,金手表,金戒指。现在不一样了,真正的有钱人对衣着不是很看重。
就比如马云,很多时候都是短袖长裤,至少看起来很普通。
真正的有钱人,都喜欢打高尔夫,品红酒,收藏红酒,还有人喜欢收藏古董,没事就在家里或者办公室摆一下,虽然说自己有可能不懂,但买来本就不是给自己看的,而是给客人看的。
其实这些东西都跟我无关,但是,聊天嘛,聊什么都行。
反正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我刚才回头看了一眼,看到了我许久前买的古筝,好久没弹了。
虽说也不怎么会。
有一些原因是因为自己忙,但归根结底,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自己懒得弹了,或者说,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了。
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就是一种喜新厌旧的动物。
这句话有点偏激,应该在前方加一个“大部分”才对。
有些人就不是,不能一棒子都打死了。
……
我不知道臭狗屎有没有人吃过。
有些时候啊,这人生就好像臭狗屎,在表面给你涂抹些糖,再用巧克力裹住,然后骗你说这是巧克力。
结果你一口吃下去!
那味道,恶心到吐都吐不出来。
其实吃得时候不应该大口大口吃,也许你只是吃了前面一点,就知道是什么味道,赶紧停止,这样至少不会太狼狈。
但有些人就不,那么大的巧克力,晚点吃就会被别人抢去。
所以,就想一口吞下,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但有些人就很谨慎,他们小口小口地吃,吃了一点,便知道里面是臭狗屎,然后果断地放弃。
还有些人,他们更不一样,明知道里面是臭狗屎,但还要吃,用小刀将臭狗屎上面的一层巧克力刮掉,然后美味地品尝,最后再将臭狗屎丢弃。
这类人,很多人都说他们恶心,但他们偏偏就被很多人嫉妒,羡慕。
其实也要佩服这一点。
真的!
这人生,其实就是这样,以假乱真,有些滋味是臭是甜,谁也不知道。
你能知道人生是什么滋味吗?
而末世里的人生,大多都是悲剧,或者说惨剧,也是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我一直认为,末世里最可怕的不是丧尸,而是孤独!
最好的末世文也不应该是描写丧尸,而是描写丧失!
这一点,在书中我是提到过的。
很多人认为那些在末世里自杀的人,都是蠢货,弱者。
但我看不尽然!
在末世里自杀的绝不是懦弱!
无论是有尊严地死去,还是卑微地活着,其实都是一种勇气。
不管别人怎么认为!
我是这么想的!
本来还想说些什么,但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是第二天了,两点钟。
还是透露一点吧,我写书都要有个核心,本身核心的其中一点就是——情!
救赎也一定会有,这本书的名字绝非空穴来风。
如果你们没有看到救赎,那么绝对是你们没有看到后面,或者说没有看懂。
有些人问了?救赎在呢?我怎么没看到?
呵呵……
要是现在就得到了救赎,那么我这书还写个什么劲,直接完本算了。
既然是核心意义之一,那就一定要在前期铺垫,中期展开,最后成功!
还有这个救赎啊,它不是救赎,他是救赎。
这话是不是怪怪的?但等你看完本书,再回来看这句话,百分之百会懂!
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就想六十万字就完结了。但现在看来,恐怕不能如愿……
有得写了!
结束语:最重要的剧情现在已经展开,我估计会让一些人失望,也会让一些人眼前一亮。我说过,也许是特点,也许是败笔。要看怎么理解了。至少我认为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特点。
行了,以后再聊吧,也许我还会写一些散文什么的。
——琴酒伴我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