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的男女分馆制度
作者:猫儿怕吹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048

本文系摘录有关资料,略有改动。

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于是,男人就都无后顾之忧,个个成了过河卒子;女人也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男人出问题找你家女人算账,女人出问题找你家男人算账;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利或者战死。当时就有人看出这一点,认为“计谋甚深”。

男女都参加造反军,如无得力措施,不但有许多婆婆妈妈的事,两性关系也是个难题。然而,洪秀全等首领早就想好了一套办法。在宣传的基础上严格实行男女隔离。

洪秀全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 。”《天条诗》说得更详细具体:“第七天条:不好奸邪**……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所谓“淫”、“**”、“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关系,主要是针对夫妻间通常的**。

所以,在《禁律》中就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如果夫妻之外,男女爱悦而**,至少斩首,甚至可以“点天灯”--自脚至头捆扎起来活活烧死。

当然,主要还是靠男女隔离的办法,也就是“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又称男营、女营;男馆、女馆)。将男女完全分开,釜底抽薪,最大限度减少“犯天条”的可能。不但夫妇之间不能有“奸淫”也就是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儿子探视母亲,也“只宜在门首问答,相隔数武(步)之地,声音务要响亮”

1853年3月定都南京后,不但军中仍然男女分开,而且将整个南京变成大军营,原来南京的男女居民,也统统实行军事化,分别编入男营、女营。未几,女营改称女馆,仍按军事化编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

少数有技艺、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锦绣营,去做袍服、被帐、王府的装饰,自然属于美差。没有技艺的,不但要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还要被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冲击清军。如果谁在超负荷的服役中胆敢发牢骚,那就被说是“变妖”了,监督的小头目听见或有人举报,就会立即将其斩首,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平常。

被剥夺了做妻子、做母亲、做女儿、做姐妹权利的妇女,人性被彻底囚禁,如同牛马一般日日劳作于苦役之中,还有什么人权可言?

不得“奸淫”,并不是对所有的人。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尽可纵欲。

还没有打进南京,他就有妻妾36人。到南京以后。还从太平天国的占领区中先选拔年青美女到南京充斥后宫。到1864年,他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在供词中说,洪秀全共有88个妻妾(一说有108个)。

在洪秀全看来,众多妻妾以供尽情纵欲,是他作天王应有的一项重要享受。那么多的妻妾,只能作他尽情发泄**的驯服工具。他对这些女人,比历代帝王之于嫔妃,要严酷得不可比拟。他一生气,可以不管小老婆怀孕,将她踢打得流产。不但妻妾越来越多,宫女也很多,一种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总共一千余人。这些宫女,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有许多人,待了十年,竟没有福气看到他老人家一眼。

反人性的夫妻隔离,弄得人心涣散,再加上粮食统一供应的困难,1854年12月这项政策开始松动,继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开,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

但有两条原则:一是“大员妻不止,无职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员可以有很多妻妾,不做官的只许一个妻子,在婚姻问题上全面实行官民差别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这种“媒官”的乱点鸳鸯谱,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知要糟多少,但比起绝对禁止婚配却已经是一大进步--洪、杨为了稳住军事统治而作的让步,导致濒临灭绝的人权走向复苏的进步。

摘录这些文字,无非是证明太平军并不是什么比清政府进步多少的“民族解放者”和“人权解放者”,这也是周中华不选择依靠太平军来实现抱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