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作者:乔牧木      更新:2019-08-10 16:03      字数:3359

“不要谦虚,这上面我是比不过你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你这次成绩是怎么回事?”孙向晚拧着眉,翻来覆去看高杨的卷子,想要找出来她薄弱的环节,“高杨,你需要再努力一把了。”

高杨听到这里,肩膀有些垮,一张脸皱的像苦瓜:“我也想啊,但感觉对手太强大了,尤其是你。”她看向孙向晚的眼神有些复杂,眼神中夹杂了晦暗不明的意味,“我们之间的差距有点大,你明白的,天赋这种东西,有人生来就有,有人一辈子难以寻觅。”

孙向晚听到她说这么泄气的话,有些生气,气她在还没有找解决办法前,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极限:“你觉得你达不到?我们到了拼天赋的时候吗?这只不过是初中而已!”

高杨被他拔高的声音唬住,孙向晚从来都是沉默的、安静的,他不缺吸引人的目光,或许最开始引来的都是同情,到最后全部转化成为敬佩。高杨对他的感情在开始的时候可能有庇护之意,那时候还在小学,有人敢嘲笑孙向晚,她会挥舞书包上去和人打架,慢慢换来孙向晚的另眼相看,成功进入了他的世界。

她以为自己很了解孙向晚,此刻却发觉,他们两个人,其实并不在一个世界。

“高杨,我有告诉过你我从前的生活吗?我父母还在的时候,他们和同事聚会,带的小孩里,我是最笨的那个。”孙向晚极少讲起这些,今天却分享给高杨,想要告诉她自己的感受,“在一群智商一百八的小孩面前,智商一百五的我,像是白痴。”

他嘴角一抽,想笑又难免带着苦涩,“他们对我期望很高,觉得这样的我丢了脸,为了让我显得出众,我从小就没有什么悠闲时间,每一天都规定要做哪些事情,做不完就会有惩罚,在第二天翻倍。”

高杨怔怔的看着他。

“那时候觉得很苦,每天过的都很黑暗,我看到其他小孩,羡慕的不得了,自己却要去学那些艰难晦涩难懂的东西,我反抗过,结果就是被训斥不懂事。”孙向晚道,“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那些日子算是幸福了,人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或者说,跌入更悲惨的境遇,才会觉得原来的痛苦都不过如此。”

他陷入了回忆中,眼睛中翻涌着黑色的悲恸,渐渐被现实的灰色取代,心情也慢慢平复。

高杨的握手成拳,指甲抠入掌心,生生的疼。

“你有天赋,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入门方式。”孙向晚一锤定音道。

他转身就要离开,高杨不知道为什么会惶恐,仿佛马拉松比赛时,前面的人忽然加速,她却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对方离开,有种被遗弃的错觉。她连忙站起来去拉他的手:“你会嫌弃我吗?”

“怎么会呢,高杨,我们只剩彼此了。”孙向晚反手握住她的手,两人十指交叉,骨骼相互硌着,生疼,却不忍心放手,“我哪怕背着你,也要一起往前走。”

高杨觉得欢喜,她想,如果真的有一天跟不上孙向晚的步伐,她会用尽全力推他一把,让他站在更高的地方,面临群星璀璨,无上荣光。

冬天很快到来,那是个比记忆中任何冬天都要冷的时节。

雪绵绵不绝的下,地面上都冻成了厚厚的冰层,上学下学都是小心翼翼的走。路上时常有骑自行车摔倒的人,拍拍屁股,起身扶车,然后继续前行。煤球被放到了屋檐下,免得沾上雪后烧起来难。尽管屋子里烧了煤球,但只是比冰窖好了一点。

高杨每次想要贪恋被窝的温暖时,都会被孙向晚扯出被窝:“今天下雪了,我们步行去学校,快起床,不然要迟到了。”

路上没有行人,天地茫茫一片,白色覆盖了整座城池,好似冰雪王国。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雪地里,孙向晚在前面,高杨踩着他的脚印前进。

孙向晚和高杨朗声背诵着单词,一个提问一个回答,从树下走过的时候或许是声音震到了积雪,扑簌簌的从树上掉下来,落了一脖子,忍不住缩起来。

这时候两人会相互帮助,相互拍打身上的积雪,活动活动僵了的手脚,指头冻得通红,跟胡萝卜似的。

高杨决定买团毛线,去跟王婶学习织围巾和手套。

市面上卖的手套没什么作用,便宜的不保暖,保暖的不便宜。手工织品对他们来说价格又太贵了,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这天期末考试,考完之后基本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孙向晚给高杨的学习方法十分奏效,“一目十行法”和“记忆回溯法”都讲究快看多重复,通过反复记忆冲刷达到效果,只是对于专注力要求非常高。

高杨这才发现,专注才是最难的,但经历了孙向晚地狱般的训练,之后的事情便轻松了很多。

“感觉这次能考多少分?”孙向晚提前出场,在高杨考场门口问她。

“至少七百分以上吧。”初中七门课,初一学语数外政史地和生物,语数外按照中考标准是一百二十分,剩下的用百分制,加起来就是七百六十分,期末考试难度不大,为了大家过个好年,教育局出题非常简单。不过高杨话没敢说太满,到时候如果达不到,岂不是自打脸?

孙向晚看她的表情,心中了然,觉得还满意,至少和他预期差距不大。

“要过年了。”高杨感觉天上又飘了雪花,“今年是个冷年。”

“冷年热年,都是过年。”孙向晚露出狐狸般的笑容,“冷也好,东西卖的多,有年味。”

哎,赚小钱,赚钱,赚大钱。

对孙向晚和高杨来说,过年意味着商机,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象征意义。他们没有要回的家乡,颇有种此心安处即吾乡的味道,更没办法千里迢迢到国外去找爷爷奶奶,那听起来就像是做梦。

还是不要白日做梦了,脚踏实地的奋斗吧。

高杨去买了两捆毛线,准备先织手套和围巾,等过年卖东西赚的钱够多了,再多买点,大年三十东西会降价,到时候再买几捆,回头学织毛衣。过年看书的时候可以一心两用,一边围着炉子织毛衣一边看书,日子想想就幸福。

那天晚上高杨觉得身体不舒服,白天醒来后,掀开被子一看,晴天霹雳。

她看到了床铺上的血,又感到下半身湿湿的,颤抖着摸了摸,脸色吓得苍白。

高杨将门掩住,偷偷看了眼自己内裤,发现有近乎黑色的血渍,手腕酸软无力。窗外的天这时候还没有亮,高杨内心生出一种绝望。

我这是要死了吗?

我还没活够呢?还没有长大,没过上好日子,没有好好恋爱过……高杨靠在墙上,无力的往下滑,蹲在地上,头埋进膝盖,抱住小腿,忍住眼中的热意。

肚子好痛,高杨担心自己再弄到床上,没有敢回去,看着床上那滩东西,惊魂甫定。死神无形的手穿过表皮,撷取她的心脏,然后五指使力,挤爆了它,然后她便死了。

为什么是我?高杨陷入了自我怀疑的漩涡与质问老天的悲愤中,出身不能选,生活不能选,努力挣扎之后又被告知生命长度不能选,主动面临苦难,却要被动承受老天不公平的待遇。

她看着窗外的天从黑夜变成蒙蒙亮,又从蒙蒙亮换成了大亮。太阳并未升起,皑皑白雪让世界耀眼。

今天是领成绩的日子,高杨不想去。她发现自己可能永别世界,觉得去学校领成绩变得没有那么重要。

旁边的孙向晚动作悉悉索索,高杨从凄凄惨惨戚戚的世界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垫子抽了出来,然后转身换上了一块干净的铺盖,想着毁尸灭迹。

不,或许应该说消灭证据。

东西不可能扔掉,太浪费,高杨只能将它先藏在角落里,准备等晚上拆了洗洗,再缝上。

她没有立刻死,估计也快了,这种情况隐约像电视里讲的那种“血崩”,下半身流血不止,高杨想到这里觉得心里五味杂陈。每次从小卖铺的电视前走过,偶尔听到这样的病症,看情况都是丈夫在病房外,妻子在病房内,最后宣布死亡,而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前兆吧。

她准备在自己临终前把所有遗憾的事情做完,然后等到大限之日到来,给孙向晚留一封书信,之后默默的离开这个家。

死也是一件十分昂贵的事情,需要一块墓地,一口薄棺,还要烧纸,贵的人死不得,病不得。苦痛最廉价,每天都要受着,可偏偏死亡这样的事情提前降临到她头上,把省吃俭用的钱花在这上面并不值得。死了就是死了,被野狗分食还是被秃鹰叼走,亦或者在地下腐烂,被虫子吃掉,都没什么差别。

她只是舍不得留孙向晚一个人在这个世界,她还没有长到可以嫁给孙向晚的年龄,她死后,孙向晚会不会把她忘了?

织了一半的手套还没织完呢,高杨掰着手指算时间,想着不知道能不能织完。

本来小腹绞痛不止,这下好像传染到心口上。

饭还是要做的,只是本来要做的白粥夹杂了眼泪,变得有些咸,高杨忍不住,好了之后堵住火口,跑到西厢房更里的杂货间,蹲在地上呜咽起来。

“高杨?”孙向晚久不见人影,循着声音找过来,看到她这么可怜兮兮的蹲在角落里,心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