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一日风光,洛溪风英名扫地,本想借得一两件衣服应急,但贪心再起,居然想要再拿点琐碎银子;银子倒是拿了几两,可虽知惊动了正在床上风起云涌的中年男子以及妖媚少妇……
余后的事,便不必再说了。
……
翌日,一隐蔽的小山丘旁。
清晨的日光还未完全崭露,薛莺儿坐在一个小石头上,撑着下巴一脸不爽的模样,等了许久见还未动静,大声道:“喂喂,你还没好啊?”
小山丘后,“吱吱”的声音响起,随后便听到有声音道:“好了好了;”声音刚落,便见一个少年从那山丘后走了出来,他身着一声锦衣绸缎,虽然显得有些大,可是花花绿绿的眼色看上去让他更显贵族气质,颇像一个王孙贵族!
这少年自然便是洛溪风,昨夜被偷那个家伙看来是个有钱人,虽然身上就只有几两破银子,可是这身衣服着实价值不菲,而且好像还有个看上去颇为华丽的玉佩;换了身行头的洛溪风英俊了不少,因常年不见日光而白皙的皮肤此刻看上去更像个小白脸一样。
薛莺儿一看见这般模样的他,顿时哼了哼,没有说话。
可是洛溪风可不好受啊,昨日不仅颜面尽失,而且还让莺儿误以为自己去拈花惹草,怎么解释也不听,好说歹说劝了一晚上总算是不生气了,可如今衣服一换,又让她想起来了。
“莺儿,”洛溪风一脸媚笑的跨着贵族步走了过去,手里还拎着那件昨日偷来的女人衣裳:“别生气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那里会是那种地方!”
薛莺儿将头一扭,看着他身上那衣裳就讨厌:“不要不要,那你身上那衣服脱了,看着讨厌。”
洛溪风委屈道:“不是你让我找地衣服吗?”
薛莺儿:“可我没叫你一定要穿这件啊?”
洛溪风:“只有这一件嘛?”
薛莺儿越说越不知道怎么办。干脆双脚一跺:“那、那、那……反正不要你穿这件。”
洛溪风苦恼地抓了转脑袋。最后还是想到了办法。将手里地衣裳递给她。道:“我有办法了。你先把衣服穿上。我们重新找个城镇。然后把我身上地衣服卖了。再买两件就是。这衣服看来管不少钱。”
薛莺儿扔着接过地衣服。道:“我才不要穿。哼。我要回去了。白天不想出来。你给我挑件好看地衣裳。不然我不理你了。”语毕。身子已然化作淡淡白芒。隐没于魔剑之中……
此刻,正是日头东上时分!
洛溪风甚是苦恼,可是一想自己确实有错,也不好再说什么,蹲下身去,准备捡起那件被薛莺儿丢掉的衣裳,刚想捡起,可是手却是停在半空中,许久才叹息道:“枉父母从小便让我读圣贤书,可是如今居然落草为寇,沦落到需要做贼,只是愧对父母!”
心里不免有些愧疚感的洛溪风并没有把接下来的打算去掉,正所谓虎落平阳被犬弃,他虽然空有一身道行,还顶着个“魔界第一勇将”转世的名头,可是这人要吃喝拉撒睡,缺一不可,整整十年未曾吃过一顿饭,一顿肉;加上这衣服的主人既然**,相比也不是什么好人,就当是惩罚惩罚他吧?
有了这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洛溪风再也迟疑,魔剑御空而起,有了薛莺儿的帮助,这次的御剑飞行没有想象中的困难,穿过云层,洛溪风朝底下一打量,竟是山峦重迭,葱郁茫茫,也不晓得哪里有人烟?只是这头一次真正翱翔于天空,那份内心的激动已是溢于言表……
这一飞竟也不知究竟去哪里,总之便是遇见稍稍繁华的城市就先下去,然后变卖了身上这身衣裳,再买身衣裳,最后饱饱的吃上一顿!
有了这样的打算,洛溪风特意降慢了飞行的速度,随着高度下降,洛溪风眼前一亮,终于望见下方涌动川流的身影,由上往下看,想必定是一座城池。
洛溪风甚是欢喜,立刻寻得隐蔽处收剑落下了云头,他穿的显眼华贵,长的也是细皮嫩肉,英俊潇洒;只是手中那柄长约四尺九寸的魔剑给他平添了一丝霸气,使得他进得城去都无人敢要挡路,村民见了自己就像是遇见了那些不学无术,整天仗势欺人的富家公子一般。
这座城池看上去颇为繁华,如今已到了巳时,街上的行人川流不息,繁华至极;让这不下十年来与妖怪、墙壁为伍的洛溪风怎能不兴奋?总算是寻得一个路人打听了不少的事……
原来,洛溪风自被关入锁妖塔以来,已经整整过去了十二年的光阴,这十二年倒也未曾发生过什么事,总是就是天下太平;而如今洛溪风身处的城池,正是位于中土的“汉州”。
汉州城为天下“九州”之一,属于中土九大名城,而江湖武林上赫赫有名的“天剑韩家”正是栖息于此,以至于汉州平静,少有倭寇之流来犯,可说是国泰民安。
不仅如此,相传汉州向北行三百里,有一奇山,名曰“巫山”,山中有一山峰,曰“玉峰”,这峰上便有一个修仙门派,历史悠久,已存不下千年;也有人言道,这才是真正使得汉州国泰民安的重要原因!
……
无论是什么“天剑韩家”,还是修仙门派,对于洛溪风来说,这些都是等同于废话般的消息;唯一认为能够入耳的消息,无非便是那十二年,蜀山整整荒废了他十二年!
洛溪风的心里,记下了这十二年!
四下找了许久,终于在城中一角发现了一家名为“仁义当铺”的店面,他现在可是兴奋极了,急急忙忙跑了过去;当铺里的生意唯有用冷清来形容,里面除了一个掌柜的外,便再无其他人。
见有客人上门,穿的又是光鲜夺目,那长的有些肥头大耳、一脸奸商模样的掌柜站了起来,道:“这位公子,可是想要典当么?”
洛溪风记得以前爹娘曾告诉过自己,城里的人都十分狡猾,不可以轻信,所以要加倍小心;想到这里,洛溪风有意无意的抬了抬脑袋,咳嗽道:“是的,我想要当我身上这件衣服。”
肥脸掌柜顿时马下了脸,可是当他注意到洛溪风手里提着的魔剑时,那张脸上忽然就露出了贪婪的神情,几乎是整个人滑了过去般,一双绿豆小眼死死盯着剑身上的刻纹,喃喃自语道:“妙妙妙,我贺昌一生行商,鉴定过无数奇珍异宝,竟无一样能够比得上公子手上这柄剑。”说着,便要准备去摸上一摸……
洛溪风自然不肯,收回了魔剑,道:“我要当的是衣服,你看我剑干嘛?”
那自称贺昌的肥头掌柜一溜烟的跑回柜台,拿上把小算盘,面上的神情也瞬间庄重了起来:“我说这位公子,衣服呢,是值不了多少钱了,看那样子最多也就几十两银子;可是你这把剑就不同了,只要公子愿意割爱,我老贺向你保证,必定不会亏待你,怎样?”
这贺昌自然是个满肚子坏水的家伙,洛溪风身上穿那身衣裳可是大有来头,全身上下全是顶级丝绸,并且还是出于名家之手,少说也值个几百两银子;可是此刻他眼里全是洛溪风的魔剑,哪里还管得了这许多?
不过洛溪风之意并不在钱,想想既然能有几十两银子,那也算不错,于是点头道:“几十两就几十两吧,你算一算,我把衣服当了;不过你给我听清楚,我只当衣服,不当剑!”
他声音坚决,加上说话时眼神不由自主的流露出一丝杀机;那贺昌也算是阅人无数,怎会不知眼前这少年实力非凡?当下再不说话,算盘噼里啪啦的打了一圈后,这才报出了可以典当三十两银子。
洛溪风二话没说便要脱衣裳,正在此时,他怀里的那枚玉佩忽然掉了下来,那玉佩正是昨日行窃时,这衣服主人的玉佩。
“等等,”洛溪风正要去捡,忽被贺昌制止:“公子可否让小的看看这玉佩?”说着便也不理他是否答应,便捡了起来,细细端详了起来……
洛溪风倒也没想什么,自顾自暇的继续脱着衣裳,反而是那贺昌,面上的神情渐渐凝重了起来,随即制止了他的动作,语气也有些迟疑:“这位公子,小的观你这玉佩质地非凡,想必定然不是凡品,你可否容我带入内堂鉴定一番。”
洛溪风不耐烦道:“我又不当这个玉佩,你鉴定什么?我衣服都已经脱了,就快些把钱给我,我还有事呢。”
贺昌有些不舍手中玉佩,续道:“还望公子体谅,我老贺一生最爱古董珍宝,这玉佩想必居然凡物,我只想要去鉴定一下是否如我心中所想,还请公子稍等,片刻后定然奉还。”
洛溪风入世未深,见这贺昌还算诚恳,也忘记了父母的叮嘱,挥了挥手,道:“那你快一点,我还有事呢!”
贺昌微笑着退入了后堂,不多时,一个少年从后堂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盏茶,看样子是这里的伙计。
这一等,便是许久,洛溪风已经喝了整整两盏茶,可是还不见贺昌出来,就在他不耐烦准备起身寻找之际,忽地,他的心里闪过一丝不安……
果然,随即所发生的事立刻印证了他的感觉是正确的;整个“仁义当铺”外已经被不下百人所包围,而居于最前方的则是四人,其中一人白发白须,想来是带头人;而他身边的则是两男一女,都是十七八岁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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