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时,玉兰已经学会了不再思念毓轩,人死不能复生,多想不过自寻烦恼。现在她最最思念的是远在天边的明中和明华。他们两个都在最最寒冷的北疆插队,别人家的孩子走时恨不得把整个上海百货公司都搬走,但她的明中和明华却都是背着简单的行囊就上路了,虽然他们时常写信来报平安,说句“一切均好,请勿思念”之类的话,但除此之外,母子之间已经没有什么交流了。
插队整整三年后,明中第一次回上海探亲,还是生产队长因他表现积极、吃苦耐劳而特准他报销旅费后,他才下决心回家一次的。从黑龙江北部到上海,快车都要开三十个小时,何况还是买了最便宜的慢车票?
三年过去了,明中变得又黑又瘦,长年的风吹日晒使他的五官略微有点变形,穿在身上的旧军装已经洗得快要发白,倒的确有了点贫下中农的味道。明中回上海后第一次来宋家那天,沈阿姨用家里最大的饭锅烧了一大锅大米饭,明中一连吃了三大碗饭。
“明中,看样子你好像没有吃饱?”丹平打趣地问道。
“嘿嘿。。。”明中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沈阿姨听到后,赶紧又到弄堂口的大饼滩买了十个大饼回来。
“你看,阿姨都知道你没饱,买了这么多大饼,快吃吧,在宋叔叔家不用客气!”
明中看了一眼宋叔叔,便又吃了起来。“五只。。。六只。。。”沈阿姨在一边看呆了,她一辈子也没看到过这么能吃的,何况,他又是那么的瘦,不会撑坏吧?
当明中吃到第八只大饼时,他似乎有点意识到自己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便放慢了速度,吃完那只大饼后,不管丹平他们如何劝请,他都坚决地“收工”了。
“我看他还没吃饱呢,大概是不好意思了吧。。。”明中那次吃大饼的“壮举”,现在成了丹平、常琦和玉兰谈话中的笑料,当然,能坦然地把它当笑话来讲,自然也说明了说话人之间可以完全敞开胸怀。
“没想到插队落户会这样艰苦。。。”常琦想起了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日子,想起了老家的亲人,但在她的记忆中,乡下的日子虽苦,但毕竟还没有过吃不饱肚子的事。
看见了明中,玉兰就更加思念远在北大荒的明华,虽然孩子都是自己的心头肉,但十个手指伸出来还有长短,明华一直是玉兰的最爱。明华不仅在长相上结合了她和毓轩的优点,还继承她的伶牙俐齿,而且从小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胆量和智慧。齐毓轩在家中是个严厉的父亲,每个孩子见了他都如老鼠见了猫似的,服服帖帖,只有明华连公安处长老爸都敢蒙。记不得那次他做了什么错事,使毓轩大动肝火,明华自知难逃一打,便趁着父亲不注意时悄悄地把茶几旁剩下的半杯茶水倒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上面,嚎啕大哭起来,那哭声连父亲听了都感觉悲惨,忙问发生了什么事,明华惨兮兮地道:“尿了!”使得毓轩哭笑不得,只好挥手让他“滚”了出去。玉兰知道此事后都忍不住责怪毓轩对孩子太严厉,然而明华却向她悄悄地、得意地“自首”了。。。那是他们母子之间的秘密。
明华走后三年都没有回来过,不知道究竟过得如何,不过玉兰相信他一定会有办法应对一切情况。在这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明华是她的支柱,她的希望,就像是漆黑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