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带伤的过往
作者:陌惊蛰      更新:2019-08-06 19:26      字数:3686

喻凌沉默不应,是的,百里诺夕猜对了。这几年,她一直认为是自己把百里诺夕弄丢了,她经常想,如果当初自己细心一点,多问她几句,就什么都不会发生。

“你再瞎想,我真的会一走了之!”百里诺夕太了解自家姐姐,“那我就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那年夏天,一个汗流浃背的夏天,百里诺夕忙完所有的插花,就搬着一盆往楼下走,正巧碰到凌璐华被城管喊走。

他们的花店虽然有三层,但是每层面积并不大,二十几个平米的模样,所以很多花卉都要摆放在店门对面的空地上。

百里诺夕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也没太在意,她收拾完盆栽,就坐在收银台打游戏机。

时间过去了多久,她不知道,只感觉好像长得有点不像话。她的游戏都来回通关了好几遍,也不见凌璐华回来。一般情况下,凌璐华出去半个小时就会回来,无非是请他们吃个饭,打个烟什么的。

就在百里诺夕焦急不安的时候,一个带墨镜的中年男人来到她跟前,也不言语,只是一直打量着她。

“你要买什么?”百里诺夕本就因为担心凌璐华而情绪不稳,偏偏这个男人又一直看着自己不说话,这下可把她惹毛了,“不买请出去!”

“你是百里诺夕?”男人脾气很好地笑了笑。

她看不见他的眼睛,只能看见他扯着嘴,姑且当他是笑吧。

这条街坊,知道百里诺夕的名字并不奇怪,她本就是这条街上的名人,都知道“凌远夕花艺”有一个小魔王,整片街的小孩,没有谁躲过了她的魔爪。

“是!”百里诺夕看着男人,只觉得眼生,不像本地人。

“凌璐华出事了。”男人依旧笑着,“如果你跟我走,我帮你救她。”

百里诺夕警惕地看着男人,突然笑了,“凭什么?”凭什么要相信你?非亲非故地,你又凭什么帮我?

“随便。”男人将一个翡翠手镯轻轻放在她的面前,悠闲地在店里慢慢欣赏着各种插花作品,她的手法果然特别。

这是!?百里诺夕惊呆了,这个翡翠手镯是凌璐华的贴身之物!所谓关心则乱,她根本来不及细想,抓起手镯,就蹭蹭蹭上楼了。

她和喻凌打了一个招呼,只说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百里诺夕并不知道,那个手镯根本就是一对的!

那个男人上车以后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闭着眼,却没有睡觉,手不停拨弄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

百里诺夕发现自己已经被带离了羲城,顿时警铃大作,她看着窗外,一片陌生。她也试图逃跑过,却发现根本没有机会,

一直到了深夜,车子终于停在一个看上去像废弃仓库的大门前。男人二话不说,就将百里诺夕拎下车,完全不理会她的挣扎。

进入仓库以后,她被带进了一条黑暗的隧道,她根本不知道究竟过去了多长的时间,她只觉得这条隧道很长,已经远离了仓库的位置。

再次看见强光的时候,百里诺夕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双眼,却被男人强硬将她的手掰开,迫使她直面强光。她立即闭上双眼,她知道强光对眼睛的损伤很大。可是,即便她紧闭双眼,也能感觉光的强烈。

等她完全适应了房间的光线,睁开眼睛的时候,她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这里是实验室!她傻愣愣地站在那里,任由男人摆布。

那是她第一次出现。

男人敏锐地发现了百里诺夕的变化,突然大笑起来,他摘下墨镜,仿若发现新大陆一般,将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嘴里不是发出“啧啧”声。

然后他就打消了之前的想法,连麻药也不打算用了,直接上刀子。

那是百里诺夕经过最黑暗的日子,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痛。她不记得自己身上动了多少刀,上了多少药,生死边缘多少回……不记得了,通通不记得了,她唯一记得的就是,她不能死。凭着这股执念,她活得如同一只蝼蚁。

后来呢?她听到男人愤怒的咆哮声,他说她是失败品,垃圾!于是,她就像一个破败的破布娃娃,被丢弃在垃圾场,任由她自生自灭。

百里诺夕再次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她看着周围的环境,忽略掉身上所有的伤痛,隐忍着,一步一步地往深山爬去,那里是她唯一的生机。

她在山里整整待了两年,像山的精灵一般地活了下来。

“夕夕,别怕,都过去了!”喻凌看着被百里诺夕捏的粉碎的橘子,橘汁从她的指缝间流出,夹杂着血丝,她的肩头因恐惧而颤抖得厉害。

“害怕?哈哈……”百里诺夕突然仰头长笑,害怕能隔开现在与从前?那些曾经伤害自己的,杀不死自己,却成就了自己。她会抱着“感恩”的心,一点一点“回报”的。

“夕夕,你别这样……”喻凌搂住百里诺夕,她后悔了的,她不该问的。她无法想象,那是多么惨痛的经历,足够让她的夕夕后怕成这样。

“花儿,别怕,我没事。”百里诺夕用下巴顶了顶她的肩头,示意她松开自己。

她淡然地抽了一张湿巾,随意擦拭了一下,就起身进了洗手间。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百里诺夕眼神凉到了骨子里,既然已经回忆了,她不介意多回忆一点,当初,那个男人究竟对自己做了什么?他要的又是什么?

过不去的回忆永远是最伤的痛,她一遍一遍地回忆,就好似亲手将已经结痂的伤口一而再,再而三地撕开,最后血肉模糊地展现在自己跟前的只剩下血淋淋的麻木。

呵,失败品?垃圾?百里诺夕嘴角勾出残忍的笑,抬手对着镜子,目光深远,比出一个开枪的手势,樱唇一闭一启,“嘭!”

杀不死我的,最好做了被我杀的准备。百里诺夕眼底闪过一抹嗜血。

“夕夕!”凌璐华的声音在卫生间门口响起。

百里诺夕打开门,一脸微笑,柔和得让人觉得之前的一切都不过是幻象。但见她樱唇轻启,声音如清泉过涧,“姑姑……”

“诶!”凌璐华激动地应着,多久没有听到这样的一声呼唤了。

遥记得当初,她不过一个三岁的孩子,面黄肌瘦,脏兮兮地蹲在树旁,一双澄明的眼睛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来车往,不哭不闹。

凌璐华观察了她很久,小丫头也看着自己很久,然后她咧嘴一笑,露出不整齐的白牙,“姑姑……”

她安静地跟着自己走了一路,没有喊过一声苦,一双小短腿一路小跑着,汗水不断地流出,让脏兮兮的她显得更加狼狈。

“你想跟着我?”凌璐华终于停下了脚步,转身蹲下,抱歉地看着她,“可是,怎么办呢?我养不活你。”

凌璐华的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三张口,仅靠着她那可怜的生意勉强支撑着,她不想害死三个孩子。

“我不用你养,我只想要一个家。”百里诺夕咧着嘴。

凌璐华意外地看着百里诺夕,她当真只是三岁的孩子吗?她的心智已经这么老成了吗?

“你叫什么名字?”

“百里诺夕。”

“你家在哪里?”

“……”

“家里还有什么人?”

“……”

一大一小的两个人相视了许久,不约而同地笑了。

“欢迎回家!”凌璐华仰着头,看着出落成小姑娘的百里诺夕,张开双臂。

“回家了!”

八点开饭,一如从前。

他们家的饭桌上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从前都是百里诺夕给他们讲各种搞笑的事情,今天烧了王家小孩的眉毛,明天拔了李家大爷的胡子。他们从来不怪她搞坏,天塌下来,他们给她顶着。

现在的百里诺夕成了倾听者,她认真地听着她们这几年的生活,偶尔会发出感慨。对于喻昊远的离开,她还是挺意外,那个满脸雀斑的男孩,呵呵。

潘逸洵回来的时候,她们已经吃完了饭,一起在厨房里有说有笑地收拾着碗筷。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喻凌笑得那么轻松,发自内心的释然。

果然,夕夕才是她的心病!

“姐夫,花姐是不是特别美?”百里诺夕推了推喻凌,眉头一挑,某夫的眼神不要太闪耀了,都快把人看穿了。还有那两串哈喇子,要不要这么饥渴?

“夕夕!”喻凌脚一跺,羞赧地跑进了卧室。

“喂,还不追?”百里诺夕邪邪地笑着,“小心让你睡沙发。”

潘逸洵闻言,连忙跑向卧室。

凌璐华将碗筷摆放整齐,清水净手后,拉着百里诺夕坐到沙发上,“夕夕,你有话要说?”

百里诺夕从小黑包里掏出一个磨损得很厉害的手镯,上面布满了裂痕,裂缝里泛着红光。

凌璐华看着那只手镯,满脸疑惑,“这个手镯?”

“原本和您手腕上的那只一模一样。”百里诺夕拿起手镯,她记得,那个男人说过,这个手镯本就是她的,当时她只认为他在逗弄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它是姑姑的,是她当时唯一的念想,她拼尽全力也要留在身边。

凌璐华伸手抚着翡翠手镯,若有所思。从前倒没有觉得,现在听百里诺夕这样说,倒觉得这个手镯出现得蹊跷。

那时候,百里诺夕刚刚到她家没多久,一个女人突然到她店里,要了一盆百里诺夕刚刚培育出来的萱草,然后留下了这个手镯。

当时她没有多想,以物易物并不是稀奇的事,她并不清楚那个手镯的价值,仅仅觉得合眼缘。

“这么说,有人很早就知道你在我这儿了?”凌璐华突然感觉脊背一阵恶寒,这得是多深的算计?问题是,为什么要等那么多年呢?

“三岁以前的记忆,我一点都没有。”百里诺夕点点头,这是不科学的。以当时她的心智,不可能会没有丝毫记忆,除非是被掩藏了,或者是出现了什么意外。

“羲城百里家对你很感兴趣。”凌璐华的记忆里,羲城是没有百里家族的,好像是夕夕失踪后的第五年出现的。

“难怪花姐对他们那么强的敌意。”百里诺夕有点理解喻凌护犊子的性子,这几年下来,她坚持着认为,凡是对她有兴趣的都不怀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