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很简单,说到底就是秦榛一手操办!他之所以作案成功,就是充分利用了同事对他的信任。信任?这是好听的话。实质上是A支行历来管理混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守”的必然恶果。办理贴现除了上报审批外,支行的四个环节中哪怕有一个人按制度办事,秦榛就不会得逞。这个案件牵涉到的责任人有八个,难道都是出自对秦榛的信任吗?秦榛,戴一副眼镜,外表文质彬彬,一贯待人大方热情,然而这一切都起不了多大作用,起作用的是公司业务部主任的职务,当然最关键的他是郑金山这个支行“一把手”的亲外甥!谁敢得罪他?得罪了他还有好果子吃?原会计科科长周生贵是怎样被撵到分理处的,谁不清楚!风险部主任郑绛,是秦榛的表姐,端木行长是秦榛的舅舅一手培养起来的嫡系中的嫡系。真是“熟人好办事”啊!
“秦榛,废话少说,限你三天之内必须把钱补上,否则,后果你是非常清楚的……”
“我一定还,一定还!”
第三天上午,秦榛“借”的200万就全部到帐。看到郑金山与秦榛他们把款项如数补上,全行上下,特别是其他那些正在写检讨的责任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尹行长真英明!”“尹行长真有能耐!”“尹行长真有人情味 ”……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一张“多情”的大网才刚刚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