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婷婷死后,她左右铺位上的人自然成了重点审讯对象:老会计和那个倒卖发票的女人。但是,几经严格审讯之后,无论动机、胆量和力气等等条件都与这两位邻居不贴边。而其她人,尽管那只是十几个人,给人的感觉却是大海捞针一样困难。因为杀手做的实在是太精到了,滴水不漏,未留任何可供警方参照的痕迹。
看似极其简单,不费吹灰之力即可马上破案的杀人案,随着排查审讯的不断深入却越加扑朔迷离、深不可测了。
这着实让警察们羞愧而又恼火:方圆几十平米的牢房有人被杀,身边十几个大活人竟毫无感觉,甭说目击者,甚至连一个可疑对象都找不出来!是的,有人看到了,也喊叫了,但是这群娘们儿又说不知道是谁在喊叫――好像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竟是***男人的嗓音而且那根本就是个鬼魂!
而今,到底还是应了前面的那句话:只有鬼魂才能证明是谁干的!
鬼魂自然是谁也看不见摸不着的,可喜的是,它暗中传给了我们一张血字纸条,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杀人者16号也”。看来这是一位很有良知的鬼魂,具有一定的正义感,能在关键时候显灵指正杀人犯,乃好鬼也!
但是,惊喜之余,大家马上又发现这里边漏洞百出:
一则,鬼魂作为目击证人是不成立的,更不会被承认,之所以不会被承认那是因为它它根本就不是人,仅仅是一个无法现身的亡灵!话又说回来:如果它真的“现身”了,谁还敢听他说话?早已经吓得望风而逃了!最糟糕的是,经狱医反复检验,纸条上没有任何指纹痕迹!
无稽之谈,这***也太离谱了!
二则、这张血字纸条看起来来的非常及时也很重要,它像一道穿透乌云的阳光,让大家眼前豁然开朗,终于找到了这团乱线的线头儿了。可是,仔细一想,还是白高兴一场!你想啊,所谓证人,是指目击者站在罪犯面前指正她的杀人行为与若干细节,他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的有名有姓者。而一张来历不明的血字纸条,无落款实名,你也无处查找这样的一个举报者,甭说嫌疑人会喊冤,法庭上这也是不能成立的呀!谁知道你是不是诬陷啊!
嘿嘿,大家让鬼魂给忽悠了!
不过查案期间,出现这样一张纸条还是有用的。是的,它毕竟把尹大霞托出了水面,好歹你要说清楚的,况且警察可以从这个突破口着手顺藤摸瓜,或许会有所斩获的。
不出所料,当狱警凭着手中这张纸条的开始审讯尹大霞的时候,立即遭到她的反击和嘲笑。
“尹大霞,知道我们为什么叫你来吗?”
“不知道。”这娘们儿黑黢黢的扁大脸盘儿一摆,显得心里非常有底的样子。
“你应该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你心里很清楚,还想抵赖吗?”
“我真的不知道嘛!”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狱警经将塑封在透明纸袋里的纸条举起来让尹大霞看了一眼,说道:“有人亲眼所见是你杀了谢婷婷!”
“笑话!难道我能够在睡梦里杀人?”尹大霞不屑一顾朝那东西瞟了一眼,冷笑着说:“再说了,她是谁啊?凭什么这样诬陷我?有胆就站出来当面对质!”
“这个你甭管,现在她还没有站出来的必要。”狱警觉得这家伙很不好对付,马上换了一个话题,追问道:“你是16号吧?”
“没错啊!”
“杀人者16号也!”他拍着桌子吼道:“别以为你做的很诡秘,谁也没看到。铁证如山,你在劫难逃!”
尹大霞几乎被这为虚张声势的狱警逗笑了。她撇了撇嘴,轻声说:“人命关天,岂能是你拍拍桌子我就得承认自己杀人?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你就凭那样一张烂纸条就说我杀人,太荒唐了吧?再说,那是谁写的,为什么不敢露面?如果真的看到了什么,就站出来指正嘛!这事儿在监狱里有什么好怕的?立功还减刑咧!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的人没准就是凶手呢!呵呵,她在转移你们的视线呐!”
我靠,这家伙说的很在理啊!是呀,举报人深藏不露,不是诬陷就是搞调虎离山,否则,作为一个犯人看到杀人,站出来指证凶手是会立大功的。况且,凶手罪名一旦成立,马上就会被调离原牢房,镣铐加身,严加看管,根本不会对目击者构成任何威胁。
狱警被尹大霞说的瞠目结舌,眼睛瞪得牛卵大,忽忽喘粗气,一时无话可说了。
“真是出鬼了!”尹大霞深深叹口气,说道:“来到3 号,我一直规规矩矩,也没得罪过谁,干嘛搞我啊!另外,杀人是讲究动机的,我与那个谢婷婷根本是素不相识,她不该我的,我也不欠她的,平时连话儿都不说……我杀她干嘛呀?”
“梦游失手杀人的事也是时有发生的!”这位主审官已经开始混乱,想象力有些不着边际了。
“呵呵,我睡觉很死的,连梦的都很少做!”尹大霞如果不是出于礼貌,这种荒唐的猜想她根本不想回答。她仰起脸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说着:“您哪,就别在我身上瞎耽误功夫了!要我说,查出谁写的这个纸条,案子可能就有眉目了!”
我靠,这***也太不像话了!你一个犯罪嫌疑人竟然反过来教我们怎样查案,你以为你是谁……不过,这话倒是蛮有道理的哦!是呀,只要查出写纸条的人,真凶就会昭然若揭了,而且十有*就是这个家伙下的毒手!
是的,世间事常常是这样的――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