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当然就是该“村”最为独特的管理模式:村民自治。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村民自治,就不能实现这一切。
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素质普遍偏低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里没有采取社会上那些以惩治与处罚为主的“刚性”管理,而是在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标准之后,充分维护村民的尊严,从人普遍存在的善良之心和道德之魂入手,激发他们的归属感、正义感、进取感、公共感和主人感,让他们的思想发生由内到外的“灵魂革命”,然后,在适度地引导下,推行“无为之治”,既:放手让村民自治。通过切身的感受和村民的自治,村民从内心里认可,这里就是他们的第二个家,这里的环境和利益他们不维护又有谁来维护?
就这样,当人们感叹于外来人员种种劣迹的时候,“和谐新村”却以一种罕见的和谐姿态展示于世人的面前。人们不仅要问,这里是“大同社会”,还是“世外桃源”?
而这“大同社会”“世外桃源”的创造者不是别人,正是韩莹!
“和谐新村”的成功,是韩莹人生道路上新纪元式的里程碑,是她将现实主义者与理想主义巧妙结合的典范。
说起现实主义,“和谐新村”的酝酿恰恰正是基于现实的逼迫……
随着A县当地企业数量和规模蓬勃发展,再加上招商引资工作的卓有成效,外来含当地县属乡镇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县城。当然,大量务工人员的涌入满足了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劳动力,但是也带来了其它问题:
1、大量新生工人的食宿问题。此问题解决不好,务工人员就会充满漂泊感,缺乏归宿感,企业就不能正常高效生产。
2、给社会治安管理增加了难度。外来人员来自各地,流动性较强,素质参差不齐,不确定因素增多,治安破坏系数增大。
因此,无论是从“三个有利于”和“*”的理念出发,还是为当地企业长远发展考虑,还是为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着想,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有序有效科学管理的轨道,已成为A县领导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
经过再三考虑,县领导认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是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集中式有效性管理的最佳办法。
基于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水平和当地经济长远发展考虑,这个公寓的最大特点必须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既让民工吃得饱住得起,又有利于安定团结。
综合各方因素,经过认真考察调研,县里决定将公寓的建设与管理推向市场,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为了确保公寓的公益性质,县政府在不投入大量资金,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提供如下条件:
1、以低于市场五成的价格提供60亩建设用地:
2、县政府购买10%的股份,拥有至高无上的否决权。
公开招标的消息发布后,时间过去都快3个月了,等着门庭若市、竞相报名的县领导却大失所望:不仅不见外地企业问津,就是当地8家著名开发商也无一家前来报名。
后经调查,县领导们才恍然发现:所有的开发商都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无利可赚、根本无法启动的“面子工程”:之所以发布这个消息,只是县领导展示“执政为民”的一个姿态,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摆样子、走形式的“贴金工程”。按还算读过几年书的老刁的话说,此举当属空想社会主义的范畴。
然而,在灰心丧气的县领导眼看着那原本“科学规划,缜密研究”的计划即将付诸东流之际,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开发商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