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炎统一全国之后,把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他制定了“户调式”的经济制度。这一制度共有三项内容,即占田制、户调制和品官占田荫客制。
占田制是把占田制和赋税制结合在一起的一条法令。晋武帝时,对人口年龄进行了分组:
男女16岁~60岁为正丁;
13岁~15岁、61岁~65岁为次丁;
12岁以下为小,66岁以上为老。
占田制规定:丁男一人占田70亩,丁女占田30亩。同时又规定:每个丁男要缴给国家50亩税,计四斛;丁女缴20亩税;次丁男缴25亩税,次丁女免税。
这一规定,使得每个农民都可以合法地去占有应得的田地。不少豪门世家的佃户,也都纷纷脱离主人,去领取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占田制发布以后,不少农民开垦了大片荒地,这对农业经济的好转起到一定的作用。
户调制即征收户税的制度。户调不分贫富,以户为单位征收租税。这一制度规定:“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对边郡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户调也作了具体的规定:边郡与内地同等之户,近的纳税额的三分之二,远的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近的纳布一匹,远的纳布一丈。
品官占田荫客制是一种保障贵族、官僚们经济特权的制度,同时也有为贵族、官僚们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立一个“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无限制地兼并和隐瞒户口的情况出现。
这些措施在实施当中虽然不同程度的遭到了豪强富户的抵制,但对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司马炎还通过兴修水利、设置“常平仓”、打击投机倒把和囤积居奇、轻徭役及薄赋税等措施来保证农业经济的发展。
在这些正确措施实施的基础上,司马炎执政晚年,国家出现了较为繁荣的局面,这就是历史上比较有名的“太康之治”。
可在清平繁荣的表面下,却涌动着*败亡的暗流,而这股暗流恰恰又是司马炎这个西晋的开国帝王所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