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朱熹集注: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台注:凡物都有本有末,凡事都有终结和开始,能够明白这本末终始的先后次序,就切合大学的道理了。
朱熹这个人的思维,我估计适合读理科,读文科完全是走错路了。
你过分追求逻辑,就很难弄懂文学性的东西了,比如说散文、诗。
这一句摆明是一个过渡语,承上启下。
译文:万物有头绪,百事有始终,厘清它们的秩序,就接近真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