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引起不少人乐。
潘可赶紧摆手:“别起哄,毁我。三是报假名、假地址、假上家、假下家,使我们无从查起。四是交待轻的回避重的,跟咱们玩认罪态度,装老实。五是死扛,走一步是一步。”
景连:“行了,这案子,潘可你上,负全责。”
潘可又在耍嘴:“景支,活儿我绝对不含糊,可是,家里后院起火,您可得给灭,当警察的,全吃的是媳妇的亏。”
景连也不含糊:“没问题,不是我说你,潘可,挺精,还满肚子蔫儿坏(注:蔫儿坏――北京土语,隐秘、阴险的主意式计策。),就是摆不平自己的媳妇,憷窝子(注:憷窝子――北京土语,胆怯、没出息的意思。)。”
潘可辩解:“这人,只能一门灵,不可能样样通,那就不是人了,是精。”
景连:“歇菜,干活去,必须拿下,别给我丢脸。”
潘可说:“擎好儿(注:擎好儿――北京土语,等着看好儿,等着好的结果。)吧您呐。”
审讯室,犯罪嫌疑人贾旺被带了进来。
潘可目视对方足足有一分钟:“看着像个平常人,干的可不是平常事呀。蔫人出豹子呀。”
贾旺借坡下驴:“我是误入歧途。”
“觉得自己冤呀?”
“我们这些小人物,只是挣辛苦钱。”
“这种说法,我赞同,也能理解,人家拿的是大头,而你只是毛毛雨。”
贾旺要求:“能给支烟抽抽吗?憋死我了。”
容小古一看潘可示意,走过去给点了一支烟,回到座位上,继续笔录。
潘可看着贾旺抽烟的香甜劲:“你看看,由于你自己的所为,连最起码的生活所需都被剥夺,最后一定盘,很可怕的。”
贾旺听明白了意思:“警察大哥,我多大罪过?”
“自己干的事,心里没底?”潘可一看有戏,马上施以重压,“罪过是一方面,咱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是要视情节严重与否,给社会造成多大的危害来给予法律的惩处。不过,还有一条,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谢谢您指明路。”
“那倒不必,请你清醒一些,刑法第171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潘可边看贾旺边说:“出汗了?擦擦。小古,把铐子给他打开。贾旺你可想清楚,运输110万元假币,对你意味着什么?”
容小古机灵马上呈现:“贾旺,介绍一下,跟你说话的,是专门负责北京大案要案的,你档次挺高的。”
这一敲,敲到肯节儿上。
消除或者摧毁犯罪嫌疑人抗审拒供的各种心理障碍,使他们能够接受讯问,交代犯罪事实,是每一个侦查、预审人员必备的审讯策略与取证技巧。
讲解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目的,就是要让犯罪嫌疑人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
贾旺主动请求:“请警察大哥……”
潘可:“你给我打住。更正,我不是你大哥,也当不起大哥,请你牢记,我们是灭罪的人民警察。”
“是,是,您能不能举个例子,让我学习学习,长长法律知识?”